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171-2016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traffic performance evaluation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11*1范围3术语和定义 2规范性引用文件4评价内容和流程5评价对象和范围划分5.1评价对象5.2城市道路网的划定5.3城市分区域道路网的划分5.5路段的划分 5.4道路的划分6数据采集要求 36.1基础属性数据6.2交通流运行数据7评价指标与计算7.1指标分类及构成7.2指标计算.8运行状况等级划分 8.1路段交通运行状况等级划分8.2路网交通运行状况等级划分9评价结果.附录A(资料性附录)道路网严重拥堵里程比例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附录B(资料性附录) 道路网行程时间比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附录C(资料性附录) 道路网延误时间比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附录D(规范性附录)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等级颜色表示RGB代码表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杭州市综合交通研究中心、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吕梦娇、张丽、王超、张盈盈、胡杨林、全宇翔、姚青、姚毅、高永、翟雅桥、刘好德、陈尚新、王志强、赵影、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继孚、温慧敏、孙建平、谭永朝、张溪、张彭、朱围云、高杨斌、余世英、李成、启中伟.
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评价的内容和流程、对象和范围划分、数据采集、指标与计算、运行状况等级划分、评价结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城市道路网、城市分区域道路网、道路、路段等的交通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9772008颜色的表示方法GB/T29107-2012道路交通信息服务交通状况描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交通运行状况trafficperformance 道路或道路网交通运行的畅通与拥堵状态.
3.2路段link具有方向性的道路区段,由两个端点界定,其间包含一个交叉口或一个出入口.
3.3 交通流量traffievolume在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车辆数.
3.4行程时间travel time机动车通过某一路段两个端点间的时间.
行程速度travel speed机动车通过某一路段两个端点间的平均速度.
3.6自由流速度『ree-flow speed在低交通量、低密度情况下机动车通过路段的平均行程速度.
3.7自由流行程时间free-flow travel time以自由流速度通过路段的时间.
GB/T 33171-2016
行程时间比travel time index:TTI实际行程时间与自由流行程时间的比值.
3.9延误时间delay time;DT实际行程时间与自由流行程时间的差.
3.10延误时间比delay time proportion;DTP 延误时间与实际行程时间的比值.
3.11运行状况等级里程比例distanceproportion:DP
道路中处于不同交通运行状况等级的路段里程与道路总里程的比值.
3.12城市交通运行指数traffic Performance index:TPI反映道路或道路网交通运行状况的无量網数值.
3.13车公里数vehicle kilometers traveled;VKT 一定区域内,机动车的行驶里程的累计值.
4评价内容和流程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评价是指针对评价对象和范围,使用评价数据和评价指标,对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进行评价,得到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等级等评价结果的过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a)按照第5章要求,选择评价对象和范围;c)按照第5章选择的评价对象,按照第7章选择指标,进行指标计算: b)按照第6章要求,采集评价所需的道路属性数据和交通流运行数据;d)按照第9章要求,汇集评价指标得出评价结果.
5评价对象和范围划分
5.1评价对象
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对象包括城市道路网、城市分区域道路网、道路、路段.
5.2城市道路网的划定
5.2.1城市道路网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各自含义如下:
a)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单向设置不少于两条车道,全部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 出入,实现交通连续通行的道路:b)主干路是指在城市道路网中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以交通功能为主的道路;c)次干路是指城市道路网中的与主干路结合,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的道路;d)支路是指城市道路网中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解决局部地区服务功能的道路.
5.2.3若道路运行动态数据不具备覆盖道路网内路段的条件,应至少满足表1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