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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00 A0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GB/Z38545-2020 精准扶贫 来料加工项目运营管理规范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processing supplied materials 2020-03-06发布 2020-10-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Z38545-2020 目 次 前言 引言 范 1 2项目条件 .1 3职责分工 1 4组织与运行2 5预期成效分析 .3 6评价与管理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浙江省杭州市来料加工典型案例 .5 参考文献 7 GB/Z38545—2020 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湖州衡鼎产品检测中心、湖州海青木竹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 究院、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小科、杨旭、安鑫、李海青、姜俊、单志超、邹新强. SAC GB/Z38545—2020 引言 来料加工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生态环保型、灵活就业型和大众普惠型产业,在农村特殊群体的就 业增收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对我国劳动密集型、生态环保型轻工产业的转型发展与区域布局优化都具 有意义. 来料加工作为一种扶贫产业,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扶贫上的精准性,能够实现扶贫和多方共赢的 发展目标,具有创新意义和推广价值.一是经济上的合理性.来料加工是一种轻资产模式,它对政府和 经纪人的成本投人需求相对较少,对加工者近乎“无门槛、零成本”.二是扶贫上的精准性.带动特困群 体增收. 为规范该产业在扶贫项目中的运营,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可为来料加工项目扶贫运营管理提供参考. GB/Z38545—2020 精准扶贫来料加工项目运营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给出了来料加工项目运营管理的项目条件、职责分工、组织与运行、预期成效分 析、评价与管理的要求.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扶贫类的来料加工项目运营管理. 2项目条件 2.1区域文化特色评价 扶贫组织或帮扶实施主体对当地文化、地理位置等进行分析,选择并开展适合区域特点的来料加工 项目. 2.2贫困户能力评价 2.2.1帮扶实施主体对贫困户开展能力评价,实施分类指导. 2.2.2扶贫组织、帮扶实施主体或第三方机构为贫困户提供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来料加工知识 和技能. 2.3信息释放 71 扶贫组织协助建立来料加工项目信息化平台或展示平台,发布产业发展规划、来料加工经纪人、加 工能力等信息. 3职责分工 3.1扶贫组织主要工作内容 3.1.1提供基础信息 3.1.1.1来料加工区域扶贫组织宜提供当地来料加工项目扶贫规划. 3.1.1.2扶贫组织提供贫困户基本信息,协助帮扶实施主体精准对接贫困户. 3.1.2组织推广 3.1.2.1协助帮扶实施主体进行来料加工项目扶贫模式宣传推广,出台扶持政策. 3.1.2.2将来料加工服务列入当地创业扶贫项目,支持贫困户从事来料加工工作. 3.1.2.3协助整合当地来料加工社会化服务组织资源,支持建立来料加工经纪人(组织)、来料加工经纪 人协会. 3.1.2.4将来料加工服务纳入当地新型职业技术培训,协助组织来料加工经纪人(组织)、贫困户参加 培训.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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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 CCS C60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37—2024 代替GBZ372015 职业性铅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 Diagnostic standard for occupational lead and its inorganic pounds poisoning 2024-05-09发布 202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GBZ37—2024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GBZ37一2015《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与GBZ37一2015相比,除结构性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急性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内容(见4.1和5.1); 增加了职业接触的最短时间(见4.2); —增加了血红细胞游离原卟啉的指标(见5.2.1.1); —删除了处理原则(见2015年版的第6章); —更改了附录A的内容(见附录A 2015年版的附录A); —删除了附录B(见2015年版的附录B).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 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昆 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宝立、韩磊、窦建瑞、陈葆春、张恒东、沈欢喜、刘静、高茜茜、张锋、 霍宗利.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9年首次发布为GB11504一1989: —2002年第一次修订为GBZ37一2002 2015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GBZ37—2024 职业性铅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铅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的诊断原则及诊断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烟、尘和蒸气所致中毒的诊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Z59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GBZ76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79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的诊断 GBZ/T157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 GBZ/T247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诊断 GBZ/T303尿中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GBZ/T316血中铅的测定(部分) WS/T22血中游离原卟啉的荧光光度测定方法 WS/T23尿中6-氨基乙酰丙酸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 WS/T92血中锌原卟琳的血液荧光计测定法 3术语和定义 GBZ/T15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诊断原则 4.1急性中毒 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出现以消化系统损害为主,可伴有多 器官功能障碍的临床表现,结合辅助检查结果,参考职业卫生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 的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 4.2慢性中毒 根据密切接触铅及其无机化合物3个月及以上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出现以神经、消化、血液系统 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辅助检查结果,参考职业卫生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类 似疾病后,方可诊断. 5诊断分级 1 GBZ37—2024 5.1急性中毒 短期吸入大量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后,出现血铅≥2.9umol/L(600μg/L)(见GBZ/T316) 伴恶 心、呕吐、腹胀、便秘或腹泻、食欲减退、腹绞痛等消化系统症状,可有乏力、头晕、口内有金属味、 头痛、血压升高、多汗、少尿、面色苍白等症状,可发生贫血、中毒性肝病(见GBZ59)、中毒性肾 病(见GBZ79)及急性中毒性脑病(见GBZ76). 5.2慢性中毒 5.2.1轻度中毒 5.2.1.1血铅≥2.9umol/L(600Hg/L)或尿铅≥0.58umol/L(120μg/L)(见GBZ/T303) 并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红细胞锌原卟啉(ZPP)≥2.91umol/L(13.0μg/gHb)(见WS/T92); b)尿8-氨基-y-酮戊酸(6-ALA)≥61.0Hmol/L(8000g/L)(见WS/T23); c)血红细胞游离原卟啉(EP)≥3.56Hmol/L(2000Hg/L)(WS/T22): d)腹部隐痛,腹胀,便秘等症状. 5.2.1.2试验性驱铅治疗后,尿铅≥3.86umol/L(800ug/L)或4.82umol/24h(1000μg/24h) 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5.2.2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的基础上,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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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7.180.20 A2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GB/Z35473-2017 色彩设计系统 Colour design system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Z35473-2017 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全国颜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0)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负责起草单位:北京领先空间商用色彩研究中心、北京奥博泰科技有限公司、建 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参加起草单位:中赫时尚(北京)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鹏博实业有限公 司、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颜色科学与工程国家专业实验室、北京中建华衡工程 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吕光、张喆民、王桓、孙秀茹、刘浩学、廖宁放、何唯平、刘洋、谢雯麒、 吕梦吟、廉玉生、方刚、于洋、罗永道、李育新、杨永波、周鹏升. I GB/Z 35473-2017 引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推动色彩设计应用领域的普及和推广,为色彩量化设计建 立色彩语言的沟通和评价体系,提高色彩设计水平,实现量化色彩设计的标准化. 其目的是为了在色彩设计中指导解决以下问题: ——色彩设计交流语言的一致性; ——色彩量化设计的规范性; 色彩组合、视觉调和规律特征表现形式的构建; 色彩设计表现与主题诉求的统一性. Ⅱ GB/Z35473-2017 色彩设计系统 1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色彩设计系统中的术语和定义、色彩表示,并给出了色彩设计的指导 方法.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色彩设计和应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色彩设计colour design 两个或两个以上颜色,按照视觉的基本色彩搭配规律进行组合. 2.2 色彩设计系统colour design system 遵循色彩设计规律,对颜色进行量化组合设计的系统化方法. 2.3 色位三角形colour triangle 用白色量、黑色量、彩色量三条边构成的三角形坐标系,用来表示某一色相颜色在三角形坐标系中 的坐标位置. 2.4 色位colour position 在色位三角形中,由颜色的白色量、黑色量、彩色量确定的坐标位置. 2.5 白色量white value w 颜色中所含白色感觉的量.在色位三角形中,排列在与b-c边平行直线上的颜色具有相等的白 色量. 2.6 黑色量black value b 颜色中所含黑色感觉的量.