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 2021版.doc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 示范文本 (2021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签订合同前委托人应验看检测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检测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评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开展平行检测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不得低于
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
三、查询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名单可登陆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网 (.scetia. ).
四、对于合同有关条款,双方需约定更多内容的,可另行附页.
五、本合同书中,凡双方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 “/"表示 六、本合同适用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本市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本合同相关条款遇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技术标 准执行.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21年5月1日起使用.
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 本延续使用.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 (2021版)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 (检测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标段 工程地址: 检测类别:口验收检测口平行检测口其他 工程类别:口房建口房屋修口市政基础设施 口公路 口水运 口水利 口绿化 口民防 口轨道交通 口其他 工程性质:口政府投资工程口非政府投资工程 建设/实施单位: 设计单位: 见证单位: 总承包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报建编号: 工程所属区县: 工程投资额: 工程建安费: 质监站/监管机构: 第一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项目名称按附件一填写)包括: 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二 第二条检测标准 双方约定的检测标准: 第三条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 (一)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计算方式核算检测费用.
1.乙方按照《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检测收费标
准》中的检测单价收费,乙方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收取检测费.
2.本合同各检测项目单价见附件二,乙方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收取检测费.
3. (二)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支付方式支付检测费用.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检测工作量和建设工程 检测信息系统生成的结算凭证支付检测费用.
2. (三)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进行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 异议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
第四条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的约定见附件二.
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份,当 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二)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种方式交付检测报告.
1.申方上门提取检测报告.
2.乙方送检测报告给甲方.
3. 第五条检测样品的运输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运输检测样品.
乙方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样品进 行留样.
1.甲方负责将检测样品送至乙方检测场所,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
2.乙方到工程现场抽取检测样品,甲方承担相应抽样及运输费用.
3.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 测. (二)甲方应当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检测费用.
(三)甲方授权 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 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应于检测活动开始前日内向乙方提供附件三所列的与本检测业务 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五)委托检测前,甲方应将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见证人员 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六)检测试样抽取、制作时,甲方应确保由见证人员对检测试样张贴或者嵌入唯 一性识别标识,并现场将检测试样信息录入检测信息系统.
委托时应填写检测委托单, 委托单应采用本市统一样式,并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检测项目属于工程实体检测的,甲方应提前日将现场检测日期通知乙方.
见证人员应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见证,并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 (八)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 部工作条件.
(九)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 书、检测机构评估证书及其附表等复印件.
(二)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 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乙方在同一建设工程项目或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施工或者监理单位 等两方以上的检测委托.
(四)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负责.
(五)检测项目属于工程实体检测的,乙方应事先编制检测方案报送甲方.
(六)检测项目属于工程实体检测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
(七)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八)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实施的建设工程法定检测项目,乙 方应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实施检测,并出具带有防伪标记和校验码的检测报告.
(九)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日内通知甲方.
