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4420-2017
海水浴场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beach servic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
监督标准与信息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海南省质量技术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彩玲、杨红、杨音、曾毅、夏、周红缨、蒋、郭馨、
海水浴场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水浴场(以下简称浴场)服务的分类、基本要求、服务要求、处理等.本标准适用于能提供海水浴场服务的组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3097海水水质标准GB9665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T15566.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7部分:运动场所GB/T16868商品经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GB/T17242处理指南 GB/T20501.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20501.2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2部分:位置标志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CJ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T378活动厕所HY/T127-2010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评价指南
3服务分类
按浴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可分为:
游泳区域服务;-信息服务;购物与租赁服务; 救援服务.
4基本要求
4.1浴场设立要求
4.1.1经营者应具备法定的经营资质,履行相关经营手续. 4.1.2服务项目应根据海域的自然条件和人员流量确定.
GB/T 34420-2017
4.1.3水质应符合GB3097中一类水质要求.4.1.4游泳区域应为细沙,沙粒度0.84mm~0.18mm(20目~80目).海底应无激泥、乱石.4.1.5游泳区域的沙滩坡度不宜过陡,水下地形应平缓,无暗、应标注出容易产生潜流的区域.
4.2人员要求
4.2.1一般要求
4.2.1.1应根据浴场规模和服务项目配置相应数量和满足服务类型的服务人员. 4.2.1.2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着装整洁.4.2.1.3服务人员应使用普通话.宜能用一至两种外语进行简单交流.
4.2.2救生员要求
4.2.2.1应经过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取得游泳救生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2.2.2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遇事冷静处理.
4.3设施设备要求
4.3.1基本设施设备
4.3.1.1应具备接待游客的基本设施设备,设施布局合理,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各类:游泳区域:一淡水港浴房; 公共厕所;休息椅;一太阳拿等.
4.3.1.2服务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在完好情况下的正常运行. 4.3.1.3应配备必要的pH、透明度等水质检测设施设备,定期检定.4.3.1.4应设置公共厕所或活动厕所.公共厕所的设计应符合CJ14的规定,活动厕所的设计应符合CJ/T378规定.4.3.1.5游泳区域提供男女更衣房并提供淡水冲淋设施设备.公共浴室卫生应符合GB9665的规定.
4.3.2安全设施设备
4.3.2.1浴场的四周应设明显的安全防护网以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及GB 13495 的规定.4.3.2.2应设立教护站(点),配备相应的教生船(艇)只和数生人员. 4.3.2.3应设立保障浴场安全服务的瞻望塔,望塔设立的间距根据浴场的大小确定,望塔的高度适中,应使浴场落在救生员环顾的视野范围内.4.3.2.4宜建立完善的智能监控系统,监控浴场及浴场周围的安全情况.
4.4环境卫生要求
4.4.1配备相应的人员对浴场环境卫生和设施进行管理.4.4.2浴场环境管理应符合GB/T24001的要求,4.4.3浴场与周边环境应有隔离带和缓冲区.4.4.4应设置废弃物盛放容器,该容器应密闭加盖,便于清理,并能有效防止害虫擎生.4.4.5应做好游泳区域、绿地、游乐场所、公共厕所、更衣室、淋浴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及时 2
处置浴场垃圾和海水中的漂浮物.4.4.6不应出租游泳衣、游泳裤,防止疾病传染.
4.5浴场管理
4.5.1应有功能划分,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隔离标志,用浮球或隔油栏划分可游泳的区域,界限清晰, 应有不宜造成运动互相伤害的措施或缓冲区.4.5.2及时通报海水质量,在海水的pH、透明度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开放游泳区域.4.5.3管理部门应及时公布海上休闲、游泳等活动的相应指数.4.5.4管理部门接到海事、气象、海洋、卫生等相关部门有关灾害性天气预报、海况预警、污染等事件时应及时疏散游客,暂停服务,关闭浴场.
5服务要求
5.1游泳区域服务
5.1.1游泳区域应标明开放时间和关闭条件.5.1.2游泳指数达到HY/T127-2010中5.8规定的一级~四级的要求时方可开放游泳区域. 5.1.3管理部门应关注天气、海浪等信息,通过网络、公告、广播等方式及时公布相关气候信息和游泳区域临时关闭信息.5.1.4游泳区域开放时应配有管理人员和救生人员,并进行巡视.教生人员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危急情况应及时实施救助.5.1.5游泳区域如具备晚间游泳条件,开放时应具有充足的夜间照明设备.
5.2信息服务
5.2.1标识服务
5.2.1.1应有正确的标识服务标识服务应清晰准确,方便游客识别.标识主要包括:浴场分布图;路标指向; 一信息导向系统.
5.2.1.2浴场内的公共信息导向设置应符合GB/T15566.7的规定,公共信息导向的图形和文字设置应符合GB/T 20501.1、GB/T20501.2的规定.5.2.1.3公共信息图形标志设置应符合GB/T10001.1、GB/T10001.2的规定.
5.2.2广播服务
5.2.2.1应提供能覆盖浴场的广播服务,广播服务的内容包括:
安全提示;游泳安全知识;紧急通知; 海洋天气预报;寻人寻物启示;背景音乐;游览购物指导等.
5.2.2.2播音员应用普通话和英语或多种语言分别播音,播音内容简洁、清晰、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