在色位三角形中,排列在与w-c边平行直线上的颜色具有相等的黑 色量. 2.7 彩色量chroma value c 颜色中所含彩色感觉的量.在色位三角形中,排列在与w-b边平行直线上的颜色具有相等的彩 色量.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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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 H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331—202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technical service 2024-05-09发布 202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GBZ331—2024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 4基本要求..... 5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3 6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9 7职业病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效果评价 .13 8质量控制. .16 附录A(规范性)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记录表 ..19 附录B(规范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程序 .20 附录C(资料性)职业卫生调查相关表格.. .23 附录D(资料性)现场采样与测量计划记录表 .30 附录E(资料性)采样器流量准确性测定. ....31 附录F(资料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表格. 32 附录G(资料性)检测结果处理 ..53 附录H(资料性)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格式 .60 附录I(资料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管理要求及相关表格62 附录J(资料性)管道内气体压力、风速、风量检测. ...67 附录K(资料性)职业病防护设施性能参数检测相关表格71 附录L(资料性)建筑卫生学检测相关表格. .74 附录M(资料性)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适合性检验 .....75 附录N(资料性)质量控制相关表格 79 参考文献 *.86 GBZ331—2024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北京市化工职业 病防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铁道科学研 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世标、张伟军、牛东升、温翠菊、闫慧芳、胡伟江、张华东、邱永祥、杜欢 永、邹剑明. II GBZ331—202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质量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5750.1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 GB/T6719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GB/T11713高纯锗y能谱分析通用方法 GB/T14056.1表面污染测定第一部分:B发射体(E B max>0.15MeV)和a发射体 GB/T16145环境及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y能谱分析方法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25915.3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第3部分:检测方法 GB520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14密封放射源及密封y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15低能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标准 GBZ117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GBZ118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 GBZ119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 GBZ125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GBZ127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 GBZ139稀土生产场所放射防护要求 GBZ/T141Y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 GBZ143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160(现行有效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182室内及其衰变产物测量规范 GBZ/T189(部分)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192(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194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232核电厂职业照射监测规范 GBZ/T233锡矿山工作场所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T256非轴矿山开采中氨的放射防护要求 GBZ/T277职业病危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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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20.10 A0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GB/Z30006-2013 政府部门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in government agencies 2013-10-10发布 2014-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Z30006-2013 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1)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元平、付文飙、俞晓丹、凌活、吴建伟、田武、梁晓文、刘钢、李旎. I GB/Z30006-2013 引 言 0.1总则 政府部门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有助于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廉洁透明、高效服务的 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从而更加规范和高效地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 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满意程度. 政府部门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是以政府部门所承担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为前 提,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基于现代质量管理的理念和基本原则,运用过程控制、系统管理、基于事实决 策等方法,实现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廉洁透明、高效服务的政府自身建设目标的过程.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基于GB/T19000一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所阐明的质量管理原 则和质量管理体系基础,按照GB/T19001一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我国政府部门的实际和 工作特点,为政府部门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一种框架性指南. 0.2政府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要求国家政府部门努力为人民服务.政府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人民群众 的需求和期望为出发点,以国家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前提,以其履行职责所开展的各工作事项及过程为基 础和管理单元.其基本的建立和运行模式见图1. 此运行模式中,政府部门以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为前提,把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作为关注焦点, 以规范和高效履行职贵为目标,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事项及其相应的实体要求和程序要求,确定各项工作职责所 包含的工作事项、过程及其相互关系,并执行过程,落实要求,努力实现工作目标,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 满足其需求和期望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管理. 政府部门关注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需求和期望,并为其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但前提是其需求和期 望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要求相一致. 在政府部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工作事项的相互关系体现为实体、文件或信息的交互.图1从总体 框架上说明了这种联系,由于不同政府部门的职能和管理模式不同,构成这一系统的具体工作事项可能 会存在一些差异,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时,应当认识到,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不是对具体工作事项划分的 规定,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和内部管理的需要,来确定自身质量管理体系所涵盖的工作 事项. Ⅱ GB/Z30006-2013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战略决策 组织保障 备 现有管理基础调研和评估 制定工作方案 资源保障 划 体系框架设计 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 建立 确定工作事项 工作事项过程的识别与控制 落实职责权限 编制体系文件 需求和 期望 发布体系文件 输入 输入 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人民群众 输出 制定体系工作计划 输出 国家 服务和 培训 体系运行 履行 管理 职贵 实 体系文件控制 记录控制 质量目标测 建立内外部沟通机制 自我检查 建立信息化应用系统 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 内部审核 管理评审 外部评价 满意度测评 tC) 电体系的改进 数据分析和评价 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拾施 改连 CA) 建立长效机制 发展 图1政府部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模式图 GB/Z30006-2013 0.3与其他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关系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遵循GB/T19000一2008中所阐明的质量管理原则和质量管理体系基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基于GB/T19001一2008的要求编制,同时考虑了GB/T19004的内容. 为更好地指导政府部门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努力将GB/T19001一2008 中的技术语言,转化为政府部门人员熟悉的语言. 