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和获取的信用信息.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是通过依法依规整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政务信息平台归集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对电力相关企业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提供相关政府部门、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参考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公开.
一、编制依据和主要原则
(一)编制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一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22)2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和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2)1917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2)75号)
《信用基本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2117-2018)
(二)主要原则
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的主要原则是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一致性与可比性相结合、可操作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稳定性与动态性相结合.
1.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评价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同时将实际监管工作中的定性数据定量化,保证评价结果充分反映受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综合评价状况.
2.一致性与可比性相结合.一致性体现在监管范围的受评企业采用同一评价规则,可比性体现在各受评企业的评价结果
可以互相比较,保证分类监管有据可依.
3.可操作性与适用性相结合.评价指标的设计在采用科学评价方法的同时,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权威性,保证评价在系统平台中的可操作性,以及评价结果适用于监管工作.
4.稳定性与动态性相结合.评价采用实时归集共享的受评企业的信用信息,固定周期对受评企业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受评企业信用类别,并根据国家要求、监管工作情况和需求、市场整体情况等动态调整评价标准.
二、评价指标解释
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一级指标6项,主要包括司法裁决、行业监管、商务诚信、经营状况、发展创新和守信激励,二级指标16项,三级指标46项(详见附件).
(一)司法裁决
1.失信被执行人.主要指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根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该条信息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据来源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被执行人.主要指在法定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数据来源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合同违约记录.主要指被人民法院判定为败诉的合同违约记录,反映受评企业履行约定义务的信用状况.包括主营业务类
违约、安全类违约、工程类违约、环保类违约、其他类违约.数据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二)行业监管
1.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主要指列入《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息,是受评企业被应急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包括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其他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据来源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行政处罚记录.主要指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其中,电力业务类处罚为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其余四类指标,包括安全生产类处罚、工程建设类处罚、节能环保类处罚、其他类处罚,为归集共享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来源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行政裁决记录.主要指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裁决相关情况信息,考察受评企业受到行政裁决后的执行情况,如未执行则表明企业未能遵守相关规定.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
4.行政检查记录.主要指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在日常监管、专项监管、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行政检查及管理中发现问
题并出具监管意见书、监管整改通知书、监管决定书、监管建议书等监管文书的情况信息,未发现问题的情况信息则不列入.包括安全生产类检查违规、许可类检查违规、招投标类检查违规、未按时上报材料类违规、未按要求报送信息类违规、其他类检查违规.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
5.市场监管失信记录.主要指受评企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的失信信息记录,包括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工商信息频繁变更记录、其他类市场监管失信记录.数据来源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信用承诺及未履行情况.主要指受评企业在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办理信用修复、许可业务、质量监督管理等事项中作出承诺及其未履行的情况信息.包括信用修复承诺、许可告知承诺、质量监督管理承诺、其他承诺.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
(三)商务诚信
交易不良行为记录.主要指受评企业在电力生产、输送、供应、服务、建设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交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包括作为供应商不良行为、作为客户不良行为,以及其他交易不良行为.数据来源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
(四)经营状况
1.资金规模.主要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