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4508-2017
Additive manufacturingwith TC4alloys powder by bed electron beam melting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赛隆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赛特思迈钛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纪磊、汤慧萍、贸卫卫、贾文鹏、王建、赵培、刘楠、楚瑞坤、王国栋、侯睿.
粉床电子束增材制造TC4合金材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床电子束选区熔化增材制造TC4合金材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粉床电子束选区熔化增材制造工艺制造的TC4合金致密材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湿试验方法 GB/T3850致密烧结金属材料与硬质合金密度测定方法GB/T4698(部分)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5168a-β钛合金高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6611钛及钛合金术语和金相图谱
3要求
3.1供应状态
产品按供应状态分为成形态、退火态、固溶热处理态、时效热处理态、热等静压态.当需方对最终成形零件供应状态有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订货单)中注明.
3.2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牌号 主要元素 杂质元素Ti A1 V Fe c N H 其他元素单 总和TC4 余量 5 5~6.75 ≤0 30 ≤0.08 ≤0.05 A >TC4 895 825 10 15 330TC4ELI 855 785 10 15 320注:断面收缩率需使用圆试样进行试验.
3.4密度
最终成形零件的密度应不小于99%.
3.5金相组织
金的金相组织要求,允许出现柱状晶组织.更进一步的显微组织要求由供需双方在合同(或订货单)中 产品的横断面金相显微组织应存在α相和B相.a相和β相的形态应符合GB/T6611中α-β钛合约定.
3.6无损检验
需方要求并在合同(或订货单)中注明时,成形态和最终成形零件可进行超声检测,X射线探照相检验、X射线CT检测等无损检查,表面抛光或机加后的产品还可进行荧光渗透检测.
3.7尺寸及允许偏差
产品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图样,允许通过机加工达到技术图样要求.
3.8外观质量
3.8.1产品不得有缺损、掉块、裂纹等缺陷,表面应平整一致.3.8.2产品外表面及内表面允许轻微起伏,允许对表面突起进行修磨处理.3.8.3在不超出尺寸允许偏差的前提下,允许采用喷砂、打磨、机加工等方法改善表面质量.3.8.4需方对外观质量有特殊要求并在合同(或订货单)中注明时,按照合同(或订货单)的约定进行.
4试验方法
4.1产品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4698的规定进行.4.2产品的力学性能按GB/T228.1的规定进行,建议以0.003mm/min~0.007mm/min的拉伸速率进行拉伸至屈服,然后提高拉伸速率再经约1min将试样拉断裂.4.4产品的密度按GB/T3850确定的方法进行. 4.3产品的维氏硬度测量按GB/T4340.1的规定进行.2
4.5产品的金相组织按GB/T5168的规定进行,相和β相的判定按GB/T6611的规定进行.4.6无损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标准按供需双方约定进行.4.7产品尺寸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检验位置及方法按供需双方约定进行.4.8产品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查,必要时,结合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检验.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工艺、同一规格、同一状态的产品组成.
5.3检验项目及取样
5.3.1产品的检验项目及取样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检验项目及取样要求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3.2 4.1化学成分 产品或随炉样上取样,逐批取样力学性能 产品或随炉样上取样,逐批取样 3 3 4.2 4 3密度 产品或随炉样上取样,逐批取样 3.4 4 4金相组织 产品或随炉样上取样检验额次由供需双方商定 3 5 4 5无损检验 逐件检验 3 6 4 6尺寸及允许偏差 逐件检验 3.7 4 7外现质量 逐件检验 3 8 4 8
5.3.2供需双方应对拉伸试样和硬度试样的数量、取样位置、取样时间和试样热处理工艺等进行约定.若供需双方未做约定,则按供方确定的方案进行.
5.3.3随炉样的热处理工艺与零件的热处理方式一致,随炉样的数量和放置位置应以测试结果能够准 确代表成形零件性能为依据.
5.4检验结果的判定
5.4.1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密度、金相组织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另取双倍试样(不包括原受检样)5.4.2无损检验、尺寸及允许偏差、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 对不合格项进行一次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