(十)在基桩、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及单位工程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 供《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对工程检测内容、数量和不合格项等情况作出说明.
第八条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
复检结论与原检 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 方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检测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费用的%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 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
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93p.docx
04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THIRP ENGINEERNG SUREAD GROUP CO.LTP 合同编号: 项目 专业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建 承包人: 分包人: 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路552 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CSCEC 中建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分包工程概况及范围 二、分包合同工期 1 1 三、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1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五、分包资质信息 2 六、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2 七、承诺 3 八、合同的生效. 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5 1.一般约定 5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5 1.2标准和规范 6 1.3图纸及技术资料的约定 6 1.4联络 8 1.5知识产权... .. 8 1.6保密 8 2.承包人.. 8 2.1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8 2.2承包人项目经理 6 2.3承包人的工作 .9 3.分包人 6 3.1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9 3.2分包人项目负责人 11 3.3特殊工种上岗作业要求 12 3.4禁止转包和再分包 12 3.5履担保 12 4.分包工程质量 ... 12 4.1质量要求 12 4.2分包人的质量管理 12 4.3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 4.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13 5.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劳动用工管理 13 5.1安全文明施工 13 5.2境保 14 5.3劳动用工管理 14 6.工期和进度 14 6.1施工组织 14 6.2开工 15 6.3测量放线 15 6.4工期延误 15 6.5不可预见的困难 16
CSCEC 中建 6.6暂停施工 16 6.7交叉作业的工期管理 16 7.材料与设备 17 7.1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17 7.2分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17 7.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18 7.4样品 18 7.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8 7.6材料与设备专用 18 8.试验和检验 18 9.分包合同变更 18 9.1变更提出 18 9.2变更执行 19 9.3分包合同变更估价 19 10.合同价格 19 10.1价格形式 19 10.2合同价格内包括的风险及费用 19 10.3合同价格的调整 20 11.计量与支付 20 11.1过程计量 20 11.2付款 21 11.3工程进度款支付 21 11.4支付账户 21 12.完工验收与交付 22 12.1完工验收条件 22 12.2完工验收 22 12.3完工日期 22 12.4完工退场 22 12.5分包工程移交 22 13.完工结算与支付 22 13.1完工结算 22 13.2完工结算支付 23 13.3中途退场结算 23 13.4停工结算 24 14.成品保护 24 14.1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 24 14.2其它工程的成品保 24 15.试车 24 15.1试车的组织和配合 24 15.2试车的费用承担 24 15.3试车中的责任 24 16.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 25 16.1缺陷责任期 25 16.2保修期 25
CSCEC 中建 16.3质量保证金 25 17.违约..... 25 17.1承包人违约.. 25 17.2分包人违约 25 18.不可抗力 26 18.1不可抗力的确认和通知 26 18.2不可抗力风险的承担 27 18.3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27 19.保险及保障, 27 19.1工伤保险 27 19.2其他保险 27 19.3保障 .28 20.索赔 28 20.1提出索赔 28 20.2分包人索赔配合.. 28 21.争议解决 28 21.1仲裁或诉讼 28 21.2与争议解决有关的事项 29 22.其他事项 29 22.1文物保护通知 29 22.2文物保护 .29 22.3不可抗力 .29 22.4劳动用工管理 .29 22.5债权转让以及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30 22.6抵付工程款 .30 22.7分包合同解除 30 22.8合同生效与终止 ..31 22.9合同备案 31 22.10逾期付款利息 .31 22.11其他事项 .31 第三部分用合同条款 32 1.一般约定 32 1.2标准和规范 32 1.4联络 32 2.承包人.. 32 2.1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 32 2.2承包人项目经理 32 3.分包人 33 3.2分包人项目负责人 EE 3.5履约担保 EE 5.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劳动用工管理 33 5.4安全规定 33 6.工期和进度 33
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113p.docx
03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CHIACONSTRUCTIONTENENGBURAUGAOUCOTD 合同编号: 项目 劳务合同 (示范文本) 中建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 人: 地点: 武汉 市洪山区关山路552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CSCEC 中建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分包工程概况及范围 二、劳务分包作业期限 三、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四、分包合同价款. 五、劳务分包人信息 六、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七、承诺 3 八、合同的生效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一般约定 4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4 1.2标准和规范 5 1.3图纸及技术资料的约定 6 1.4联络 7 2.承包人, 2.1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7 2.2承包人项目经理 7 3.劳务分包人. 7 3.1劳务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8 3.2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 10 3.3劳务作业管理人员 10 4.劳务作业人员 11 4.1实名制管理 4.2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11 4.3劳务作业人员管理 11 4.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13 5.劳务分包作业工作内容 13 5.1基础工程 13 5.2钢筋工程 14 5.3混凝土工程 15 5.4模板工程 15 5.5脚手架工程 15 5.6砌体工程 16 5.7圈梁、过梁、构造柱、反坎工程 16 5.8内墙抹灰工程:(含门窗边及卫生间,以门窗为界) 5.9外墙抹灰工程 16 5.10楼地面、屋面水泥砂浆面层(找平、找坡等) 16 5.11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面层(找平、找坡等) 16 5.12楼梯工程 17 5.13屋面工程 17
