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945-2012
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
Portable braking performance tester for vehicl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测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6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西派埃自动化仪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珠海高新区同力机械有限公司、淄博赛格电子有限公司、济南新凌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想堂、杨春生、罗发贵、蒋宇晨、元风、周申生、邱左先、邱峰、唐向臣、章彦辉.
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以下简称测试仪).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e:振动(正弦)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17626.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颜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portable brakingPerformance tester forvehicles
求的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FDD)和制动协调时间,用于判别机动车的制动性能的便携式测试仪器.3. 2
通过记录车辆制动过程中减速度值的时间历程,计算出速度、距离后,可计算得到符合GB7258要
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FDD)按式(1)计算:
式中:
V MFDD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²); -0.8V,试验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V 0.1V.,试验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V 一试验车制动初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S 试验车速从V.~V之间车辆行驶的距离,单位为米(m);S. 试验车速从V.~V.之间车辆行驶的距离,单位为米(m).
制动协调时间hrake coordinated time
制动协调时间是指在急踩制动时,从脚接触制动踏板(或手触动制动手柄)时起至机动车减速度达
GB/T 28945-2012
到GB7258规定的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值的75%时所需的时间.
4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组成
测试仪为便携式,由加速度传感器、主机、制动踏板触发开关及微型打印机等组成.
4.1.2外观
4.1.2.1测试仪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活、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主机显示应清晰、完
整,不得有文字和符号缺损现象.志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附有其他文字.
4.1.2.2测试仪上使用的文字、图形、标志应清晰、规范、耐久,显示屏、打印输出、操作说明、铭牌、标
4.1.2.3铭牌应标明制造商名称、商标、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及出厂编号等.
4.2基本功能
4.2.1位器供电方式
主机及打印机应自带电源,主机可连续使用时间应不少于5h.
4.2.2电池电量提示
测试仪应有电池电量提示功能.
4.2.3测试状态预设置及结果判定功能
测试仪应能对日期、时间、车牌号、车辆类型、满载或空载状态进行预设置,并能按GB7258中规定的MFDD、汽车或汽车列车制动协调时间进行合格性判定.
4.2.4存储、打印、通信功能
测试仪应能对测试数据进行存储、打印,并可通过通讯接口与计算机通信:可存储数据不少于30 组.
测试结果打印内容应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载荷情况、日期、时间、MFDD、制动协调时间、制动初速度、合格性判定等.
通讯接口输出的数据应包含上述测试结果的内容以及整个测试过程中采集的全部减速度值,并应提供上位机软件来复现这些数据.测试仪说明书中应包含通讯协议的详细说明.
4.3数据保持
断电后,主机内置时钟(日期、时间)应正常运行,各组测试数据不丢失或改变.
4.4测量性能要求
4.4.1减速度值测量范围
减速度值测量范围为0m/s~9.81m/s².
4.4.2显示分辨力
加速度:0.01m/s².
4.4.3静态检验
4.4.3.1示值误差
减速度测量值为0m/s~5m/s时,示值误差为土0.10m/s:减速度测量值为其他值时,示值误差为土2.0%.
4.4.3.2重复性
不超过示值误差绝对值的50%.
4.4.3.3减速度值鉴别力阔
鉴别力阔不大于0.05m/s².
4.4.3.4零位漂移
不大于0.05m/s².
4.4.4动态检验
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FDD)示值误差为土5.0%.
4.5电源电压适应性
当电源电压在标称电压值一20%~十15%范围内变化时,测试仪示值变化应不超过示值误差绝对值的50%
4.6抗干扰
4.6.1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等级为一级,试验中及试验后仪器主机和传感器不应出现电气故障,数据显示、记录功能应正常,贮存的数据不应丢失和发生变化.
4.6.2抗汽车点火干扰
进行抗汽车点火干扰测试,试验中及试验后仪器的显示功能、记录功能、打印功能应正常,贮存的数据不应丢失和发生变化.
4.7环境适应性
4.7.1气候适应性
仪器放置在携带提箱内,在承受高温、低温、湿热等各项气候环境试验后,外观和示值误差应分别符合4.1.2.1和4.4.3的要求.
4.7.2运输环境适应性
仪器在运输包装条件下,试样进行定赖报动试验,试验后,各部分零件不得有松动和损坏现象,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