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分公司)和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防范安全质量事故,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三条建设分公司各处室,青岛地铁工程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参建单位)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努力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
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确保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培训职责
第五条建设分公司各处室
(一)安全质量处
安全质量处是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
1.负责收集、汇总建设分公司相关业务处室的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分公司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集团安质部和综合计划处,由综合计划处统一下发执行.
2.根据青岛地铁工程建设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处室负责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内容,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并对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3.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质量持证培训和定期复审,根据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对新进、转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全员安全教育.
4.对建设分公司各处室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制定安全质量通用知识题库并组织培训考试,对培训结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5.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综合计划处
综合计划处是地铁集团建设分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跟踪检查各处室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分析培训效果.
2.负责审核各处室提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需求是否合理.
3.对各处室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并会同安质处进行考核培训结果.
(三)技术处、工程处、设备处
1.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处室年度的安全质量培训计划,报安质处汇总.
2.认真做好处室负责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3.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
1.结合各自生产实际,做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部署,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
2.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3.负责各自相应职责范围单位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检查工作.
4.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施工单位、第三方单位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第三章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各处室应根据部门职能和工程进度,提出本处室下一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需求,于每年年底前到安全质量处.
第八条安全质量处根据青岛地铁工程建设实际,结合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建设分公司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计划,汇总各处室教育培训计划报集团安全质量部和综合计划处,由综合计划处统一下发后执行.
第九条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应密切结合生产实际,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为出发点,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应包含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等内容.
第四章培训实施
第十条建设分公司
结合青岛地铁工程建设实际,根据集团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各处室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综合计划处做好督查工作.
(一)组织学习、贯彻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
法规以及地铁集团有关安全质量的规定、办法.
(二)根据地铁建设需要,适时组织相应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各级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满足安全质量工作要求.
(三)组织各级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及时参加培训、复审,持证上岗.
(四)对建设分公司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考核,建立并完善培训档案.
(五)通过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建设分公司各处室及各单位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第十一条各参建单位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
(二)各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质量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质量操作技能、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各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法规和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质量生产知识,提高安全质量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各单位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