寻求GB/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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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100.10 L19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GB/Z28870-2012 抗电磁干扰软磁铁氧体材料的测量方法 Measuring methods for anti-EMI soft ferrite materials 2012-11-05发布 2013-02-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GB/Z28870-2012 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依据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仅供参考,有关对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门反映.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全国磁性元件与铁氧体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9)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西南应用磁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彭清贵、张仕俊、刘剑、高晓琴.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GB/Z28870—2012 抗电磁干扰软磁铁氧体材料的测量方法 1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抗电磁干扰软磁铁氧体材料的测量方法.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用于指导抗电磁干扰软磁铁氧体材料的规范测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632.1一2002通信用电感器和变压器磁心测量方法(IEC60367-1:1982 IDT) GB/T28868一2012未经涂覆的磁性氧化物环形磁心的尺寸 GB/Z28865一2012抗电磁干扰软磁铁氧体材料规范 3环境条件 3.1总则 进行磁性测量时,一般应至少提前24H 按照GB/T9632.1一2002第6章将样品进行磁正常[状 态]化处理,然后进行测量.在不影响测量值的情况下,这一步也可以省去. 在整个测量过程中,样品必须受到保护,使其不受机械冲击和振动以及磁性于扰的影响,并应避免 温度变化可能产生的绕组的缩聚现象. 3.2测量的大气条件 测量的大气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标准大气条件 温度:15℃~35℃; 相对湿度:20%~80%; 气压:86kPa~106kPa. 测量可在标准大气条件范围内的某一温度下进行,在整个测量过程中,温度不能变化到明显影 响测量结果的程度.在某些情况下,需使用控温箱. b)仲裁大气条件 温度:25℃士1℃; 相对湿度:48%~52%; 气压:86kPa~106kPa. 4样品 抗电磁干扰软磁铁氧体材料性能参数测量,尽量采用烧结后没有经受外部应力(如未磨加工)的、具 有矩形截面的圆环样品,样品应无影响测量结果准确性的表观或内在的缺陷.样品尺寸最好按 1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GB/Z28870—2012 GB/T28868一2012的规定在H10~H36之间选择,且相应的有效截面积A.值在8mm2~100mm2 范围内,外径D与内径d之比D/d≈1.67,高度h与内径d之比h/d≈0.67. 5测量方法 5.1起始磁导率 5.1.1样品及测试条件 样品及测试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样品 按第4章的要求选取无缺损的样品. b)测试条件 磁通密度峰值推荐值为≤0.5mT 波形应为正弦波. 测试频率推荐值为10kHz或100kHz 依据下列原则在两者中进行选择: 1)测试状态下,测试设备能提供给具有特定阻抗的被测单元的交流电压和电流的能力; 2)测试设备能提供需要的测试准确度的能力; 3)选择的测试频率应远离被测样品的自谐频率,以使在二倍测试频率时,对测试值的影响不 大于10%; 4)选择的测试频率应远离磁性材料的截止频率,以使在二倍测试频率时,对测试值的影响不 大于10%. 5.1.2方法原理 采用LCR测试仪或阻抗分析仪,测量样品线圈的电感量L 通过式(1)计算A. L 内一 ×107 (1) 2NhIn(D/d) 式中: 一起始磁导率; D——样品外径,单位为米(m); d一一样品内径,单位为米(m); h—样品高度,单位为米(m); L—样品绕组的电感量,单位为享(H); N一线圈匝数. 5.1.3测试仪器 采用的LCR测试仪或阻抗分析仪应能调到规定的频率和测试线圈上要求的电压UB.仪器对电感 量的测量精度应优于1%. UB=4.44fNBA. (2) 式中: Us—测量电压的有效值,单位为伏(V); f一一测试频率,单位为赫(Hz); N—线圈匝数; B一—磁通密度的峰值,单位为特(T); A.-一样品有效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2 建筑321-一-标准查询下载网 GB/Z28870-2012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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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 CCS C 60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27—2024 代替GBZ272002 职业性汽油中毒诊断标准 Diagnostic standard for occupational gasoline poisoning 2024-05-09发布 202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GBZ27—2024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GBZ27一2002《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与GBZ27一2002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2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诊断原则(见第4章,2002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观察对象(见2002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诊断分级(见第5章,2002年版的第5章); —删除了处理原则(见2002年版的第6章); —更改了附录A的内容(见附录A 2002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 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吉、宋莉、刘晓宇、陈嘉斌、石冬梅、邹海梁、王玥、尹洪男、李乃妍、佟 莹.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8年首次发布为GB8785一1988: —2002年第一次修订为GBZ27一2002;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GBZ27—2024 职业性汽油中毒诊断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汽油中毒的诊断原则及诊断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汽油所致中毒的诊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Z7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76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78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 GBZ/T157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 GBZ/T247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诊断 3术语和定义 GBZ/T15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诊断原则 4.1急性中毒 根据短期内吸入高浓度汽油蒸气或液体汽油及皮肤接触汽油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出现以中枢神经 系统、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辅助检查结果,参考职业卫生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 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 4.2慢性中毒 根据3个月及以上吸入汽油蒸气及皮肤接触汽油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出现以周围神经、中枢神经 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辅助检查结果,参考职业卫生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 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 5诊断分级 5.1急性中毒 5.1.1轻度中毒 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视物模糊等症状,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出现情绪反应,哭笑无常及兴奋不安等表现; b)轻度意识障碍(见GBZ76); 1 GBZ27-2024 c)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见GBZ73). 5.1.2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中度意识障碍(见GBZ76): b)强直阵李性发作(见GBZ76); c)急性吸入性肺炎(见GBZ73). 5.1.3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重度意识障碍(见GBZ76): b)明显的精神症状,如定向障碍、幻觉、妄想、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攻击行为(见GBZ76); c)癫痫持续状态(见GBZ76); d)脑疝; e)肺水肿; f)猝死(见GBZ78). 5.2慢性中毒 5.2.1轻度中毒 3个月及以上密切接触汽油后,出现头痛、头晕、睡眠障碍、乏力、记忆力减退,肢体远端为主的 肌肉无力,肢体麻木或烧灼样、蚁走样、切割样等感觉异常,可伴有四肢湿冷、无汗或多汗等,并具有 下列表现之一者: a)肢体远端手套、袜套样分布的痛触觉减退或痛觉过敏,同时伴有振动觉障碍或跟腱反射减弱; b)肢体受累肌肉肌力减退至4级(见GBZ76): c)神经-肌电图检查提示轻度周围神经损害(见GBZ/T247): 5.2.2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跟腱反射消失,或深感觉明显障碍伴感觉性共济失调(见GBZ/T247); b)肢体受累肌肉肌力减退至3级,可伴有肌肉萎缩(见GBZ76); )神经-肌电图检查提示周围神经损害明显,如神经传导速度中度减慢,或感觉和运动动作电位波 幅中度降低(见GBZ/T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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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 CCS C 60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23—2024 代替GBZ23—2002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Diagnostic standard for occupational acute carbon monoxide poisoning 2024-05-09发布 202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GBZ23—2024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GBZ23一2002《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与GBZ23一2002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删除了接触反应(见2002年版的第4章); 一一增加了重度中毒诊断猝死条款(见5.3): 一一删除了影像学改变描述(见2002年版的5.4); 一一删除了处理原则(见2002年版的第6章); —更改了附录A的内容(见附录A 2002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 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人民解 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黑龙江省劳动卫生 职业病研究院、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里、张宏顺、赵金垣、樊东升、潘树义、阎波、刘晓鲁、宋莉、刘玉伟、郑 亦沐.