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007-2015
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
Unified coding and identification for auto par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物品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科创京成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辰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维修配件工作委员会、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重庆市标准化研究院、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研究院、上海通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颖、袭祝东、苏冠群、燕宏生、陈一新、魏同伟、张芃、徐高清、陈震宇、全琴、张国夫、杨建明、许隽.
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以下简称“编码”)的编码原则、数据结构,符号表示方法及其位置一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和标识的编制,用于汽车零部件的信息采集及数据交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704信息技术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二维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ISO/1EC16022信息技术自动化识别及数据采集技术数据矩阵条形码符号体系规范(Infor-mation technology 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and data capture techniquesData matrix bar code sym-bology specification)
ISO/IECTR29158信息技术自动化识别及数据采集技术直接零部件标识(DPM)质量方针(DPM) quality guideline]
3术语和定义
GB/T129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lobalTradeItemNumber
应用标识符01,由14位数字组成,是贸易项目(包括产品与服务)全球通用的唯一标识代码.
零部件号parts number
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对其生产的零部件实物的编号,也包括制造商为了技术、制造、管理需要而确定的管理编号,应用标识符240.
3.3
零部件批号Parts lot
零部件所属批次的代号,应用标识符10,用一组数字、字母或组合表示.
GB/T 32007-2015
3.4
零部件序列号Part serial number
唯一标识某一种零部件在同一批次中的某一单件的流水号,应用标识符21,用一组数字、字母与数字的组合表示,
3.5
供应商在客户方的厂商代码supply code in customer plant
客户方为其供应商分配的内部供应商厂商代码,应用标识符92,用一组数字或字母表示.
零部件在客户方的代码spare parts code in customer plant
客户方为其供应商所供货产品提供的零部件代码,应用标识符241.用一组数字或字母表示.
客户购货订单代码customer Purchase code
零部件采购订单的订单代号,应用标识符400,用一组数字或字母表示.
3.8
直接零部件标识DirectPart Mark
DPM
一种直接在零部件表面上做标识的制作技术,不需要纸张、标签一类的标识载体,也可称之为本体标识.
4编码
4.1原则
应具有唯一性、稳定性、可扩展性、可追溯性、可兼容性的原则,适用于汽车生产、流通、维修、消费等环节.
4.2一般要求
a)本标准编码按照GB/T16986-2009和GB/T15425-2014的6.1对字符申的规定进行编码; b)编码格式包括数字、字母及数字与字母组合编码三种格式,厂商对某个数据要素按其要求选用其中一种格式:c)编码字符集与GB/T15425-2014中GS1-128条码字符集相同.
4.3数据结构
4.3.1组成
由基本数据和扩展数据组成,扩展数据包括常用扩展数据和其他扩展数据.
4.3.2基本数据
基本数据是由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和零部件批号或零部件序列号组成,数据结构见表1,其中应用标识符01为必选,应用标识符10和21至少选择一项.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组成.
表1基本数据结构
应用标识符 数据格式 数据名称01 n14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10 an..20 零部件序列号 零部件批号21 an 20注1:n:数字字符. 注2:an:字母,数字字符.注3:nl4:定长,表示14个数字字符.注4:an.20=不定长,表示最多20个字母、数字字符.
4.3.3常用扩展数据
常用扩展数据为可选项,不可单独使用,需要与基本数据配合使用.常用的扩展数据见表2.
表2扩展数据结构
应用标识符 数据格式 数据名称92 an. 20 供应商在客户方的厂商代码240 an..20 零部件号241 an. 20 零部件在客户方的代码400 an 20 客户购货订单代码11 nf 生产日期(年、月、日)注1:n:数字字符. 注2:an:字母、数字字符.注3:n6:定长表示6个数字字符.注4:an.20:不定长,表示最多20个字母、数字字符.
4.3.4其他扩展数据结构要素
其他扩展数据结构要素为可选项,不可单独使用,需要与基本数据配合使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数据结构要素,但出现的数据结构要素应根据GB/T16986-2009注明其应用标识符.
5符号表示
5.1一维码
符号应采用GS1-128条码,符合GB/T15425-2014的要求.
5.2二维码
符号应采用汉信码、QR码或Data Matrix码,应符合GB/T21049、GB/T18284和ISO/IEC1602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