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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签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品酒师国家职 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品酒师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的描述, 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 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 以下变化: 一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将原有三个等级调整为四个等级。
一对各等级品酒师的技能要求及相关知识要求进行了适当修 改。
顺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强化了酒业生产安全及环境保护的 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酒业协会、浙江工业职 业技术学院、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酿酒有限 公司、劲牌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大学、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 限责任公司、江苏洋河酒广股份有限公司、安口子酒业股份有限 公司、河北衡水老白千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扳倒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酿酒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有:宋书 玉、甘权、何勇、寿泉洪、胡志明、范洪、刘胜华、张春娅、战吉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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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张五九、李红、郭宾、赵国敢、赖登烽、张国强、李泽霞、张 宿义、张锋国、杨官荣。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酒业协会、中国贵州茅 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限公司、四 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 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酿酒研究所、浙江工业技术职业学院、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张家港酿酒有限公司、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华 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京 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审定人员有:葛向阳、毛雪、元月、毛男、 叶颜豪、万波、冯木苏、彭志云、彭毅、陈力、徐姿静、李泽霞、 郭宾、张锋国、黄志瑜、胡普信、寿泉洪、俞剑桑、范洪、刘素玲、 丰水平、史传琨、宋玉梅。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 业技能鉴定中心荣庆华、葛恒双、王小兵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 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①2019年12月10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额布工业因 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07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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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酒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 1职业名称 品酒师 1.2职业编码 L090209 1.3职业定义 运用感觉器官品评酒体质量,指导酒类酿造、储存和勾调,进 行酒体设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敏锐的色觉、视觉、噢觉和味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 力,动作协调;具有一定的计算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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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白酒酿造工、申酒酿造工、黄酒酿造工、果露酒酿造工、渭精酿造 工、酸酒鲜等,下同。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食品加工与检验、食品生物工艺、食品生物技术、酸酒技 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 测、酿酒技术,发酵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微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技术 及应用、酿酒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等,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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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 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 (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 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且每个考场不 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 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 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累计时间不少于 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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