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7277-2018
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指南
Guide for facili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and servic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接收事项范围5基础工作5.1事项目录 5.2 指南编制5.3 流程优化5.4 窗口设置5.5 数据共享 系统建设5.6 5.7 联动服务6告知服务7网上服务7.1基本要求7.2网上预约7.4网上预审 7.3网上申请7.5网上办理8现场服务8.1基本要求8.2导办预审 8.3综合受理8.4后台审批8.5统一出件8.6结果公开9监督检查与评价9.2评价 9.1监督检查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SAC/SWG14)提出并归口.
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协会、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湖北省标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浙江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办事处、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欢、刘辉、巫小波、郭林将、陈自力、袁琼、张英姿、徐剑、丁凡、刘燕、李敏、马娜、孙彩英.
引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故权的要求,近年来,各地方政府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增强群众获得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与探索,涌现出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不见面审批”、上海优化营商环境、佛山"一门式一网式”、武汉“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天津市滨海新区“一枚印章管审批” 等一批典型的实践做法.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归纳提炼了各地审批服务改革好的经验和做法,经过广泛调研和深人论证,起草了本标准.
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指南
1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接收事项范围、基础工作、告知服务、网上服务、现场服务、监督检查与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开展依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便民化服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21061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GB/T32168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GB/T32169.1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32169.3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3部分:窗口服务提供要求 GB/T36112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GB/T36114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审批服务administrative approvaland service
政府部门及其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组织行使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提供的服务活动.
3.2
最多跑一次one time at most procedure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前提下,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一件事从提出申请到收到办理结果全程只需一次上门或者零次上门的情况.
注1:“一件事”是指一个办事事项或者可以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的相关联的多个办事事项.
注2:服务对象以完整办成“一件事”为原则,运用场景主题事项、办事事项生命周期等方法打通部门界限,形成组合事项.
3.3
全程网办fullyonline procedure
通过网络或第三方辅助服务形式完成的从提出申请到收到办理结果的全过程.
注:办理的内容包括身份核验、信息共享手段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加盖电子签章、签发电子证照、快递上门取送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