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条件
编 号:SC-25-059日 期:2025年3月21日
局长授权颁发:
本专用条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月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颁发.
1.生效日期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背景
AG600型飞机在船体后部设计有水舵,水舵是用于控制飞机在水上的运动、改变飞机在水上滑行方向的专用设备.飞机在水面机动时,水舵承受着复杂的水载荷.
现行《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4)未包含水舵这种新颖独特的设计特征涉及的载荷相关的要求.根据《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5)第21.16条规定,需要制定相应的专用条件,以提供与适用的适航规章等效的安全水平.
3.适用范围
AG600型飞机.
4.专用条件
(a)水舵的强度和载荷应满足水上飞机和水陆两栖飞机在水面运行期间可能遭遇的最不利工况环境、滑行速度和转弯半径等组合载荷情况对强度的要求.
(b)水舵总限制载荷垂直作用于其中性面,按下式确定:
式中:
P为水舵限制载荷,牛顿
V为水舵的允许使用速度,米/秒;
S为水舵面积,米²;
g为重力加速度,米/秒².
(c)考虑两种压力中心位置:距前缘15%和30%弦长处.沿舵面展向的载荷分布假定与弦长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