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428.4-2016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4部分:绩效评价
Information system for digitized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city-Part 4:Performance evaluation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引言 IV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5评价周期6评价指标7评价方法8评价实施与保障9外部评价附录A(资料性附录)扩展指标示例附录B(资料性附录) 区域评价示例附录C(资料性附录) 部门评价示例 12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评价结果分级和色彩表示示例 岗位评价示例参考文献9L
前言
GB/T30428《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单元网格: 一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第3部分:地理编码:第4部分:绩效评价:第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 一第6部分:验收;一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
一第8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
本部分为GB/T30428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石家庄市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潍坊 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传芳、许品、崔媛媛、吴强华、王丹、王洪深、郝萌、周皓宇、傅志杰、周志峰、向峰、黄坚、王芳、龚忠、陈炜炜、赵庆彪、陈锡波、蒋敏、潘志良、李炳志、薛学轩、张桂风、周同友、王惕、杜鹃、穆静、宋宇震、王晓波、陈玉明、何立永.
引言
为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与效率,制定GB/T30428
GB/T30428涉及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指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等的监督和管理.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4部分:绩效评价
1范围
GB/T30428的本部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评价的基本规定、评价周期、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实施与保障和外部评价.
本部分适用于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城市,对监管区域、专业部门和岗位工作绩效进行的评价,城市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0428.1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1部分:单元网格GB/T30428.2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督中心supervision center
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管需求,实现城市管理问题信息收集、审核立案、核查结案及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等职能的单位,
3.2
指挥中心directingcenter
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管需求,实现城市管理案件对专业部门的派遗、协调督办,以及处置结果等职能的单位.
[监管]案件case
数字化城市管理需要处置的部件或事件问题.
3.4
[信息采集监督员Person be responsible for information collecting and supervising
在责任网格内从事城市管理问题巡查、上报、核实和案件核查等工作的人员.
负责接收、登记监督员上报和监督举报的问题,并向监督员派发核实问题、核查案件的人员.
值班长ganger of acceptors
负责对受理的问题进行审核立案、批转到指挥中心,并对监督员核查完毕的案件进行审核结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