CSCEC 中建 5.14PC工程 17 5.15造楼机安拆及顶升运维工程 17 5.16水平悬挑卸料平台、落地式卸料平台 18 5.17安全文明施工 18 6.作业安全与环境保护 18 6.1作业安全 18 6.2职业健康 19 6.3环境保护 19 7.作业期限及进度 19 7.1劳务作业方案 19 7.2开始工作 19 7.3作业期限延误 20 7.4劳务作业暂停 21 7.5工作配合 21 7.6违约责任 22 8.机具、设备及材料供应 22 8.1机具、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 22 8.2大型机械、主要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22 8.3低值易耗材料.. 22 8.4劳务分包人的保管义务 23 8.5承包人供应设备、材料的合理损耗 ..23 8.6材料退场: 23 8.7辅材及中小型机具. 24 9.劳务作业变化 26 9.1劳务作业变化的情形 26 9.2劳务作业变化的通知 27 9.3劳务作业变化估价 27 9.4劳务作业变化引起的作业期限调整 .27 10.劳务作业价格调整 . 28 10.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劳务作业价格调整 ...28 10.2法律变化引起的劳务作业价格调整 .28 11.合同价格形式 28 11.1单价合同 28 11.2总价合同 28 11.3合同价格内包括的风险及费用 28 11.4合同价格的调整 29 12.劳务作业计量与支付 29 12.1劳务作业的计量 29 12.2进度款支付 30 12.3拒绝付款 13.劳务过程结算与支付, 32 13.1过程结算 32 13.2过程结算支付 32 14.验收与交付 32
CSCEC 中建 14.1劳务作业质量 32 14.2参加检验与验收 32 14.3完工日期的确定 33 14.4劳务作业整改 34 14.5劳务作业交付及工程保修 34 15.劳务作业完工结算与支付 35 15.1完工结算 35 15.2完工结算支付 36 15.3中途退场结算 36 15.4停工结算 36 16.违约 36 16.1承包人违约 36 16.2劳务分包人违约 37 16.3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37 17.不可抗力 37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37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8.保险 38 18.1承包人应获得或办理的保险 38 18.2劳务分包人应办理的保险 38 18.3保险事故的处理 39 19.索赔 39 19.1配合索赔 39 19.2索赔程序 39 20.合同解除 39 20.1合同解除的情形 39 20.2合同解除后的处理 40 21.履约保证及保险 22.争议解决 40 23.补充条款 41 23.1债权转让以及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41 23.2知识产权 41 23.3抵付工程款 41 23.4合同备案 23.5合同生效与终止 23.6逾期付款利息 42 23.7其他事项 42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43 1.一般约定 43 1.3图纸 1.4联络 43 2.承包人 43 2.1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 43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采购合同(2021)9p.docx
BF-2021-0136 合同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采购合同 (示范文本)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 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设工 程预拌砂浆(以下简称为砂浆)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砂浆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 第二条砂浆的基本情况 2.1砂浆及其数量、价格 数量 含税单价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总价 砂浆名称 总税额 含税总价 序号 规格型号 执行标准 (吨 (元/ (元/吨) (元) (元) 吨) (元) 合计 含税总价款大写: 小写: 备注:本合同数量为暂估数量,双方按乙方实际供货量对账结算支付货款.
2.2特别约定 2.2.1砂浆所列价款:甲方签收确认砂浆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口材料费口运费 口装卸费口出库费口运输保险费口企业管理费口利润口税金口其他: 2.2.2本合同签订后如约定价款需调整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格式 见附件)并据此执行.
2.2.3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需调整砂浆品种或采购量,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格式见 附件):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砂浆品种、数量、单价为准,并按照本 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执行.
2
2.2.4申方需使用散装移动筒仓的,甲乙双方需签订移动筒仓使用补充协议(格式见附 件).
第三条质量及环保条款 3.1乙方应当出具砂浆的合格证书和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进口砂浆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
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 收.
3.2乙方提供的砂浆的各项性能指标需符合标准中的质量要求.
上述执行标准如有变动 的,以乙方供货时现行的最新标准为准.
若甲方对砂浆有特殊要求或乙方就砂浆向甲方做出 特殊承诺的,双方按甲方要求或乙方承诺中确定的更高标准执行.
3.3甲方应当在砂浆交接时对其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进行查验 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
对砂浆的前述事项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 并应说明理由.
甲方收货后应及时检验砂浆质量,如对砂浆质量有异议,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4甲方有权要求从砂浆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砂浆进行质量复检.
检测费由甲方承担, 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砂浆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 权退货.
3.5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砂浆实际使用的,视为对砂浆认可,乙方 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3.6若砂浆的质量、环保性能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7乙方承担所供砂浆从进场到使用全过程的质量责任,但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 责任除外.
3.8乙方承担因在施工现场向散装干混砂浆移动筒仓打灰造成的环保责任(包括行政处 罚).
3.9甲方承担砂浆使用过程中的环保责任.
第四条对账、发票及付款 4.1对账周期:双方约定每天为一个对账周期.
