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加工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茶叶加工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将茶树鲜叶加工成茶叶初制产品和精制产品作业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
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及部分高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色觉、嗅觉、味觉等感官灵敏,手臂、手指动作协调、灵活.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表达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要求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茶叶加工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茶叶加工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茶学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茶叶加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茶学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茶叶加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3年以上或茶学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与设备
理论知识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符合教学要求的技能培训场所进行.茶叶初、精制主要设备齐全,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3)本职业学徒期满.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
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一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
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