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6-28-03-05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 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 有关专家,制定了《管廊运维员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以下 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 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 思想,对管廊运维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 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 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广州广钢金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技能人才委员会、湖州电科电器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元未来城市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北京佳维顺捷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港口物流 有限公司、武汉建维综合管廊有限公司、珠海大横琴城市综合管廊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起草人有:肖红 岩(编写组组长)、成京辉(主笔人)、刘剑锋、李永文、李英勋、 张亦明、陈明建、张演良、史治军、江啸、金俊武、程桢珍、赵娟、 黄、韦钰。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技能人才 委员会、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管廊分会、珠海大横琴 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钢金业集团有限公司、长 沙变化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北斗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中联重
了
职业编码:6-28-03-05
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旺分公司、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海卓力克工业技 术(北京)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捍御者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建科公共设施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审定人员有:方慕贤、李辉、目立胜、卢 哗、高坤、陈光文、向利、王富春、林申铭、尹力文、何锦昌、钟 宜先、李喆。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管廊分会、广东 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等单位,以及张灵芝、王小兵等专家的指 导与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①2023年8月31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额布劳动保 障协理员等25个国家职业标座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2号)公布。
2
职业编码:6-28-03-05
管廊运维员 国家职业标准 (2023年版) 1.职业概况 1. 1职业名称 管廊运维员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在电力、通信、给排水等管线集于一体的城市综合管廊运营过 程中,从事项目组织管理和设备运行与维护等技术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地下,常温,潮湿,有限空间。
1.6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动作协调,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理解能力、组织 能力、协调能力、判断能力和计算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职业编码:6-28-03-05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48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64标准 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72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 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其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 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 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 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机房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管廊模 拟实训场或管廊工作现场进行。
1.9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2
职业编码:6-28-03-05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 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 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 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 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①相关职业:仪器仪表工程技术人员、设备工程技术人员、自动控制工程技术人 员、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人员、变电工程技术人员、输电工程技术人员、电力工程安装工 程技术人员、土木建筑工程技术人员、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工程技术人 员、信息管理工程技术人员、消防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员、变配电运行值班员、管道工、设备点检员、钳工、电工、仪器仪表维修工、工程机械 维修工,下同。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发电厂及变电站运行与维护、供用电 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建筑工程施工、建筑 水电设备安装与运维、市政工程、信息工程,网络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技术,管道施 工、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机电设备技术,下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