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1525-2026
调料九里香
Curry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所、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学、来实(北京)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院、成都圣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 司、苏州金满庭现代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市食品检验所、山东庞大食品有限公司、南京财经大研究设计所.
文建、装斐、张敏.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晓德、刘洪利、李雅、庞学民、洪爱珠、金秋琼、孙卫卫、王蕾、张昊、杨
调料九里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调料九里香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包装、标识标签、运输和储存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调料九里香叶经干燥加工的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其制品GB5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2729.5香辛料和调味品外来物含量的测定 GB/T12729.2香辛料和调味品取样方法GB/T30385香辛料和调味品挥发油含量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调料九里香curry
芸香科九里香属植物调料九里香[Murraya koenigii(L.)Spreng]的叶片经干燥、粉碎或不粉碎加工成的用于调味的产品,流通中也称作麻绞叶、咖喱叶.
3. 2
外来物foreignmatter
其它植物的茎叶)和动物性(动物排泄物、昆虫及其肢体)来源的物质. 在正常视力或校正视力条件下可见的不属于调料九里香植物的物质,如非动物性(沙石、泥土、
3. 3
同源异物extraneousmatter
在正常视力或校正视力条件下可见的来自调料九里香植物本身的非叶片部位的组织、器官及其破碎物,如根、茎、枝、花、种子等.
4技术要求
4.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指标项目 叶形完整,无破碎,无虫蛙、病斑、霉斑 整叶 叶碎形态 气味 有调料九里香所特有的芳香气味,无异味 大小均匀,无虫驻、病斑、霉斑外来物 色泽 黄绿色至绿色 不得检出 浅黄色至绿色
4.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指标项目 整叶 叶碎挥发油(以干基计)/(ml/100g) 水分(质量分数)/% ≤14.0 ≥0. 5 总灰分(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同源异物/(g/100g) ≤3.0 ≤9.0 [ 不得检出
4.3安全指标
4.3.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4.3.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预包装销售产品的净含量要求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试验方法
5.1感官要求
5.1.1色泽、形态取适量试样置于干燥、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形态.
5.1.2气味、滋味
取适量试样置于干燥、洁净的白色瓷盘中,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激口,品其滋味.
5.1.3外来物按GB/T12729.5描述的方法测定.
5.2理化指标
5.2.1水分按GB5009.3-2016中第三法描述的方法测定.
5.2.2挥发油按GB/T30385描述的方法测定.
5.2.3总灰分
按GB5009.4描述的方法测定.
5.2.4同源异物
按照GB/T12729.5描述的方法测定.
5.2.5污染物按GB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
5.2.6农药残留按GB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
5.2.7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6检验规则
6.1取样
6.1.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
6.1.2抽样
按GB/T12729.2的规定进行抽样.
6.2检验分类
6.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对产品的感官、理化指标、净含量、包装、标识标签进行检验.
6.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生产工艺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c)停产6个月以后,恢复生产: d)正常生产满1年:e)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
6.3抽样规则
按GB/T12729.2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
6.4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判定为合格:出厂检验项目如有不符合本文件的,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的,判为不合格.
7包装、标识标签、运输和储存
7.1包装
7.1.1包装材料应洁净、干燥、无破损、无异味、无毒、无害,并符合GB4806.7的规定.7.1.2外包装应坚固、无污染,并采取防潮措施,可用编织袋、麻袋、纸箱(盒)、塑料袋(盒)等:内包装宜用塑料袋和复合薄膜袋.
7.2标识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