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395-2016
涂料中石棉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asbestos in coating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光辉新材料研究限公司、浙江鱼童新材料有限公司、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冶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远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军宏、王玉鹏、冯惠敏、王霖、赵绍洪、杨亚良、高婷、史优良、陈苹.
涂料中石棉的测定
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警示一一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可能的安全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X射线行射仪、偏光显微镜、扫描电镜能谱仅测定涂料中石棉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涂料中石棉的测定,同时也适用于涂料用原材料中石棉的测定.船舶材料、建筑材料、摩擦材料、密封材料、保温材料及非金属矿物等制品材料中石棉的测定也可参考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9271-2008色漆和清漆标准试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石棉asbestos
纤维状蛇纹石(温石棉)和纤维状角闪石类(透闪石石棉、阳起石石棉、直闪石石棉、铁石棉及青石棉等)硅酸盐矿物,纤维状额粒的长径比大于3.
3.2
石棉矿物ashestos minerals
包括蛇纹石族矿物和角闪石族矿物.
纤维状粒子fiberparticles
长径比为3以上的粒子.
3.4漫油refraetive index liquid显微镜定性分析用于浸泡试样的液体.
3.5 分析试样analysis sample
经离心或灰化,研磨过筛处理后的试样.
4试剂和材料
4.1石棉标准样品:温石棉(CAS号:12001-29-5)、透闪石石棉(CAS号:77536-68-6)、阳起石石棉(CAS号:77536-66-4)、直闪石石棉(CAS号:77536-67-5)、铁石棉(CAS号:12172-73-5)、青石棉(CAS号:12001-28-4).4.2石棉参比样品:温石棉参比样品(质量分数为0.1%)、透闪石石棉参比样品(质量分数为0.1%).4.3浸油:折射率==1.550.1.6051.620、1.630、1.6401.680.1.700;精度为±0.005 4.4混合溶剂:二甲苯与丙酮按体积比2:1混合,4.5载玻片:无色透明玻璃,厚度1mm,载玻片的清洁度应满足表面洁净,无雾状物、水迹和指印等要求(对着暗黑背景检查),且无可见的凹坑、颗粒状物、结石、划痕、断裂等缺陷.4.6盖玻片:无色透明玻璃.10mm×10mm×0.15mm.盖玻片的清洁度应满足表面洁净,无雾状物、4.7平板玻璃:材质和处理应符合GB/T9271-2008中第7章的要求. 水迹和指印等要求(对着暗黑背景检查),且无可见的回坑、颗粒状物、结石、划痕、断裂等缺陷.电胶带、剪刀、洗耳球等.
5仪器和设备
5.1X射线衍射仪(XRD),其性能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a)测角仪测角准确度优于0.02(20);c)综合稳定率优于士1%. b)仪器分辨率优于60%;5.2偏光显微镜(PLM):双目偏光显微镜,配备10倍和40倍物镜、10倍和40倍色散染色物镜、蓝色滤光片及入补偿板.应配有照相装置,并可与电脑连接,5.3扫描电镜能谱仪(SEM/EDS):具有低真空扫描模式. 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倍数的偏光量微镜物镜.5.4箱式高温炉:满足300℃C~500C的温度范围,且波动度在10C以内.5.5高速离心机:转速5000r/min~15000r/min.5.6烘箱:可自动调控温度,温度波动范围为土2℃,5.7天平:精度0.01g.
6试验原理和流程
采用离心法或灰化法制备分析试样.在X射线衍射法分析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偏光显微镜法或/图1所示. 和扫描电镜能谱法对分析试样中石棉进行定性分析,判定是否含有石棉.涂料中石棉的测试流程图如
图1涂料中石棉的测试流程图
7取样
产品按GB/T3186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8分析试样的制备
8.1液体样品的制备(离心法)
8.1.1按产品明示的配比混合各组分样品,搅拌均匀后,称取约15g试样于50mL离心管,再加入混合溶剂(见4.4)至接近离心管体积的2/3处,将样品和混合溶剂(见4.4)混合均匀后,放在离心机中离心分离20min,然后将上层清液倒掉,再继续按上述要求加人混合溶剂(见4.4)进行离心分离共重复3次,沉降部分最后再加人丙酮离心分离1次.
注1:也可采用其他合适的溶剂进行离心分离.
注2:离心转速、离心时间和离心次数等可根据实际离心分离效果进行调整.
8.1.2将经过多次分离后的沉降部分(颜填料和少量残余溶剂),转入表面Ⅲ上,在(105士2)C条件下烘干.将离心剩余物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湿,获得离心试样.
注:如果烘干后的离心试样中有硬块,无法研磨,说明有机物未离心干净,则需要重新取样离心,或直接采用灰化法.
8.2固体样品的制备(灰化法)
取适量的试样(能够获得灰分不小于4g),置于干净的陶瓷坩蜗中.将盛有样品的堆埚放人箱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