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6-08-01-01
印前处理和制作员(珂罗版制版员) 国家职业标准
(2023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印前处理和制作员(珂罗版制版员)① 1.2职业编码 1010-809 1.3职业定义 操作图文处理设备及软件、制版设备,设计、处理图文,进行 排版及拼版、打样、印版制备的人员。
珂罗版制版员:操作图文处理系统和制版设备,在底片上进行 修版、排版、合版,在特定玻璃上制作印版的生产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采光和通风良好。
①《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包括平版制版员、柔性版 制版员,凹版制版员、网版制版员等工种。
本标准为新增工种标准。
仅适用于到罗版制版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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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职业能力特征 其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一定的空间感、形体知觉。
无色盲、色,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5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210标 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 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 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具有相应设备 的场地进行,培训场所应具备满足操作技能培训所要求的设备、仪 器、材料以及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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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 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 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
①相关职业:印刷操作员、印后制作员、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人员、文字编辑、美术 编辑、技术编销、数字出版编辑、网络编辑、打字员、发行员、工艺美术品设计 鲜、装演美术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师、广告设计师、包装设计师、动商制作员、电子产 品制版工,下同。
②相关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广告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应用、印刷(图文 信息处理),印刷(印刷技术)、印刷(包装应用技术)、美术设计与制作、工业设计,数 字出版,计算机速录,服装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文物修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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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 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 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①相关专业:图文信息处理、印刷媒体技术、数字印刷技术、印刷媒体设计与制 作、数字图文信息技术、平面媒体印制技术(印刷工艺)、印刷设备应用技术、包装工程 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出版 与电脑编辑技术、版面编辑与校对,数字出版、美术设计与制作、印刷工程、包装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新媒体艺术,跨娱体艺术、包装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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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 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 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 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 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 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 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 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 人(含)以上单数。
1.9.4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不少于90min,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20min。
操作技 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9.5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具有相应设备 的场地进行,评价场所应具备满足技能评价所要求的设备、仪器、 材料以及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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