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8年首次发布为GB8781一1988: —2002年第一次修订为GBZ23—2002;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GBZ23—2024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的诊断原则及诊断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因吸入较高浓度一氧化碳所致急性中毒的诊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Z76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78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 GBZ/T157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Z/T15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诊断原则 根据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一氧化碳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出现以急性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 床表现,结合血中碳氧血红蛋白(Carboxyhemoglobin HbCO)测定结果,参考职业卫生调查资料,综 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 5诊断分级 5.1轻度中毒 具有以下表现之一者: a)出现剧烈的头痛、头昏、四肢无力、恶心、呕吐; b)出现轻度意识障碍(见GBZ76); c)HbCO浓度高于10%,多数在脱离中毒环境8h内可以检测到. 5.2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出现中度意识障碍(见GBZ76); b)HbCO浓度高于30%,多数在脱离中毒环境8h内可以检测到. 1 GBZ23—2024 5.3重度中毒 具备下列表现之一者: a)重度意识障碍(见GBZ76): b)患者有意识障碍且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1)急性中毒性脑病,病理改变以脑水肿为主(见GBZ76); 2)休克或严重的心肌损害; 3)肺水肿; 4)呼吸衰竭; 5)上消化道出血; 6)脑局灶损害如锥体系或锥体外系损害等体征. c)猝死(见GBZ78): d)HbCO浓度高于50%,多数在脱离中毒环境8h内可以检测到. 5.4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迟发脑病(神经精神后发症)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意识障碍恢复后,经约2d~60d的“假愈期”,又出现下列临床表现之一者: ā)高级神经功能障碍,如认知障碍或精神、意识障碍,包括行为障碍、谵妄状态或去大脑皮质状 态; b)锥体外系神经功能障碍,出现帕金森综合征的表现: c)锥体系神经功能障碍,如偏瘫、病理反射阳性或小便失禁等; d)大脑皮质局灶性功能障碍,如失语、失明、失聪、顶叶综合征(失认、失用、失写或失算)等, 或出现继发性癫痫. 6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参见附录A. 2 GBZ23—2024 附录A (资料性)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可发生在炼钢、炼铁、炼焦等冶金生产,煤气生产,氨、丙酮、光气、 甲醇等化学合成,使用煤炉、土炕、火墙、炭火盆,使用其他燃煤、燃气、燃油动力装备等工作场所. A.2中毒现场的职业卫生调查资料及空气中一氧化碳及时测定的结果对诊断有参考意义. A.3本病以急性脑缺氧引起的中枢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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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 C52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2.1—2019 代替GBZ2.1—2007 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art 1:Chemical hazardous agents 2019-08-27发布 202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GBZ2.1-2019 前言 本标准正文表1~表3中的职业接触限值为强制性的,其余及表4为推荐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GBZ2《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两个部分: 一一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一一第2部分:物理因素. 本部分为GBZ2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2.1一2007《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与GBZ2.1 一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增加6项规范性引用文件:GBZ/T300、GBZ/T192、GBZ/T295、GBZ/T224、GBZ/T225和GBZ/T 229.2; 一一增加9个与职业接触相关的概念或定义;删除5个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术语;引进峰接触浓度 概念并替代超限倍数; 一一汇总增加近年来研制、修订的28种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一一调整8种化学物质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以及8种物质的CAS号: 一一增加16种物质的致敏标识、4种物质的皮肤标识、14种物质的致癌标识,调整7种物质的致 癌标识; 一一将一氧化氮接触限值并入二氧化氮的接触限值; 一一明确列出制定接触限值时依据的不良健康效应; 一一在第4章“卫生要求”中增加了职业接触生物限值(生物监测指标和接触限值),对已发布的 卫生行业标准职业接触生物限值及检测方法标准进行了确认,汇总并列出28种生物监测指标 和接触限值.其中,增加近年审定通过的13种职业接触生物限值以及生物材料检测及生物监 测质量要求; 一一进一步完善了监测检测方法的相关要求;对分别制定有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PC-TWA的,明 确了优先测定呼吸性粉尘的TWA的规定; 一一增加了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控制原则及要求; 一一增加附录,给出了新增限值的主要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等信息; 一一对附录A正确使用说明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增加了职业性有害因素接触的控制原则及 要点、行动水平以及职业接触等级分类及其控制、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管理原则等,将原标准 附录A《正确使用说明》中的部分内容修订为标准正文.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军事医 学科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涛、张敏、闫慧芳、朱晓俊、陈青松、李文捷、徐伯洪、吴维皑、郑玉新、 刘洪涛、周志俊、王生、谷京宇、丘创逸、杨磊、刘晓延、杜燮祎、邱兵、丁春光、王恩业、聂武、朱 志良.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Z2—2002; I GBZ2.1-2019 — GBZ2.1-2007. II GBZ2.1-2019 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卫生要求、检测评价及控制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企业卫生设计以及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的管理、控制和职业卫生监督 检查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160(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192(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22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T229.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 GBZ/T295职业人群生物监测方法总则 GBZ/T300(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GBZ/T2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化学有害因素chemical hazardous agents 本部分所称化学有害因素包括工作场所存在或产生的化学物质、粉尘及生物因素. 3.2 职业接触occupational exposure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通过呼吸道、皮肤黏膜等与职业性有害因素之间接触的过程. 3.3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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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 CCS C 57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66—2024 代替GBZ166—2005 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标准 Standard of individual monitoring of occupational 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 of the skin 2024-05-13发布 202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GBZ166—2024 目 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监测要求. 5监测仪器选择和校准........ .3 6监测方法. 3 7监测结果评价.. ......4 8监测质量保证、记录、档案. ....5 附录A(资料性)人体体表放射性污染测量程序.. 附录B(规范性)皮肤及个体防护用品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7 附录C(资料性)常见核素的局部皮肤剂量率因子值8 附录D(资料性)工作人员皮肤放射性污染分布记录表9 参考文献 ...10 I GBZ166—2024 前 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GBZ166一2005《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规范》.与GBZ166一2005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的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b)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c)更改了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的一般原则(见4.1 2005年版的2.1); d)删除了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的目的(见2005年版的2.2); )增加了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类型和频次(见4.3和4.4); f)更改了监测仪器的选择和校准(见第5章,2005年版的3.3): g)更改了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方法(见第6章,2005年版的3.2); h)更改了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评价原则(见7.2 2005年版的4.2); i)删除了皮肤表面B放射性污染所致皮肤吸收剂量估算(见2005年版的附录B); j)增加了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质量保证、记录和档案(见第8章); k)增加了人体体表放射性污染测量程序(见附录A); 1)更改了皮肤及个人防护用品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见附录B 2005版的附录A): m)增加了常见核素的局部皮肤剂量率因子值(见附录C); n)增加了工作人员皮肤放射性污染分布记录表(见附录D)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 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大学、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木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哲、涂彧、宋彬、刘芳、史晓东、郭文、杨海兵、万骏、王福如、朱昆鹏. 