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A2024年第3号公告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
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检验和发证 6
第1节 一般规定 10第2节 图纸审查 11现场检验 11第4节 密性试验 15倾斜和系泊试验 17第6节 17文件资料
第1节 一般规定 19第2节 检验要求 19
第5章定期检验 20
换证检验 249 船底外部检查, 26
第6章 临时检验 27
第1节 一般规定 27第2节 检验要求 27
第7章同 固冰浮箱和浮桥承压舟检验规定 29
第1节 一般规定 29第2节 29固冰浮箱检验浮桥承压升检验 32
附录3内河浮动设施安全与环保证书填写说明 56
第1章总则
1.1目的
制度,确保内河浮动设施在其生命周期内持续符合安全和环保技术标准,制定《内河浮动设 1.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内河浮动设施法定检验的基本施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1.2适用范围
1.2.1本规则适用于设施长大于或等于5m的我国内河水域(包括江、河、湖泊和水库))
1.3施行与应用
1.3.1本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动设施法定检验的技术依据.1.3.3除另有规定外,本规则所提及的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系指经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机构或中国船级社总部同意.
1.4免除、等效与替代设计
1.4.1对于技术法规中不适应或妨碍浮动设施功能发挥的任何规定,本局按照规定程序,并基于船舶检验机构技术评估的结果可以免除这些要求,但该浮动设施应适合于预定用途,并能保证其全面安全.
1.4.2浮动设施上设置不同于技术法规要求的装置、材料、设备/器具或采用其他型式及设施时,本局根据规定程序,并通过试验或其他方法认定:这些装置、材料、设备/器具或采用其他型式及设施与技术规则所要求者具有同等安全性能和功能要求(或优于技术规则所要求者),则可准许在浮动设施上使用.
1.4.3应用技术规则相关章节时,如采用替代设计方法,应执行本局《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修改通报)》总则附录中的“船舶替代设计实施要求”,并考虑本局《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4)》相关篇章引用的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指南,确保满足技术规则相关章节规定的替代设计要求.
1.5责任
1.5.1本局对船舶检验机构及其所执行的法定检验进行监督管理.
1.5.2船舶检验机构应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监督和检验规章制度,验质量负责. 有效执行本规则,确认签发的证书所载内容与检验完成时浮动设施的技术状况一致,并对检
1.6申诉
对复验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本局提出再复验,由本局组织技术专家组进行检验、评议, 作出最终结论.
1.7解释
1.7.1本规则由本局负责解释.
1.8定义
1.8.1本规则所涉及的定义如下:
(1)中国籍浮动设施一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浮动设施.
(2)法定检验-系指船旗国政府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安全技术状况实施的强制性检验.法定检验包括本规则规定的各种检验.
(3)浮动设施一系指内河水域中采用缆绳或者锚链等非刚性固定方式系固并漂浮或者潜于水中的建筑、装置.
(4)新建浮动设施--系指本规则及其修改通报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浮动设施.相似建造阶段是指在这样的阶段:
①可以辨认出某一具体浮动设施建造开始;和;
②该浮动设施业已开始的装配量至少为50t,或为全部结构材料估算重量的1%,取较小者.
(5)船龄一系指浮动设施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今的周年数.
(6)重大改建一系指浮动设施发生一个或多个重大特征实质性的修理、改建或改装,通常包括:
①浮动设施的主尺度;
②浮动设施类型;
③浮动设施的分舱水平;
④浮动设施的承载能力;
③乘客居住处所;
影响浮动设施稳性;
1.8.2本规则中使用但未明确定义的,应与《内河浮动设施技术规则》的定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