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 术语..第三章 概算编制形式.第四章 概算文件.. 8第一节 概算文件组成, 8第二节 封面、签署页与目录. 9第三节 编制说明. 10第四节 概算表格.. 11第五节 文件签署.. 12第六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3第七节 编审依据.. 15第五章概算编制. 17第一节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17第二节工程费用组成与编制方法 .20第三节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与编制方法.. 25第四节 预备费的组成与编制方法. ..34第五节 建设期融资费用组成与编制方法 36第六节 铺底流动资金组成与编制方法.. .38第六章 调整概算. 40第七章编审程序和质量控制.. 41
第八章附则. 42附件1:封面、签署页、目录与编制说明 43附件2:概算文件表格(样式): .48附件3:主要经济指标表格(样式) 66附件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编制方法: .72附件5: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组成与编制方法.. .7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项目总投资,规范设计概算编制方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26版)(以下简称“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和调整.
第三条设计概算与修正概算分别作为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建设项目总投资及构成要素的关键文件.
第四条经审核和批准后的设计概算总投资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其主要作用包括:
一、作为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投资的依据.二、作为签订承发包合同、贷款合同及实行投资包干的依据.三、作为控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依据.
四、作为全过程造价管理、设计方案经济性比选及投资效果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设计概算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建设项目所在地基本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客观如实
地反映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六条设计概算编制与审核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能力的设计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并对编制或审核质量全面负责.编制人员须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第七条当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由多家单位协同编制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总体编制单位需统一制定编制原则与依据,合理确定概算价格水平,汇编总概算,并对全部概算文件的编制质量负总责.
二、其他编制单位应确保各自承担部分的设计概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总体编制单位确定的原则、依据及价格水平要求.
三、概算文件封面上的编制单位,应填入总体编制单位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