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3-02-03-01
(202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应急管理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 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消防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在《公安消防部队土兵职业技能鉴定标准(2015年版)》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修改和调整:
员、接警调度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车驾驶员、消防装备维护员 一根据消防救接队伍岗位职能,设置灭火救援员、消防通信六个职业方向.
一根据消防行业发展情况,对工作要求中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进行了更新和调整.
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 增加了关键技能,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三、本《标准》由消防教援局组织专家和实际工作者深入研究,共同努力完成.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前由司戈、龚振国、李灿、人员结合新职能、新要求,以《公安消防部队士兵职业技能鉴定标 刘洪强等同志完成初稿的编制.改革转制后,消防教接局组织专业
准(2015年版)》为基础,参考改制前的编制情况,重新开展标准 的编修工作,主要编写人员有:刘加奇、膝波、张媛媛、朱健、娄肠、葛步凯、张国庆、赵贺、王士军、韩丹、王川、龚振国、王晋、侯忠辉、滕达、黄哲成、张保国、蒋旭东、刘建、钟文、于世光、吕冰、李秀、许才敬、谷野、赵海波、崔或宁、毛红海.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有:刘国峰、梁云红、何宁、张吴、杨海涛、刘洪强、陈禹、黄晓玮、杨扬、朱五八、宁晨.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单位和王小兵、高填等有关同志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批准,
消防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2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消防员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及其他消防组织中,从事火灾扑救、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消防通信保障、接警调度、消防装备操作与维护、搜救犬训导等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及塌建(构)筑物、受限空间、高空、地下、水域、山地、交通工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各种需要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以及受理警情、调度指挥灭火救援行动的环境或场所.工作环境危险、条件恶劣,常为高温、高寒、浓烟、缺氧、有 毒、有害、易燃、易爆、粉尘、噪声、潮湿、辐射等环境.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噢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反应敏捷,心理素质稳定.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实习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