4.2对账方式 每个对账周期结束后双方应对上一对账周期中乙方货款进行对账并签署对账单,对账单 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对账单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发货单及对账单是双方 结算付款的凭证.
停止供货后一日内进行总结算,总结算单须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 字.
4.3付款 4.3.1本合同货款支付方式为:口电汇转账口支票口银行承兑汇票口商业承兑 3
口其他: 4.3.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一次性 支付全部货款.
(2)分期付款: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估合同价款的%作为预付 款,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一日内,甲方按照实际采购量向乙方支 付剩余货款.
(3)按月度付款:甲方每月日前支付上一月供货货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 部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4)按对账周期付款:甲方于每个对账周期结束后的次日支付上一对账周期供货货款 的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5)按供货量付款:乙方的每批货物送达且验收合格到后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 价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
(6)其他方式: 4.3.3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供货期限日仍未通知乙方供货(包括交付剩余货 物的),甲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日内按实际签收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并支付货款.
4.4发票条款 4.4.1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票种为: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口增值税普通发票、口国税通 用普通机打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
4.4.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开具发票.
如遇国家税收法律政策变化影响税 率及开具发票行为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4.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保证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并保证开具给甲方的 发票没有作废或没有被红字冲销,如因发票不合法导致的补交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相关 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4.4.4本合同各方确认收款和纳税信息如下,因提供本方信息错误,给对方造成的损 失,由责任方承担.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甲方开票信息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4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5.1交(提)货方式: 5.2交(提)货时间: 5.3砂浆交接地点: 5.4甲方授权指定的砂浆签收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笔迹 5.5甲方授权指定的对账结算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笔迹 5.6乙方授权指定的对账结算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笔迹 5.7指定砂浆签收人、对账结算人变更约定: 为防止日后对账结算纠纷,若甲方指定的砂浆签收人、对账结算人出现变更,则甲方应 当在变更当日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砂浆签收人、对账结算人授权书,以及变更后的姓名、联 系电话、身份证号、签字笔记等相关信息,甲方未及时出具变更后的授权书、提供有效信息 的,以变更前签字人为准.
5.8计量方式为过磅计量.
若甲方收货时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小于或等于3%.
,即 在合理损耗范围内,则交付数量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若甲方收货时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 差大于3%,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应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 过磅数量为准.
5.9其他约定: 第六条双方其他义务 6.1甲方义务 6.1.1甲方应当提前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 提供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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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合同.docx
BF-2023-0216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
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 定.
供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单位(包含单位或个人)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2.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指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建筑 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无须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 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施 工.
3.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3.1在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进行施工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3.2含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等施工内容,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 伤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3.3需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本工程是否属于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判定标准详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2023]285号)附件4及合同约定.
4.施工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气焊、切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 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以下统称动火作业).
5.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示范文本的选择性条款.
“口”后为待选内容,以 划“”方式选定;划线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未作约定的, 请在划线处打“×”,以示删除或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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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为共同维护首都环境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安全 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开工前必须签署《施工安全管理 承诺书》《安全责任清单》,并留存备查.
一、本工程属于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特别注意遵守以 下规定 (一)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施工安全监管组织,配备专门安全管理人员.
2.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结合工程特点及风险源,向施工现场管理人 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危险事项及安全管理要点,交底资料由双方 共同签字确认,并留档备查.
3.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工程,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 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4.应主动通过“京通”及时填报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移动端,办理安全 生产信息登记,并对提供的信息负责.
5.工程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京通”登录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移动端应用,办理工程销账.
6.施工前在门口、楼外及施工现场等显著位置放置施工公示牌,公示建设单位、施工单 位、安全员、、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管理要求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 督.
7.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8.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批.
(二)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明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 人员保障、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后,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存档.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 工方案.
2.应配备与所承接工程专业、规模相符的注册建造师,施工作业前组织班前安全生产喊 话,就当班施工作业任务、完成标准,安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检查安全防护 用品的穿戴使用.
3.施工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时,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停 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
4.施工单位应严格划定作业区域,施工区与其他区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
实施 消[2023〕131号)、《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3号令)相关规 定.
二、本工程涉及危险作业的,施工单位应遵守以下安全要点注意事项 1.动火作业:电气焊工持证上岗、动火证、专人看护、周边可燃易燃物清理或覆盖、配备 灭火器、动火完成确认无残留火种、5级及以上大风露天不动火、旁站录像.
