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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钳工国家职业 技能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导思想,对错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 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 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的影响,完善 了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一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 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顺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强化钳工生产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技 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广州市技师学院、广东省国 防技师学院、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广州超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主 要起草人有:梁亚志、雷子山、余东权、夏建辉、王安对、林志强、 朱永安。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厚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机 电行业协会、广东省船舶行业协会、佛山佳明挖掘机厂、无锡柴油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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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厂、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广东省国防技师学院、东莞理工学 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东莞市技师学院、 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
主要审定人员有:李小东、张昆、王连吉、 刘奕华、连晓枚、吴光宇、罗雪娥、何晓凌、杨耀双、封贵牙、许 光辉、颜新宁、方惠妆、邱文康、李明。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广东省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广州市职业鉴定指导中 心、广州市机电行业协会、广东省船舶行业协会、广东省工程机械 行业协会、广州市模具行业协会、广州超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广 船国际有限公司、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广州市数控设备厂、 广州东焊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佛山佳明挖掘机厂、东莞市智生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珠海汉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重庆潍柴发动机 有限公司、重庆赛迪有限公司、重庆ABB江津涡轮增压有限公司、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厚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无柴油 机厂、上海众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 限公司、博达特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太白实业有限公司、上海 西马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及王小兵、叶磊、杨帆、周群、刘 奕华、连晓枚、李向奎、王霜、吴玉华、黄丽双、郭伟忠、魏文锋、 巫飞彪、吴光宇、韩光恩、刘永吉、李小东、罗裕厚、注庆周、张 昆、王连吉、罗雪娥、李云田、印新泉、杨春丽、何小明、注清奎 等专家的指导与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①2020年6月29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额布钳工国 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4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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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0年版)
1.职业概况 1. 1职业名称 钳工① 1.2职业编码 10-10-07-9 1.3职业定义 从事机械设备装调、维修及相关零件加工和工装夹具制作的人 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计算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能辨识实 物和图形资料中的细部结构,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无色盲,
①钳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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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5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400标准学时,三级/ 高级工35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3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250 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D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①相关职业:模具工,机床装配维修工、飞机装配工、工程机械维修工等。
下同。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备装配与推修,数控机床装配与维 修、工程机械维修,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船舶建造与维修、飞机制造与装配等,下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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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甲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