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
标
准
骑行防护作业安全帽
Safety helmet for working and riding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一般要求5性能要求6检验规则7标志附录A(资料性)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GB811和GB2811相关章条编号的对应表 1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耐特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北京京东数智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慧缘有限责任公司、霍尼韦尔安全防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关国 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品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鸿图仪器有限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蒋旭日、商景林、张明明、程琳、陆冰、李维胜、邵珂珂、项海涛、李建华、付博、顾新、祝华、傅爱庆、闵春新、韩子杰、李博伟、田绍状.
骑行防护作业安全帽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骑行防护作业安全帽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内燃机排量不大于125mL摩托车或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11kW的电动自行车乘员佩戴的1/2半盔,以及作业场所头部防护所用的安全帽.
本文件不适用于消防、应急救援头部防护用品以及炉前高温作业和静电环境下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2811-2019头部防护安全帽GB/T2410-2008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GB/T2812-2024头部防护通用测试方法 GB/T30042-2013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名词术语GB/T32166.2-2015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职业眼面部防护具第2部分:测量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 811-2022和GB2811-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骑行防护作业安全帽 safety helmet for working and riding一种具有作业和骑行两种防护功能的帽.
3.2交通信号灯trafficsignallight
绿色、黄色(琥珀色)和红色的交通灯,以及闪烁的蓝灯.[来源:GB/T30042-2013,9.1.19,有修改]
3.3相对视觉衰减因子Q(交通信号灯识别)relative visualattenuation coefficientQ(traffic signal Iight recognition)
交通信号灯发出的光辐射经过滤光片(或有色镜片)的可见光透射比与CIE光源经过同样镜片的可见光透射比的比值.
[来源:GB/T30042-2013,9.1.20,有修改]
4一般要求
4.1结构
骑行防护作业安全帽的结构应包括帽壳、帽舌、帽沿、帽箍、系带、缓冲层、舒适衬垫、氨戴装置等必要的组件.
4.2帽壳
4.2.1材料
a)不得使用回收、再生材料作为帽壳的原料: 帽壳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b)使用质地坚韧,具有耐水、耐热、耐寒、耐紫外线老化并能吸收冲击能量的材料制成.
4.2.2外表面
帽壳外表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a)表面坚固、平滑,边沿圆钝:不能有气泡、缺损及其他有损性能的缺陷:b)除固定护目镜的装置外,有超过5m的硬质附着突出物时,能通过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测试,按GB811-2022中6.6规定的方法测试:c)安全帽铆钉(如有)成辐射状,突出部分不超出安全帽外表面2mm: d)帽壳外表面应有总面积不小于3200mm、逆反射系数不低于70cd/1xm的反光材料,且在左、右、后三个方向可见,每个方向可见的反光材料垂直投影面积不小于640m:e)当帽壳留有通气孔时,通气孔总面积不应大于450mm.
4.2.3内表面
帽壳内表面应符合以下要求:a)无长度超出2mm且半径小于1mm的尖锐物体:突出物应有软垫覆盖:b)无任何尖锐棱边.
4.3缓冲层
缓冲层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使用具有缓冲性能、能吸收碰撞能量、对人体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b)形状、规格尺寸与头围相适,佩戴后不易移位:c)覆盖5.1所规定的试验区.
4.4舒适衬垫
舒适衬垫应符合以下要求:
b)保证安全帽佩戴的舒适性: a)使用体感舒适、透气、对皮肤无毒无害的耐用材料制成:c)对于配置调节装置以适应头围尺寸的,以可调节的头围尺寸最大状态确定安全帽规格.
4.5佩戴装置
佩戴装置的部件应永久与佩戴装置或骑行防护作业安全帽连接,并符合以下要求:
a)如果佩戴装置包括下颠系带,该系带宽度不小于20mm,按GB/T2812-2024中7.6规定的方法测试,下额带发生破坏时的力值应介于150N~250N之间.且下额带应有调节装置,应能保证安全帽与骑行头盔的互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