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技术法规
内河船舶检验规则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
MSA2024年第7号公告
2024年7月1日实施
总目录
总则.. .2第1篇船长大于等于20m的船舶. 第2篇船长大于等于5m且小于20m的船舶 .108 10
总则
目录
第1章通则.第1节目的与适用..第2节免除、等效和替代设计.第2章术语. 第3节责任和申诉第1节术语.
第1章通则
第1节目的与适用
1.1.1目的
1.1.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基本制度,确保内河船舶在其生命周期内持续符合安全和环保技术标准,制定《内河船舶检验规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
1.1.2适用范图
1.1.2.1除第1篇有明确规定外,本规则适用于船长大于等于5m的我国内河水域(包括江、河、湖泊和水库)以及河海交界区内相当A级航区水域航行的中国籍内河船舶(包 括新船和现有船舶),但下列船舶除外:
(1)军用船艇;(2)体育运动船艇;(4)渔船; (3)公务船;
(5)游艇.
1.1.3施行与应用
1.1.3.1本规则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船舶接受检验、船舶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应
符合本规则的规定.1.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本局)制定的内河船舶相关技术规则是实施船舶法定检验的技术依据.本规则引用的标准和指南均构成本规则的一部分.应按本局《船用产品检验规则》规定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船用产品检验.1.1.3.4《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则》中相关船舶的检验按照本规则执行.1.1.3.5除本规则有明确规定外.本质船舶的检验应符合《内河木质船舶检验办法》的
规定.
1.1.4解释
1.1.4.2除另有规定外,本规则各篇章所提及的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系指经省级船舶 1.1.4.1本规则由本局负责解释.检验机构或中国船级社总部同意.1.1.4.3本规则中提及的经同意,系指经具体实施检验的机构同意.
第2节免除、等效和替代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