本标准于200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GBZ166—2024 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便携式表面污染仪开展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的个人监测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放 射性污染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5202辐射防护仪器a、B和a/B(B能量大于60kV)污染测量仪与监测仪 GBZ128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GBZ/T216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处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皮肤放射性污染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 at skin 存在于皮肤表面的放射性物质超过其天然存在量或豁免限值的状况. 3.2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unsealed radioactive substance 任何未被包壳或覆盖层密封的、活度超过本底辐射水平的放射性物质. 3.3 常规监测routine monitor ing 按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的个人监测. 注:监测的时间与当时在进行的特定操作步骤无关. 3.4 任务相关监测task-related monitoring 为了给特定的操作提供相关资料或给某项操作的开展提供依据而进行的非常规监测. 3.5 1 GBZ166—2024 特殊监测special monitor ing 为了解决某一特殊问题,或当出现异常或怀疑出现异常时进行的监测,包括验证监测、伤口监测 和医学应急监测. 3.6 固定污染fi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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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 CCS C 60 H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5—2024 代替GBZ15—2002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Diagnostic standard for occupational acute nitrogen oxides poisoning 2024-05-09发布 202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GBZ15—2024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GBZ15一2002《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与GBZ15一2002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更改了刺激反应(见第5章,2002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诊断分级中支气管周围炎和血气分析指标的内容(见2002年版的第5章): 一增加了诊断分级中呈哮喘样发作和猝死的内容(见6.1和6.3); —删除了处理原则(见2002年版的第6章); —更改了附录A的内容(见附录A 2002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 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第二医科大学、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市职业病 防治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苏州市吴中区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京、张付刚、张华、张恒东、孟军、韩磊、宋平平、吴学谦、朱宝立、卢青 青.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7年首次发布为GB7801一87; —2002年第一次修订为GBZ15—2002;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GBZ15—2024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的诊断原则及诊断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氮氧化物所致急性中毒的诊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Z7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78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 GBZ/T157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Z/T15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诊断原则 根据短期内吸入较大量氮氧化物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出现以急性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 结合胸部X射线征象检查结果,参考职业卫生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后,方 可诊断. 5接触反应 短期内吸入氮氧化物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出现一过性眼部刺激症状和(或)胸闷、咳嗽等上呼吸 道刺激症状,肺部无阳性体征且胸部X射线检查无异常征象,脱离接触后经过24h~72h医学观察,上 述症状明显减轻或消失. 6诊断分级 6.1轻度中毒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见GBZ73); b)呈哮喘样发作(见GBZ73). 6.2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急性支气管肺炎(见GBZ73); 1 GBZ15—2024 b)急性间质性肺水肿(见GBZ73). 6.3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肺泡性肺水肿(见GBZ73): b)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见GBZ73); c)并发严重气胸和(或)纵隔气肿; d)室息(见GBZ73): e)猝死(见GBZ78). 7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参见附录A. 2 GBZ15—2024 附录A (资料性)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氮氧化物是指由氮、氧两种元素组成的化合物,主要包括氧化亚氮(NO)、一氧化氮(NO)、 二氧化氮(NO2)、三氧化二氮(NO3)等多种物质,其中,NO在大气中易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反应生 成NO2 NO2是引起患者急性中毒的主要效应成分.目前氮氧化物主要作业场所包括硝酸厂、氮肥厂、 硝基炸药厂、冶炼厂、谷仓等,常在硝酸的制造及使用、硝基化合物的制造、含氮物质的燃烧、金属的 焊接及切割、某些青饲料和谷物的发酵等过程具有接触风险. A.2本病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故以呼吸系统症状、体征和胸部X射线征象为主要诊断依据.胸部X射 线征象特征可表现如下: a)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胸片征象为肺纹理增多、增粗、延伸或边缘模糊.CT征象为肺纹理增粗, 两肺沿肺纹理分布斑片状密度增高影; b)急性支气管肺炎:胸片征象为两中、下肺野可见点状或小斑片状影.T征象为多发、边界不清 的结节样阴影,多位于小叶中央,成簇状;部分呈磨玻璃密度影,部分病灶可融合; )急性间质性肺水肿:胸片征象为肺纹理增多,肺门阴影增宽,境界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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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 CCS C 60 H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0—2024 代替GBZ10—2002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 Diagnostic standard for occupational acute methyl bromide poisoning 2024-05-09发布 202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GBZ10—2024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GBZ10一2002《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与GBZ10一2002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一一删除了接触反应(见2002年版的第4章); 一一更改了诊断分级(见第5章,2002年版的第5章): 一一删除了处理原则(见2002年版的第6章); 一一更改了附录A(见附录,2002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 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无锡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锐、常青、朱宝立、张恒东、韩磊、张颖铁、尤雨晶、邵华、胡世杰.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7年首次发布为GB7796—87; 2002年第一次修订为GBZ10一2002: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 GBZ10—2024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的诊断原则及诊断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溴甲烷所致急性中毒的诊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Z7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76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78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 GBZ/T157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Z/T15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诊断原则 根据短时间内接触较大量溴甲烷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急性损害为 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影像学等辅助检查结果,参考职业卫生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 似疾病后,方可诊断. 5诊断分级 5.1轻度中毒 出现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咳嗽、胸闷等症状,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步态蹒跚、言语不清、震颤、共济失调; b)轻度意识障碍(见GBZ76); c)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见GBZ73). 5.2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中度意识障碍(见GBZ76): b)强直阵挛性发作; c)急性支气管肺炎(见GBZ73); d)急性间质性肺水肿(见GBZ73). 1 GBZ10—2024 5.3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重度意识障碍(见GBZ76): b)明显精神症状(见GBZ76): c)癫痫持续状态(见GBZ76): d)肺泡性肺水肿(见GBZ73): e)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见GBZ73); f)猝死(见GBZ78). 6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参见附录A. 2 GBZ10—2024 附录A (资料性)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溴甲烷主要用作杀虫剂、杀菌剂、土壤熏蒸剂、谷物熏蒸剂、灭鼠剂、低沸点溶剂、冷冻剂、灭 火剂、羊毛脱脂剂、精油萃取剂、医药原料、助催化剂(代替碘甲烷)及甲基供体.