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4-08-05-01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①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从事农产品、粮油、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等质量安全 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部分工作场所含有毒有害物或有粉尘。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学习、分析、推理、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具有空间感、
①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粮油质量检验员,食品 检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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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知觉、噢觉、色觉、听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①相关职业:白然科学和地球科学研究人员,农业科孕研究人员,医学研究人员, 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海洋工程技术人员,食品工程技术人员,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标 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工程技术人员,检验检疫工程技术人员,制药工程技术人 员,土壤肥科技术人员,兽医兽药技术人员,畜牧与尊业技术人员,水产技术人员,药学 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检验、检测和计量服务人员,环境监测服 务人员,动植物疫病防治人员,农村环境保护人员,赖油加工人员,制糖人员,畜禽制品 加工人员,水产品加工人员,果蔬和坚果加工人员,淀粉和豆制品加工人员,培烤食品制 造人员,糖别品加工人员,方使食品和罐头食品加工人员,乳别品加工人员,调味品及食 品漆加剂制作人员,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化学肥料生产人员,农药生产人员,化 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人员,检验试验人员等职业中与农产品、粮油、食品检验相关的职业, 下同。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育学、化学、海泽科学、生物科学,材料、化工与制药、 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植物生产,白然保护与环境生态、动 物生产、动物医学,林学、水产、基确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顶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 科类别中与农产品,根油,食品检验相关的专业,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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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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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我中号是()09 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 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
1.8.4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具备相关检测器材 的实验场所进行:综合评审在配备必要的多媒体设备的室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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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诚信守法,清正廉洁。
(2)客观公正,科学准确。
(3)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4)执行标准,规范操作。
(5)恪尽职守,保守秘密。
2.2基础知识 2.2.1专业基础知识 (1)计量、标准化基础知识。
(2)农产品、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
(3)农产品、粮油、食品检测基础知识。
2.2.2安全基础知识 (1)实验室安全操作知识。
(2)实验室安全防护及救助知识。
(3)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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