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导则
(试行)
建筑与设备专业
前言
随着南京城市更新的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将成为未来工程设计中的重要内容.本设计导则的编制,旨在加强对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工作的指导,提高设计人员对既有建筑改造的认知水平和设计质量.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省内外先进经验,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有八章和若干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项目前期:5建筑改造:6给排水改造:7暖通空调改造:8电气改造.
鉴于既有建筑改造情况复杂,为适应各类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的特点,通过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设计研究,帮助设计人员建立较完整的技术体系.本设计导则与现行的建筑标准和法规相适应,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降低既有建筑安全水平.本导则为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提供实际设计指导.本设计导则及其内容均不能作为规避或免除相关义务与责任的依据.
本导则不包含既有建筑改造的结构设计和消防设计内容,仅在基本规定和项目前期中提及了部分对结构与消防的相关性要求.结构设计相关内容执行《南京市既有建筑加固改造结构设计导则(试行)》,消防设计内容执行《江苏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要点(试行)》.
本导则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由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至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王府大街8号测绘大厦19楼总工办:邮编:210005).
本设计导则组织单位、编制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组织单位: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编制单位: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主要起草人:马晓东彭为民周红雷钱锋许钰涓王小敏许琼鹤袁玮方继忠鲍迎春郭飞陈蓉陈俊夏卓平院梅袁星陈礼贵钱冰彭六保丛勐任文静张安强王璧君桂鹏严羽孙铭泽徐卫荣朱莉胡睿严希王蕾陈仲尤方宸
主要审查人:石平府党杰顾家慧曹桂敏苏继会汤杰马莹方玉妹钱沛如蔡华明
目次
4.1一般规定.4.2检查和评定.. 12
5建筑改造... 18
5.1建筑功能改造, 185.2室内装修改造. 215.3建筑专项改造, 225.4外部环境改造. 25
6给排水改造.. 26
6.1生活给水系统.. 266.2生活热水系统. 276.3生活排水系统. 28
7暖通空调改造 29
7.1供暖系统.. 297.2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 29
8.1 供配电系统. 308.2 照明系统... 308.3 :防雷与接地系统, 318.4 建筑智能化系统... 31
附录A现行主要标准名录. 32
附录B 建筑标准历次版本名录 39附录C给排水标准历次版本名录 44附录D暖通空调标准历次版本名录. 46附录E电气标准历次版本名录.附录F既有建筑改造各专业设计说明模板 09引用标准名录 29
1总则
1.0.1为推动城市更新,规范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保证设计质量,编制本导则.
【条文说明】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已从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的优化阶段,大量存量建筑面格各种方式的改造以及性能提升的需求.既有建筑改造是支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手段,如何避免大拆大建,推动既有建筑改造已成为发展的共识.编制本导则旨在规范我市既有建筑改造的设计活动,以解决改造设计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明确改造设计技术要求,提高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工作的系统性与规范性,提升改造设计的整体质量.
1.0.2本导则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中的公共建筑改造、商业服务网点改造,以及建筑使用性质调整为公共建筑的工业建筑改造.
【条文说明】本条文规定了本导则的适用范围.既有建筑中的公共建筑改造包括了公共建筑改造为宿舍、公寓、旅馆的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或者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改造为公共建筑.本导则不适用于住宅建筑、临时性建筑、村民自建房、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公共建筑改造为厂房和仓库,以及本条文列举情形以外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1.0.3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应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以适应新的使用要求,提升建筑性能.
【条文说明】本条所指安全为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使用安全.本条规定既有建筑改造应遵循国家建筑八字方针,坚守不降低既有建筑原有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护安全水准的底线,合理控制改造费用,主张绿色更新.
1.0.4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应坚持可持续发展、技术合理、灵活多元、以人为本、文化认同、经济合理等原则.
【条文说明】可持续发展原则一是强调建筑物质基础持续性的利用,二是强调建筑使用中的节约用能和高效用能:技术合理原则是鉴于改造必然要对原有的建筑、结构及设备系统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因此应针对改造中的现实问题,遵循工程基本逻辑,采用合理的、适宜的技术:灵活多元原则是在改造过程应当采取灵活有机的策略,以差异求协调,符合不同时期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带来的不同表现力的融合:以人为本原则是创造出各种人性化的内、外部空间,增加空间的活力和情趣,使改造后的建筑形象、空间更加人性化、多样化,也更加符合建筑物新的功能需求:文化认同原则是对既有建筑历史和文化的尊重和对地域文化属性的呈现: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工程造价的合理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既有建筑改造和再利用是不可行的.
1.0.5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当因空间、结构等客观条件限制,执行现行规范和标准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
【条文说明】本条文对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如何执行技术标准做出了基本规定.
条文中“空间、结构等客观条件限制”是指平面布置与空间高度上的现状“空间”限制,以及现有建筑梁、柱、承重墙(含剪力墙)等土建条件的现状“结构”限制.既有建筑改造原则上应执行现行标准,只有当受“空间、结构等客观条件”限制,如果严格执行现行规范,改进难度过大、代价过高,即执行现行规范和标准“确有困难”时,方可执行且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
《江苏省消防条例》在第三十八条中规定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应当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存在空间、结构等客观条件限制的,应当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消防技术要点,并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加强性措施,提升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这虽然是针对解决消防相关“确有困难”问题的规定,但也为解决其他“确有困难”的问题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