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A2023年第7号公告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23年修改通报
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年7月25日公布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
目录
总则
第2章检验和证书. .3第3章签发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的检验. 第2节检验范围 3 4第2节建造检验/初次检验 -.4附录I送审图纸目录. 第3节年度检验.. 42送审(或备查)图纸目录 5 .5附录Ⅱ船舶法定证书. .6
第3章核定干舷条件 第1节一般规定 .12 .12第2节开口的保护与密性第3节排水设备和船员保护.. ..1.2
..12
第5篇船舶安全 13
第2章构造 15
第1节船体 .15第2节轮机 15第3节电气设备 .15
第1节一般规定. ..16第4节灭火 第5节脱险.. ..6第8节消防安全系统和消防用品的要求 .19 19第10节消防安全替代设计和布置 19
第6篇危险货物运输 27
第1章通则 .28第1节一般规定 28
第7篇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结构与设备 29
第1节一般规定. .33第2节达到的能效设计指数. 第3节要求的能效设计指数. .34第4节船舶能效设计指数验证 .35 .34
第9篇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 .36
第4章乘客定额核定标准. 第3节通道、出入口和扶梯. .37.37
总则
原4改为:
“4等效与替代设计”
新增4.2如下:
“4.2在应用本法规相关篇章时,如采用替代设计方法,应执行本局《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修改通报)总则中的“附录船舶替代设计实施要求”,并考虑本法规相关篇章引用的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指南,确保满足相关篇章规定的替代设计的要求.”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23年修改通报
第1篇检验与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