这些作业中都有机 会接触溴甲烷,导致急性中毒. A.2急性溴甲烷中毒的潜伏期为20min~48h 多为4h~6h 个别达5d.主要靶器官是中枢神经系 统和呼吸系统,因此作为分级的依据;严重中毒者可能遗留共济失调、震颤、癫痫等后遗症,可见GB Z/T228.少数患者伴有周围神经病,可见GBZ76.另外,在急性中毒时还可继发肾脏、肝脏和心肌损 害,其诊断和处理分别可见GBZ79、GBZ59、GBZ74. A.3接触反应是短时间内接触一定量溴甲烷后出现眼部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或头痛、头晕、乏力等神 经系统症状,脱离接触后上述症状多在48h内明显减轻或消失.对接触反应者,至少密切医学观察48h. A.4血溴、尿溴为接触标志物.测定血溴、尿溴及现场空气中溴甲烷浓度对诊断具有参考价值.目前 国内未有正常人群血溴、尿溴的参考值,国外研究显示正常健康人群血溴、尿溴低于10mg/L. A.5急性溴甲烷中毒应与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急性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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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240.50 CCS L 7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850—2024 面向装备制造业的研发设计资源分类 及编码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 of R&D design resource for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industry 2024-04-25发布 2024-1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SAC GB/T43850—2024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缩略语 2 5分类 5.1分类原则 2 5.2分类方法 2 5.3研发设计资源分类 2 6编码方法和代码通则7 附录A(规范性)研发设计资源编码 .9 附录B(资料性)研发设计资源映射18 参考文献 19 S24 I SZIC GB/T4385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自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限公司、天津大学、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 中国兵器工业信息中心、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飞机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烟台大学、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四川德恩云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嘉和机械有限公司、伟本 智能机电(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弘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德克威尔自动化有限公司、深圳市 众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杭可仪器有限公司、深圳市钧诚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锡华机械工程 有限公司、合肥浩普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东博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士格电子集团有限 公司、广东创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苏州希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伟机械有限公司、中煤北京煤矿 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有限公司、泰安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禾旭精密机 械有限公司、浙江武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司佳顺、黄益民、王磊、尹作重、孙洁香、卢继平、李利、高雪芹、张发平、杨一铭、 范国海、韩华伟、杨秋影、陈谢天、杜已超、成志忠、孙逊、唐聪、李果、郭栋、高静、秦生、郭跃岭、赵钊、 常方乐、张盼盼、邵宏宇、陈进文、丁永达、林彦锋、谢龙德、苏林、彭荣、雒文斌、杨林、杨柳明、曹佶、 薛建辉、丁城、鹿亚东、黄晓河、周均、龚创宁、林少渊、丁善玉、潘新、侯丽华、禹东方、章双霞、包冬生、 王亮忠、冯文志、林海峰、欧阳森山、陆芳纳、潘剑飞、朱剑峰、梁伟武.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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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9.040 CCS A 2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849-2024 水下机器人整机及零部件基本环境 试验方法水静压力试验方法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 for diving robot and ponents- Hydrostatic pressure test 2024-04-25发布 2024-04-25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43849-2024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试验装置 2 5试验条件 2 6严酷等级 5 7试验流程 3 附录A(资料性)水静压力试验样品检测项目选用表 参考文献 7 I GB/T4384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深之蓝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 中心、北京邮电大学、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文大学 (深圳)、沈阳紫微恒检测设备有限公司、青岛罗博飞海洋技术有限公司、深海智人(广州)技术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重庆德新机器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 心(常州)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市检 验检测中心、深圳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院、河海大学、浙江衡昇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 心、鲁西科安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成都阿尔刚雷科技有限公司、北高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顾岩、李志海、李立成、张瑞涛、张苹、张延恒、黄四彬、张锋、丁宁、张广志、李琳、 魏建仓、冯磊、张金生、吴福森、孙良艳、陈永阳、范平、马亦鸣、李俊、徐贺、付先平、徐敏义、朱明、于洪鹏、 孙添飞、张志鹏、张晓瑾、林君健、王会方、王勇、周鸿钧、王延杰、吴善强、颜军利、李伟华、胡卫建、 秦洪德、邓忠超、魏慈、邹维铁、费勇、陈冠如、胡素峰.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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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40 A0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073-2020 品牌评价核心元数据规范 Brand evaluation-Core metadata specification 2020-07-21发布 2021-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9073—2020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 1 4元数据的属性 1 5核心元数据模型2 6核心元数据描述 .4 7元数据扩展原则和方法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品牌评价核心元数据XML Schema定义13 附录B(资料性附录)品牌评价核心元数据示例16 附录C(规范性附录)代码表 20 参考文献 21 I GB/T39073—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胜利油田新大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湖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浙江安吉护童家具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 院、泉州品牌发展中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计雄飞、吕安然、韩立英、王玉琢、张希峰、康键、陈云鹏、胡智、董贵安、王霞、 杨润强、王倩倩、王冉、刘文镇. GB/T39073—2020 品牌评价核心元数据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品牌评价中所涉及核心元数据(以下简称元数据)的属性、数据模型、数据描述以及扩 展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品牌评价相关数据的管理和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408一2005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26816一2011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 GB/T29185品牌价值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918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信息资源information resource 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产生和使用、具有各种载体形式的信息内容. [GB/T268162011,定义3.1] 3.2 元数据metadata 定义和描述其他数据的数据. [GB/T18391.3一2009,定义3.2.18] 3.3 元数据元素metadata element 元数据的基本单元,用以描述品牌评价信息资源某个特性. 注:元数据元素在元数据实体中是唯一的. 3.4 元数据实体metadata entity 一组说明品牌评价信息资源相关特性的元数据元素. 注:可以包含一个或一个以上元数据实体. 3.5 核心元数据core metadata 描述品牌评价相关信息资源基本属性的元数据元素和元数据实体. 4元数据的属性 采用摘要表示的方法定义和描述品牌评价元数据,摘要内容包括以下8个属性(这些属性在下面列 1 GB/T39073—2020 出,它们改自GB/T26816一2011): a)中文名称:元数据实体或元数据元素的中文名称,用第6章中各条的标题来表达. b)定义:描述元数据实体或元数据元素的基本内容,给出品牌评价信息资源某个特性的解释和 说明. )英文名称:元数据元素的英文名称,一般用小写英文全称,英文单词之间用空格分割;元数据实 体的英文名称中没有空格,而是多个单词连写,其中每一个单词首字母为大写. d)缩写名:元数据元素或元数据实体的英文缩写名称,缩写规则如下: 1)缩写名在本标准范围内应唯一; 2)缩写名不应包括任何空格、破折号、下划线或分隔符等; 3)缩写名不应使用复数形式的英文单词,除非该单词本身就是复数形式,如“Goods'”; 4)元数据实体缩写名描述应采用UCC方式,即每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均大写;元数据元素 缩写名描述应采用LCC方式,即除第一个英文单词外,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并把这些 S21 单词组合起来; 5)对存在国际或行业领域惯用英文名称缩写的,采用惯用缩写. )数据类型:说明元数据元素或元数据实体的数据类型,例如复合型、数值型、布尔型、字符串、日 期型等. f)值域:规定了元数据元素的有效取值范围. g)约束/条件:说明一个元数据元素或元数据实体是否选取的描述符,该描述符分别为: 1)M:必选,表明该元数据元素或元数据实体必须选择; 2)0:可选,根据实际应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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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40 A0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070-2020 品牌价值评价日用化学品业 Brand valuation-Daily chemical articles industry 2020-07-21发布 2021-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9070—2020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 .1 4品牌价值评价方法 1 5品牌强度指标体系3 6品牌价值测算过程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品牌强度评价指标及评价说明5 GB/T39070—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标 准技术研究院、上海日用化学品协会、上海市青浦区质量协会、福建片仔癀化妆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宇欣、贾佳、吕安然、徐雷、袁梦、康键、吴芳、段琦、李存、霍哲珺、王冉、王倩倩、 杨志花、贾艳丽、金坚、杨新宇、陈贞明. GB/T39070—2020 品牌价值评价日用化学品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日用化学品业品牌价值评价的评价方法、品牌强度系数指标体系、品牌价值测算过程 等内容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化学品企业或产品的品牌价值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85品牌价值术语 GB/T29187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求(GB/T29187一2012,ISO10668:2010 IDT) GB/T29188品牌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3术语和定义 GB/T29185、GB/T29187、GB/T2918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品牌价值评价方法 4.1方法选择 日用化学品业企业或产品品牌价值测算可以采用收益法、成本法或市场法中的一种或几种. 