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894-2011
粮油机械 振动清理筛
Grain and oil machinery-Vibration separato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省粮食加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封市茂盛机械有限公司、沧州开发区北方粮食机械有限公司、江都市时利和机械有限公司、开封市天丰面业有限公司、河南雪健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风成、阮竞兰、武文斌、李东森、王金恒、原富林、李荣、窦武、朱振、李军民、李素平.
粮油机械振动清理筛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振动清理筛的术语和定义、工作原理、型号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清除粮食中的大杂和小杂的双振动电机驱动型往复振动清理筛.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1小麦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13306标牌GB/T24854粮油机械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24855粮油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GB/T24857粮油机械板件、板型钢构件通用技术条件GB/T25218粮油机械产品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筛面sieve screen 带有一定形状和大小及排列开孔的金属筛板或金属丝编织筛网.
3. 2大杂coarse impurities颗粒大于被处理粮食籽粒的杂质.
小杂fine impurities颗粒小于被处理粮食籽粒的杂质.
4工作原理
利用双振动电机驱动产生的筛面往复运动,通过筛分方式清除粮食中的大杂和小杂.
5型号编制与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项目包括型号规格、处理能力、配备动力、振动频率、筛体振幅、筛面倾角、振动方向角等.在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中应明确标明.
6技术要求
6.1.1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6.1.2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应附有合格证,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6.1.3板件构件应符合GB/T24857的规定. 6.1.4装配应符合GB/T24855的规定.6.1.5产品涂装应符合GB/T25218的规定.
6.2机械性能
6.2.1工作运转应平稳,无异常声音,无扭摆现象. 6.2.2在生产运行中,各紧固件不应有松动现象,筛体及零部件不应出现断裂现象.6.2.3筛格的压紧应可靠,筛格装拆应方便灵活.6.2.4空载运转时,噪声应不大于80dB(A).6.2.5振动电机轴承外壳温升不大于35℃,温度最高不大于70℃,
6.3工艺性能
6t/(hm²):大杂去除率不低于70%,小杂去除率不低于60%,被清除的大杂和小杂中含完整粮粒率不大于2%.
6.4安全要求
6.4.1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Z158的规定.6.4.2电器安全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
7试验方法
7.1条件和要求
7.1.1试验场地和样机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满足试验要求.7.1.2试验用仪器、仪表和量具应按有关规定校验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7.1.3试验样机和振动电机均应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7.1.4试验电压为380V.偏差不大于±10%.7.1.6空运转试验时间应不少于60min. 7.1.5在同一次试验过程中的机器操作和检测均应由固定的熟练人员进行.
7.2机械性能测定
7.2.1噪声测定:按GB/T3768执行.7.2.2振动电机轴承外壳温度测定:用测温计测量振动电机轴承外壳温度和试验环境温度,计算振动电机轴承外壳的温升.
7.3工艺性能测定
7.3.1处理能力测定:稳定正常工作状态下,在净粮出口处分别接料3次,时间相隔15min,每次接粮2
不少于20kg,用秒表记录接粮时间,计算并取平均值,得出单位筛理面积每小时处理能力.按式(1)计算:
式中:
m-接粮质量,单位为千克(kg); Q-处理能力,单位为吨每小时平方米[t/(hm²)];-一接粮时间,单位为秒(s):W-标称筛面宽度,单位为米(m);L一标称筛面长度,单位为米(m).
7.3.2杂质去除率测定:对进机原粮和清理后的物料分别取样3次,时间相隔15min,每次取样不少于 5kg,按GB/T5494规定的筛选方法检测大杂和小杂含量,计算并取平均值,分别得出大杂和小杂去除率.按式(2)计算:
(2)
式中:
杂质去除率,%;Z一进机原粮中杂质含量,%;Z.一清理后的物料中杂质含量,%.
7.3.3杂质下脚中含完整粮粒率测定:与杂质去除率的测定取样时间相一致,在大杂和小杂出口处分别接取杂质下脚3次,时间相隔15min,每次接样不少于200g,栋出其中的完整粮粒,分别称量和计算,取其平均值,得出杂质下脚中含完整粮粒率.按式(3)计算:
式中:
L一杂质下脚中含完整粮粒率,%;m-杂质下脚中完整粮粒质量,单位为克(g);m:接取的杂质下脚质量,单位为克(g).
7.4其他要求和参数的检测
6.1和6.4中引用标准的按其标准规定的方法检测,其他要求和参数采用常规方法和感官进行检测.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8.2出厂检验
8.2.3检验项目包括6.1、6.2和6.4.
8.2.2产品应进行空运转试验,时间不应少于60min. 8.2.1每台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3型式检验
8.3.1型式检验是全面考核,检验项目按第6章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