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集装箱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7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7)第7号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目录
总则..1法.3适用范围.... 2宗旨. -1“申 15解释.. 16生效... .17责任.. 8证书的管理 .19定义.. 2第1章检验与发证 ..3第1节一般规定.. ..3第2章集装箱的结构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2节检验.. .7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试验. ...7.第3章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的结构安全要求和试验.. ..1第4章散装容器的结构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1节一般规定.. ...1 12第1节一般规定 ..12第5章近海集装箱的结构安全要求和试验 13第1节一般规定- 第2节试验. ..13第6章标记.. ...13 15第1节一般规定 ..15第2节CSC安全认可牌照 ..15第3节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MEGCs)容器的标识 .16第4节散装容器标记 第5节近海集装箱标记. ..18 18附录1控制和查验 20附录2:可移动罐柜和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236.7.1适用范围和一般规定 6.7.2运输第1类和第3-9类物质的可移动罐柜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 23236.7.3装运第2类非冷冻液化气体的可移动罐柜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356.7.4装运第2类冷冻液化气体的可移动罐柜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446.7.5装运非冷冻气体的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集装箱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附录3:散装容器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 规定.... .57 .526.9.1定义.. .576.9.2适用和一般规定.. ...576.9.3作BK1或BK2散装容器使用的集装箱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57
总则
1法令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本局)是依照该条例规定实施集装箱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关.
1.2根据《中华人民其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集装箱的法定检验要求由本局制订,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施行.
2宗旨
2.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国际公约、规则和决议等,为保障集装箱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特制定《集装箱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本法规).本法规是《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的组成部分.
3适用范围
3.1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法规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企业法人所拥有的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
4申请
4.1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制造方、箱主,应向检验机构申请法定检验,并提供检验条件.
5解释
5.1本法规由本局负责解释.
6生效
6.1本法规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施行.
6.2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法规适用于生效之日及以后开始建造或改装的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本法规生效之前建造的现有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应继续符合其原先适用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7责任
7.1检验机构应依据本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并对检验质量负责.
7.2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制造方应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法规的要求,并对建造质量负责.
7.3箱主应确保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处于适用状态,并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8证书
8.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
器(MEGCs)和散装容器的相应证书/试验报告/批准证明书等.
9定义
9.1本法规各章所涉及的有关定义,在各章中规定.
9.2就本法规总体而言,有关定义如下:
(1)法定检验:系指按照本法规规定(包括政府的法令、条例以及政府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及其修正案、议定书和规则等规定),对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的安全技术状况实施的各种检验,并在检验合格后签发相应的证书或报告.
(2)主管机关:本法规中的主管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3)检验机构:系指经本局授权或认可的从事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检验和发证的机构.
(4)集装箱:系指满足下列要求的运输设备:
①具有耐久性和足够的强度,适于重复使用:
②经专门设计,便于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输货物,而无须中途换装:
③为了系固和(或)便于装卸,设有角件:
④4个外底角所围蔽的面积应为下列两者之一:
a.至少为14m²(150平方英尺);
b.如装有顶角件,则至少为7m²(75平方英尺).
上述定义的集装箱包括符合上述特征的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但不包括车辆和包装.
(5)近海集装箱:系指具备在开散海域运输和作业能力,使用吊耳起吊,用于海上平台、船舶或陆地间进行货物或设备运输的、可重复使用的运输设备.
罐柜,并具备以下特征: (6)可移动罐柜:系指用于运输《IMDG规则》中定义的第1~9类物质的多式联运
①由罐壳和运输危险货物所需配有的辅助设备和结构装置组成:
②能在不拆除结构装置的情况下进行装货和卸货:
③壳体外部具有稳固的结构件,并能在满载时起吊:
④配有便于机械化操作的底座、系固装置和附件,使其能被吊到运输车辆或船上:
③如运输第2类物质,其容积应大于450升
(7)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系指用于运输《IMDG规则》规定的非冷冻气体,以一个总管进行内部连接并组装在一个框架内的各种钢瓶、管状容器和钢瓶组的组合体.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包括气体运输所需的附属设备和构件.
括内衬或涂层),其中的固体物质与盛装系统直接接触.就本法规而言,主要指用作散装容 (8)散装容器:系指用于运输《IMDG规则》规定的用于运输固体物质的盛装系统(包器使用的集装箱和近海散装容器等.
(9)箱主:系指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等的人,或根据协议承担集装箱维护和检验责任的承租人或受托人.
(10)《CSC公约》:系指《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及其生效的修正案.
(11)《IMDG规则》:系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12)《MSC/Circ.860通函》:系指《可用于开散海域作业的近海集装箱的批准指南》.
第1章检验与发证
第1节一般规定
1.1.1适用范围
1.1.1.1本章适用于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的检验与发证.
1.1.2检验依据
和散装容器法定检验的依据. 1.1.2.1本法规是执行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
1.1.3检验
1.1.3.1检验机构应按以下方式进行检验:
(1)工厂认可:系指通过认可试验和对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人员资质等的认可,对制造方、改装厂的生产条件和能力予以确认的评定过程.
(2)定型设计的批准:又称型式认可,系指对图纸技术文件进行设计评估,并对样箱或实物进行检验和试验,确认其满足规定的要求后,对定型设计给予的认可.
和散装容器制造质量进行检验,以确认其是否符合批准的定型设计及规定的要求: (3)制造检验:系指对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
(4)营运检验:系指通过定期检验或临时检验(特殊检验),对营运中的集装箱、近海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和散装容器进行检验,以确认其处于良好状态.
法规的相关要求. (5)改装检验:系指改装导致集装箱结构改变而进行的检验,以确认其改装后符合本
1.1.3.2集装箱的定期检验可由经检验机构批准的连续检验计划(ACEP)来代替.连续检验计划系指箱主为确保集装箱的营运安全,根据自身公司的管理特点,按1.2.6的相关规定对营运中的集装箱制定的安全维护和检验计划.
1.1.4证书与报告
1.1.4.1检验机构完成工厂认可、定型设计批准、制造检验、改装检验和连续检验计划的批准后,应签发相应的证书.
1.1.4.2检验机构完成营运中的定期检验、临时检验,应签发相应的检验报告.
1.1.5标记
1.1.5.1制造检验合格后,每台产品应按第6章的规定安装下列适用的牌照或铭牌:
①适用于《CSC公约》的,应按照第6章第2节的要求安装其规定的安全认可牌照.
②适用于《IMDG规则》的,应按照第6章第3节和第4节的要求安装其规定的铭牌.
铭牌和检验牌. ③适用于《MSC/Circ.860通函》的,应按照第6章第5节的要求安装相应的近海集装箱
1.1.5.2营运检验合格后,应在第6章规定的牌照或铭牌上进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