4.2收益法 4.2.1通则 收益法通过参考品牌在剩余的有效经济寿命周期内预期产生的经济利益的现值评估品牌价值.其 中,品牌现金流的确定可以采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增量收益法、收益分成法、许可费节省法中的一种或 几种. 4.2.2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是通过计算扣除企业经营所需的其他资产的收益后的未来剩余现金流的现 值来测算品牌价值.采用该方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或不限于如下条件: ——评价期内连续收益; ——评价期处于高速增长期. 多周期收益法的计算公式见GB/T29188. 4.2.3增量收益法 增量收益法是通过评价主体与同行业无品牌企业或产品的平均水平相比,利用品牌强度差异造成 1 GB/T39070—2020 产品销量增加或品牌溢价来测算品牌产生的现金流.采用该方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或不限于如下 条件: —当评价主体较未使用品牌时产生成本节约; 一一当评价主体较未使用品牌时产生额外利润或现金流. 4.2.4收益分成法 收益分成法是通过计算品牌对于评价主体总收益的贡献率,来评价品牌的经济价值.采用该方法 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或不限于如下条件: —一品牌分成率可获取,包括采用间接的方式推算出或与行业内相似品牌的数据比较得出; 一当企业拥有多个品牌时,需界定被评价的品牌,尽可能确保所计算的收益来源于该品牌; ——被评价品牌在评价周期内盈利. 4.2.5许可费节省法 许可费节省法是通过估算一个假设的品牌受让人如果拥有该品牌,就可以节省的许可费支出,将该 品牌经济寿命期内每年节省的许可费支出,通过适当折现率折现后所得到的费用值.采用该方法时,被 评价品牌需满足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公允的许可费使用率易获取; —一被评价品牌的全部收益,必须是由被评价品牌所独立产生的. 4.2.6品牌强度系数 日用化学品业品牌强度K由有形要素(K1)、无形要素(K2)、质量要素(Ka)、服务要素(K:)、创新 要素(K)一级指标组成时,按式(1)计算: K=W;XK; (1) 式中: K一一品牌强度; W一—第i个一级指标对品牌强度K的影响权重; K —第i个一级指标评价值. 有形要素(K1)、无形要素(K2)、质量要素(K:)、服务要素(K)、创新要素(K:)由二级指标构成 时,按式(2)计算: K = WK (2) 式中: K —第i个一级指标评价值; W——第j个二级指标对第i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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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40 A0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068-2020 品牌价值评价 、展览业 Brand valuation-Exhibition industry 2020-07-21发布 2021-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9068—2020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 .1 4品牌价值评价方法 1 5品牌强度指标体系3 6品牌价值测算过程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品牌强度评价指标及评价说明 6 GB/T39068—2020 品牌价值评价展览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展览业相关品牌的品牌价值评价方法、品牌强度系数指标体系、品牌价值测算过程等 内容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展览场馆、展览配套服务、展览主办或承办等相关企业或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品牌价值 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165经济贸易展览会术语 GB/T29185品牌价值术语 GB/T29187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求(GB/T29187一2012.ISO10668:2010 IDT) GB/T29188品牌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GB/T30521经济贸易展览会数据统计 SB/T10852展览场馆运营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6165、GB/T29185、GB/T29187、GB/T30521、SB/T1085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26165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展览[会]exhibition 在一定地域空间和有限时间区间内举办的,以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参观、洽谈和信息交流为主 要目标的,有多人参与的群众性活动. [GB/T261652010 定义2.1.1] 3.2 经济贸易展览[会]trade exhibition 以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商务活动为主要功能的展览会. [GB/T26165—2010 定义2.1.2] 4品牌价值评价方法 4.1方法的选择 展览企业或展览品牌的价值测算可以采用收益法、成本法或市场法中的一种或几种. 1 GB/T39068—2020 4.2收益法 4.2.1通则 收益法通过参考品牌在剩余的有效经济寿命周期内预期产生的经济利益的现值评估品牌价值.其 中,品牌现金流的确定可以采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增量收益法、收益分成法、许可费节省法中的一种或 几种. 4.2.2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是通过计算扣除企业经营所需的其他资产的收益后的未来剩余现金流的现 值来测算品牌价值.采用该方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或不限于如下条件: ——评价期内连续收益; ——评价期处于高速增长期. 多周期收益法的计算公式见GB/T29188. 4.2.3增量收益法 增量收益法是通过评价主体与同行业无品牌企业或产品的平均水平相比,利用品牌强度差异造成 产品销量增加或品牌溢价来测算品牌产生的现金流.采用该方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或不限于如下 条件: —当评价主体较未使用品牌时产生成本节约; —一当评价主体较未使用品牌时产生额外利润或现金流. 4.2.4收益分成法 收益分成法是通过计算品牌对于评价主体总收益的贡献率,来评价品牌的经济价值.采用该方法 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或不限于如下条件: —一品牌分成率可获取,包括采用间接的方式推算出或与行业内相似品牌的数据比较得出; —一当企业拥有多个品牌时,需界定被评价的品牌,尽可能确保所计算的收益来源于该品牌; —一一被评价品牌在评价周期内盈利. 4.2.5许可费节省法 许可费节省法是通过估算一个假设的品牌受让人如果拥有该品牌,就可以节省的许可费支出,将该 品牌经济寿命期内每年节省的许可费支出,通过适当折现率折现后所得到的费用值.采用该方法时,被 评价品牌需满足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公允的许可费使用率易获取; 被评价品牌的全部收益,必须是由被评价品牌所独立产生的. 4.2.6品牌强度系数 品牌强度K由有形要素(K)、无形要素(K2)、质量要素(Ka)、服务要素(K)、创新要素(K)一级 指标组成时,按式(1)计算: 5 K = W.XK (1) 式中: K一品牌强度;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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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40 A0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064-2020 品牌培育指南 产业集群 Guideline for brand cultivation-Industrial cluster 2020-07-21发布 2021-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9064—2020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产业集群相关组织的成员及作用2 5品牌环境分析 3 品牌成略管理 3 7品牌培育过程 .4 8品牌培育的绩效和进了 参考文献 .9 I GB/T39064—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大学、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东营金质标准化服务中心、中国标准化 研究院、浙江泰达微电机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湖南莫尔标准化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标 准技术研究院、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乐为、周立军、郑志受、吕安然、康键、吴芳、魏同年、杨静、郭小钗、谭凌波、 邱荣泉、尹洪娟、曾宇容、杨菊萍、余雅滨、周宏宁、孟鹏、于一、杨志花、李晓、王倩倩、王冉、吴超平、许嘉. GB/T39064—2020 引 言 0.1总则 本标准为产业集群品牌经营主体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品牌培育能力、持续改善品牌培育绩效提供指 南.本标准基于品牌价值发展理论,不断强化产业集群在有形要素、质量、创新、服务和无形要素等方面 的优势,促进产业集群的品牌价值提升和健康发展. 0.2模型图 本标准以战略为导向,遵循“过程一结果”模式,形成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框架,见图1. 4产业集群相关组 6产业品牌战略管理 织的成员及作用 过程能力 相关方需求 培育结果 5产业品牌环境分析 7产业品牌培育过程 产业发展 8产业品牌培育的绩效和改进 过程 结果 图1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框架图 图1所示的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框架图,反映了标准第4章到第8章之间的关系: a)集群相关组织的成员和作用、品牌培育战略是产业集群品牌培育的驱动层,组织全面负责品牌 培育工作,并以品牌培育战略为导向; b)品牌环境分析、品牌培育过程是产业集群品牌培育的过程层; C)品牌培育的绩效和改进是结果层,同时体现了以“P一D一C一A”思想为核心的持续改进理念. N GB/T39064—2020 品牌培育指南产业集群 1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在产业集群相关组织的成员及作用、品牌环境分析、品牌战略管 理、品牌培育过程、品牌培育的绩效和改进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性质、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与服务的产业集群品牌培育. SAC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85品牌价值术语 GB/T29187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29185、GB/T291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产业集群industrial cluster 在特定地理区域内,具有竞争与合作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以及包括政府、中介、研究机构、金融机 构等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群体. 3.2 产业集群品牌industrial cluster brand 集群内具有竞合交互关系的企业群以及政府、中介、金融、教育等利益相关者,在长期良性生态环境 下逐渐形成的区别于集群外企业的良好形象. 