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VMA012-2026
Integrate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echnology for anthrax in human beings and SDVMAanimals
山东省兽医协会 发布
前言
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兽医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山东省人畜共忠病流调监测中心)、滨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山东绿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张丽芳、张兵、沈志强、李峰、林初文、王长江、姜子昕.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诚、张学迪、王远志、兰邹然、张月.张敬波、王金峰、颜伟、张海泉、山东省兽医
人畜间炭疽一体化防控技术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畜间炭疽一体化防控的监测、诊断、免疫、传播途径阻断措施、防护措施和联防联控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人间、畜间炭疽的一体化防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193传染病消毒规范
GB/T45101动物炭疽诊断技术
WS283炭疽诊断
《炭疽防治技术规范》农医发(2007)12号 SDVMA《炭疽诊疗方案》国卫办医急函(2023)482号《炭疽防控技术要点(第二版)》疫控卫(2025)99号《汛期动物炭疽防疫技术指南》疫控卫(2021)1 109 号 1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监测
4.1 1畜间监测
4.1.1 监测对象牛、山羊和绵羊等家畜动物为重点监测对象.每年开展1次监测.
4.1.2检测方法
4.1.2.1血清学检测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4.1.2.2核酸检测PCR 或 Rcal-time PCR.
4.2人间监测
T/SDVMA 012-2026
4.2.1监测对象
屠宰加工、防疫、养殖、放牧、乳品加工、牛羊交易及实验室检测等重点人群,每年开展1次监测.
4.2.2检测方法
4.2.2.1细菌分离培养
患者临床样本,细菌分离培养按照WS283执行.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4.2.2.3核酸检测
PCR或实时荧光PCR方法.
4.3人畜间信息共享
4.3.1建立人间与畜间炭疽报告系统
4.3.1.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的炭痘病例应在诊断后24h填写报告卡通过国家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其中肺炭痘应在诊断后2h填写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4.3.1.2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疫检验、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感染炭殖或者疑似感染炭疽,应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严禁擅自处置感染炭疽或者疑似感染炭疽的动物.
4.3.2建立人畜数据共享平台
实现病例双向溯源与反溯源,开展聚集性疫情流调,阻断传播链.
5诊断
5.1 畜间诊断
5.1. 1 流行病学
主要传染源是患病动物和因炭疽而死亡的动物尸体,以及受其污染的土壤、草地、水和饲料.哺乳动物可感染炭疽,草食动物最易感.
5.1.2临床症状
按照GB/T45101规定执行.
5.1.3实验室诊断
按照GB/T45101规定进行.
5.2人间
5.2.1易感人群
5.2.1.1接触或食用过疑似炭疽的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残:吸入可疑炭疽芽胞杆菌污染的粉尘.5.2.1.2在炭疽芽胞污染的地区,从事养殖、放牧、耕耘或挖掘等活动:从事动物皮毛加工、炭疽相关的职业.
5.2.2临床症状
按照WS283规定执行.
5.2.3实验室诊断
按照WS283规定进行.
6免疫
6.1畜间免疫
6.1.1预防性免疫
6.1.1.1近3年发生过炭疽疫情的区域,新调入的动物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免疫.6.1.1.2高风险区域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免疫计划,确保易感家畜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
6.1.2紧急免疫
发生炭疽疫情时,按照农医发(2007)12号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
6.1.3疫苗
使用无英膜炭疽芽孢苗或II号炭疽芽孢疫苗.
6.2人间免疫
需要紧急接种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7 传播途径阻断措施
7.1调运管理
加强运输环节检疫监管,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车辆备案情况,防止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家畜进入流通环节.
7.2屠宰管理
屠宰环节全流程检疫.严格执行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动物,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一处理”措施.
7.3畜间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