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编码:6-12-04-00
兽药制造工
(2024年版)
制定
说明
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兽药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兽药制造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主要起草人有:郭哗、李勇军、刘业兵、 牛静、袁庆、丁新仁、张勇强、田玉柱、范传园、严永、张男、李倩、赵烈.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有:毕昊容、李跃龙、贾成千、魏财文、高迎春、徐晓曦、李亚琳、卢芳、袁国华、杨承槐、施庆 才、马苏、王彬、刘玉国.
五、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兽药制造工 国家职业标准
(2024年版)
1.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兽药制造工①
1.2 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操作培养、提取、配制等设备,将菌、毒、虫种、药材、原辅料等制成兽药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或者与产品生产工艺相符的工作环境.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知觉、
色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具有操作本职业相关设备、 器具的能力:身体健康.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3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符合兽药制造条件的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