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802-2011
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
Solid position releasing chorine dioxid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6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文华消毒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绿洁环保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华源水处理工业设备厂、四川金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资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齐力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宏智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风鑫、梁炽琼、王建伟、鲍立峰、宋红安、赵爱民、陈天朗、朱大利、穆超银、吴秀书、范祥.
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主要用作水体、土壤、空气和物体表面的杀菌剂、灭藻剂、除臭剂和氧化解毒剂作为棉制品、竹制品和木材等的漂白剂的一元包装和二元包装的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
本标准不适用于缓释型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及含液体包装的多元组分的二氧化氯释放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27803-2011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分析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二氧化氟固体释放剂solidposition releasing chorine dioxide 以固体形式存在,能溶解在水中,通过活化反应能释放出CIO:的制品.
3. 2一元包装unitary packaging通过微胶囊或钝化技术对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的主体和活化剂进行处理后包装在同一包装袋中.
二元包装duality Packaging
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的主体和活化剂分别包装在不同的包装袋中.
4要求
4.1外观:白色粉状、颗粒状或片状固体.4.2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按二氧化氯释放剂试验方法检测应符合表1技术要求.
表1技术要求
指标一元包装 二元包装亚氨酸根和氨酸根相对残自量/% 二氧化氯释放量与标识量的比/% 八 100~10 20.0 100~110 20 0稳定性(以二氧化氧含量下降率计)/% 10 0(As)/% 八 0. 000 3 0 000 3重金属(以P%计),/% 0 002 0 002
5试验方法
5.1外观检验
按GB/T27803-2011中第5章进行测定.
5.2二氧化氯释放量与标识量的比的测定
按GB/T27803-2011中第6章进行测定.
5.3亚氯酸根和氯酸根相对残留量的测定
按GB/T27803-2011中第7章进行测定.
按GB/T27803-2011中第8章进行测定.
5.5砷含量的测定
按GB/T27803-2011中第9章进行测定
5.6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按GB/T27803-2011中第10章进行测定.
6检验规则
6.1本标准规定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6.1.1型式检验
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在正常情况下,每六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更新关键生产工艺;b)主要原料有变化; c)停产又恢复生产:d) 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e). 合同规定.
6.1.2出厂检验
一元包装:要求中规定的二氧化氯释放量与标识量的比、亚氯酸根和氯酸根相对残留量和稳定性三项指标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检验. 二元包装:要求中规定的二氧化氯释放量与标识量的比、亚氯酸根和氯酸根相对残留量二项指标为
6.2用相同材料,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级别的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为一批.每批产品不超过51.
6.3按GB/T6678规定的采样技术确定采样单元数.将所采的样品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500g分装人两个干燥、清洁的塑料瓶(袋)中,密封,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和采样日期、采样者姓名.一瓶用于检验,另一瓶保存备查,保存时间由生产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4检验结果中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袋中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只要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5采用GB/T8170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7标志、标签
7.1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包装袋上要有率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净含“怕晒”、“怕雨”标志.
7.2每批出厂的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本标准编号.
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采用二种包装方式:一元包装和二元包装.
8.1.1一元包装
为大包装,大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袋(或铝箔袋),数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再将一定数量的大包装置于纸板箱(或纸板桶)中,每箱(或杨)净含量10kg、20kg或25kg.
8.1.2二元包装
小包装用两个密封性好的聚乙烯塑料袋分别包装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的主体和活化剂,再按配比将一定数量的大包装置于纸板箱(或纸板桶)中,每箱(或桶)净含量10kg、20kg或25kg. 将一定数量的小包装组合为大包装,大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袋(或铝箔袋),数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1.3封口
用于小包装和大包装的聚乙烯塑料袋(或铝箔袋)均采用热合封口,封口牢固,不应泄漏,纸板箱
(或纸板桶)包装时,将塑料袋(或铝箔袋)整齐的码放于箱(或桶)内,纸板箱(或纸板桶)应牢固封口.混运,8.3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和阳光噪晒,不应与酸混贮,
8.2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及剧烈碰撞,不应与酸
8.4二氧化氯固体释放剂在符合本标准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