3.3 品牌培育brand cultivation 组织为提升品牌价值、构建与利益相关方的共赢关系而开展的旨在提高履行承诺能力、增强竞争优 势,并使这一承诺和竞争优势被其利益相关方获知和信任的全部活动. 3.4 品牌定位brand positioning 对特定的品牌在文化取向及个性差异上的决策,是建立一个与目标市场有关的品牌形象的过程和 结果. 3.5 价值链value chain 为实现商品或服务价值而连接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等过程的跨企业网络组织.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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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20 A1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057-2020 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评估指南 Guidance for economic value evalu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2020-07-21发布 2021-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9057-2020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1 3评估方法 3.1方法选择 ....1 3.2收益法 2 3.3市场法 2 3.4成本法 3 4评估机构3 5评估程序 3 5.1申请 3 5.2受理3 5.3组织评估 .4 5.4评估报告4 5.5存档4 附录A(资料性附录)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评估申请表 附录B(资料性附录)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评估报告7 21 GB/T39057-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科技平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中央财 经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 中国农业科学院技术转移中心、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国技术交易所、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成果评价中 心、北京高博智融科技有限公司、佳木斯大学、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天津农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传范、马爱进、周宏、周战强、周衍平、赫运涛、许东惠、黄灿宏、胡小鹿、夏晓东、 柏雨岑、郜亮亮、吴东立、刘义国、尹川、王延圣、高静、严长春、于磊、潘志华、郭春雨、姜永成. SAC GB/T39057-2020 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评估指南 1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评估时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评估方法、评估机构以及评估程序方面 的指导. 本标准适用于成熟市场的科技成果经济价值的评估.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科技成果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3(2015年修订). 2.2 经济价值economic value 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中获得的经济利益的货币衡量. 2.3 经济价值评估economic value evaluation 根据一定的目的与假设前提,按照一定的程序,综合运用相关理论、模型与方法,对科技成果经济价 值进行分析、估算的过程. 2.4 成熟市场developed market 低增长率、高占有率的市场. 3评估方法 3.1方法选择 3.1.1选用评估方法时,宜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 法、市场法和成本法等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评估方法. 3.1.2评估方法的选用,考虑以下因素是必要的: a)被评估科技成果的未来收益可以预测并可用货币衡量,宜选用收益法; b)估价对象的同类科技成果有交易的,宜选用市场法; c)评估对象可作为独立的研发项目进行重新研发的,宜选用成本法. 3.1.3当评估对象适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时,宜同时选用适用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如 果选用了一种方法,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并陈述理由是必要的. 3.1.4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得到不同的评估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的,对评估过程进行分析是 必要的,宜选择最优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 1 GB/T39057-2020 3.2收益法 3.2.1运用收益法进行成果评估时,按下列步骤进行是必要的: a)搜集并验证与未来预期收益有关的数据资料,包括经营前景、财务状况、市场形势以及经营风 险等; b)估计收益期或持有期; c)预测未来收益; d)确定报酬率或资本化率; c)计算收益价值. 3.2.2运用收益法进行成果评估时,考虑以下因素是必要的: )在获取的科技成果相关信息基础上,根据被评估科技成果或者类似科技成果的历史实施情况 及未来应用前景,结合科技成果实施或者拟实施企业经营状况,重点分析科技成果经济收益的 可预测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b)合理估算科技成果带来的预期收益,合理区分科技成果与其他资产所获得收益,分析与之有关 的预期变动、收益期限,与收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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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99 A1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052-2020 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 and service of public resources auction center 2020-07-21发布 2021-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9052—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6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安徽省拍卖协会、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广东省公共 资源交易联合会、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盘龙拍卖 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卫东、杨从军、郝渊晓、赵晶、朱本祥、魏锋年、郑晓星、阚卫海、胡浠冰、余海洋、 尹厚俊、崔海乐、王焯. GB/T39052—2020 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服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网络拍卖平台 要求、机构及人员、运行服务流程、监督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建设、运行与服务,以及进场拍卖企业的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93.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T32674网络拍卖规程 SB/T10641拍卖术语 SB/T10692拍卖师操作规范 3术语和定义 SB/T106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资源public resource 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 3.2 公共资源拍卖public resource 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公共资源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3.3 公共资源拍卖中心public resources auction center 公共资源进场拍卖的服务平台. 4基本原则与要求 4.1基本原则 4.1.1服务性原则 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应以服务促进规范、提高效率,保障拍卖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1 GB/T39052—2020 4.1.2统一性原则 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应统一进场、统一公告、统一竞价、统一监督. 4.1.3协同性原则 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应保障网络拍卖、现场拍卖的协同运行. 4.2基本要求 4.2.1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服务场所宜选择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善的地点. 4.2.2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建设运行应满足以下要求: ——有固定的集中拍卖场所及相应的设施设备; —有健全的运行服务和内部管理制度; —有保障信息发布、网络拍卖和符合监管要求的网络服务系统; ——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一有保证正常运行服务的资金; 一有运行服务的监督评价机制; ——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 ——满足业务登记、备案或考评等相关要求. 5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 5.1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应设置拍卖厅、网络竞价厅、登记结算处、公共休息处、观摩监控室、办公区及其 他服务区域等主要功能区域. 5.2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各功能区域及其设施设备应设置符合GB/T2893.1、GB/T10001.1要求的引 导性、警示性、告知性标志标识. 5.3拍卖厅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有不少于50个竞买人的席位; —有拍卖台、记录席和监管席; ——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或显示屏、音响设备、录音设备等; 一有不少于三路高清监控设备,一路专用于拍卖台,两路呈对角布置,确保全场无死角和全过程 监控; —一有能够采集全场音频的拾音器; 有延时不少于1h的备用电源. 5.4网络竞价厅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不少于10个独立设置并配备相应终端的网络竞价专用席: ——有拍卖台、投影仪或显示屏、音响设备、录音设备、监控设备: —有延时不少于1h的备用电源. 5.5登记结算处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有供拍卖企业登记、结算服务的席位; —一有身份证电子读卡设备; ——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点钞机、计算器等办公设施设备及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有刷卡及电子支付的结算设备. 5.6公共休息处、观摩监控室及其他服务区域应满足使用需求. 2 GB/T3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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