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4-01-03-03
易货师 国家职业标准 (2023年版)
1.职业概况 1. 1职业名称 易货师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从事货物、服务等非货币互换及策划、咨询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学习和计算能力、读写能力:具有观察、判断、沟通表达 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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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4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60标准 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8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50标准 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4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 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 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考场或计算机教室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 具备开展易货工作的场所进行。
1.9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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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 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 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①相关职业:采购员、营销员,电子商务师,商品营业员、摊商,农产品经纪人 赖油竞价交易员,农产品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随员、烟享别品购销员,商品监督员、市场 管理员,连锁经营管理师、互联网营销师、理货员、典当业务员,鉴定估价师、期赁专业 人员、质检员。
下同。
②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网络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财务管理,现代物流、航空物流、食品 质量与安全,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下同。
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会计、财务管理、统计实务、金融服务与管 理、国际金融、农村金融、投资与理财、信托事务、商品经营、市场营销、网络营销、营 销与策划、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客户信息服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跨境 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实 务、物流服务与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供应随运营,下同。
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统计学、经济学、数字经济、财政学、税收学、国际 税收、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信用管理、精算学、互联网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大 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信息资源管理、 物流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工程,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 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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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 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 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 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1.9.2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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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以笔试为主、机考为辅的形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 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 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考核,通常采 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 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 低于1: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 人(含)以上单数。
1.9.4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长不少于90min。
操作技能考核时长:五级/初 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90min,二级/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不少于100min。
综合评审时长不少于20min。
1.9.5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考场或计算机教室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 具备开展易货工作的场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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