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
前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在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实践中,存在由于既有建筑的特殊性和客观条件的限制,难以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实际困难.为更好的指导我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推动实施城市更新,助力经济 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依据《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2021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规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的要求,细化了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所应达到的性能要求.
编制组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座谈,深入总结和研究了我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特点,从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本质特征入手,澄清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的关键要素,将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实践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进行归类整理,解决消防技术标 准适用的问题,打通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的路径.
本指南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和问题,请寄送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 路73号412室:邮编:150090:邮箱:wren3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指南参编单位: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员: 任伟宋春梅杨伟杰米长虹李毅李子军陈二雷李弘范徐秋芳李啸冰李秋斌陈莉 王洪兴于大宁尹鹏志陈港叶德强杨明王岩陈永江隋杨刘永富于洪秋本指南主要审查人员: 李景鑫李翠萍李洋孙晓梅梅英亨艾瑞海伞国涛朱栩林赵红艳
目次
1总则.2基本规定3建筑....3.1一般规定.3.3防火分区和层数, 3.2总平面布置及灭火救援设施. 43.4平面布置. 53.5安全疏散. 54结构.. 3.6建筑构造. 9 75消防给水. 86防烟、排烟系统. 97电气.... 10 107.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107.3消防联动控制.. 107.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0附录A... 7.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11 12引用标准名录. 13
1总则
1.0.1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应满足改造后的建筑安全性需求,并不得降低建筑的抗灾、耐久性.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应达到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所要求的目标和性能,且不应低于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
1.0.2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应结合改造消除消防安全隐惠,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空间与平面特征和使用人员的特点,因地制宜提高建筑主要构件的耐火性 能、加强防火分隔、增加疏散与救援设施、提高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1.0.3本指南适用于已经按照建成时消防技术标准验收合格并已峻工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消防设计,不适用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建筑的消防设计.
1.0.4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工程,综合运用消防新技术、新设备、加强性管理措施等保障消防安全的,可由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论证.
1.0.5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应按照改造后的使用功能进行消防设计.
1.0.6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中,除本指南规定的情况外,其他情况均应 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应进行论证并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1.0.7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按照有关标准和本指南无法解决的,应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及安全评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