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件为准
广州市水务局文件
穗水资源[2021]20号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活饮用水品质 提升技术指引要点(试行)的通知
各区政府、广州空港委,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市水投集团、各供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广州市河长办关于印发广州市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穗河长办[2021]44号)等文件以及新城建、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建设工作要求,按照“规范新建、控制在建、逐步改造已建”的原则,严格管控新建、在建住宅项目和非住宅项目配建户外供水设施设计、施
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关键环节,提升用户终端水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我局编写了《广州市生活饮用水品质提升技术指引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生活饮用水品质提升技术指引要点(试行)
(联系人:余帆洋,联系电话:)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生活饮用水品质提升技术指引要点 (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引要点适用于广州市域内的新、改(扩)建项目以及可调整给水设施建设标准和方案的在建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含二次加压调蓄)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
二、总则
(一)水质要求
在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二次供水设施规范》(GB17051)等国家水质标准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进一步提升终端用户生活饮用水水质.
1.增加检测出厂水2-甲基异茨醇、土臭素等致臭物质指标;2.下调出厂水浑浊度、色度、铁、锰、总硬度、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等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限值;3.下调三卤甲烷、氯化氰、二氯乙酸、三氯乙酸、2,4,6三氯酚等消毒副产物指标限值;
4.精准控制消毒剂余量.
(二)其它要求
1.抄表到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
业应抄表到户、服务到户”的要求,抄表到户率应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城〔2013】48号)不低于95%的要求.
2.户外供水设施移交:参照《广州市住宅项目配建户外供水设施移交供水单位管理维护办法》,将新建、在建住宅项目和非住宅项目配建户外供水设施全部移交供水单位管理、维护.
3.供水单元总分差:新建、在建住宅项目和非住宅项目配建户外供水设施移交供水单位管理维护的,应满足总分表计量差额水量占市政给水总表计量水量的比例在8%以下的条件.
4.智能水表:新建、在建住宅项目和非住宅项目配建户外供水设施应参照《广州市推进供水服务到终端改造工程技术与造价指引(试行》要求安装智能远传水表.
三、设计
(一)一般规定
1.市政自来水来水水质未达到优质饮用水要求的区域,二次供水系统应增设深度处理设备.2.二次供水系统水龄不应超过8小时,如超过应来取缩短水龄的相应措施.3.二次供水系统应优先来用“地下水池(箱)水泵变频调速”供水方式.4.在市政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选用管网叠压供水方式.
(二)水量
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宜为平均150-200L/人d;日变化系数
宜为Kd=1.1~1.3,时变化系数宜为Kh=2.5~2.0.
(三)泵房
1.泵房内应有隔热措施,设置通风或空气调节设备,温度和湿度实时显示及监控装置,宜具备报警功能.
2.水泵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应大于10000小时,应在高效区内运行.选用变速调频水泵时,水泵额定转速下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
3.水泵过流部件应选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S30408不锈钢或同等性能级别的其他材料制作.
(四)水箱
1.新建水池(箱)应优先采用S31603不锈钢材质制作;改(扩)建应采用S31603不锈钢内置水池(箱).
2.水池(箱)每格容积大于等于50m²小于200m的,导流板不应少于两块,保证平均水力停留时间不宜超过6小时.
(五)深度处理及消毒设备
1.深度处理设备宜采用膜处理技术,并配置相应的预处理、膜清洗与浓水排放设施.
2.深度处理设备应设置旁通管道,以备设备故障时应急供水.
其设计、安装和使用应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六)管网及附属设施
1.管径大于等于100mm,应选择球墨铸铁管;
2.管径小于100mm,应选用不锈钢管,并宜优先采用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