动火作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事先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 续,审批后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看护,清理可燃物,动火作业结束 4
后,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根据工程施工规模和危险程度,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动 火作业点应与易燃、易爆、易挥发等施工现场危险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动火作业与涉及 危险物品施工作业交叉.
进行熔化焊接、热切割、压力焊、钎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 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发生火情必须立即报警,及时处 置.
2.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员持证上岗、作业审批、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施工过程持续通 风、可燃气体场所不动火、旁站录像.
3.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身体健康、全身式安全带高挂低用、使用防坠器、不交 叉作业、使用工具包、架体验收合格后使用、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临边硬防护、洞口防 护、6级及以上强风和雨雪天气不施工.
4.吊篮作业:培训合格、2人同时作业、不得从窗口上下吊篮、安全锁和行程开关齐全有 效、安全带使用索绳器挂独立安全绳、空载试运行、整机验收合格后使用、5级以上大风和雨 雪天气不施工、旁站录像.
5.吊装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司索信号工持证上岗、专人指挥、吊装前检查、吊装区 域警戒、吊装作业“十不吊"【(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 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 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 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 风不准吊]、旁站录像.
6.用电作业:电工持证上岗、设备合格、线路防护、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每日巡检、 潮湿环境使用安全电压.
7.动土作业:摸清地下管线、制定管线保护措施、人工探沟、分层开挖、先撑后挖、临边 防护、1米内不堆载、按比例放坡、旁站录像.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 故现场.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 的紧急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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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矿物掺合料采购合同9p.docx
BF-2022-0145 合同编号: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矿物掺合料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矿物掺合料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预拌混凝土矿物掺合料 (以下简称为矿物掺合料)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矿物掺合料及其数量、价格 规格 生产 数量 不含税单 含税单价 序号 名称 执行标准 价(元/ (元/ 不含税总 总税额 含税总价 型号 厂家 (吨) 吨) 价(元) 吨) (元) (元) 合计 合计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备注:本合同数量为暂估数量,双方按乙方实际供货量对账结算支付货款.
1.2其他约定 1.2.1甲方支付的矿物掺合料价款:甲方签收确认矿物掺合料前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口材料费口运费口装卸费口出库费口运输保险费口企业管理费口利润口税金口其他: 1.2.2本合同签订后如矿物掺合料品种、型号、数量及约定价款需调整的,双方协商一 致后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格式见附件)并据此执行;未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按照本 合同约定的价款执行.
第二条质量条款 2.1乙方在供货前_日内将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同批次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提 供给甲方,经销单位还需提供厂家授权资料.
乙方在每批次供货时随车将所供应的产品的合 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提供给甲方.
2.2乙方提供的矿物掺合料的各项性能指标需符合标准中的质量要求.
上述执行标准如 有变动的,以乙方供货时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为准.
若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向 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3甲方应按照《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T385)标准或其他不低于《预 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T385)的技术标准要求取样复试.
2.4甲方当日验收合格入库,并不免除乙方日后经甲方或第三方抽样结果不合格的责任.
2.5若甲方对矿物掺合料有特殊要求或乙方就矿物掺合料向甲方做出特殊承诺的,双方 协商一致后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格式见附件)并据此执行.
2.6其他质量要求:
第三条供货期、地点和数量 3.1供货期:自_年_月二日至年月_日为矿物掺合料的供货期,在供货期内 不同批次矿物掺合料的具体交付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2交付地点: .
乙方负责将矿物掺合料运送到该交付地并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应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作为甲乙双方对账的依据.
3.3甲方授权指定的签收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笔迹 3.4甲方授权指定的对账结算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笔迹 3.5乙方授权指定的对账结算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笔迹 3.6指定矿物掺合料签收人、对账结算人变更约定: 为防止日后对账结算纠纷,若指定的矿物掺合料签收人、对账结算人出现变更,则变更 的一方应当在变更当日向对方提供变更后的矿物掺合料签收人、对账结算人的授权书,以及 变更后矿物掺合料签收人、对账结算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签字笔记等相关信息 变更方未及时出具变更后矿物掺合料签收人、对账结算人的授权书及相关信息的,以变更前 指定的矿物掺合料签收人、对账结算人为准,非指定签收人签署的收货凭证不得作为对账依 据和结算依据.
3.7交付数量: 计量方式为过磅计量.
若甲方收货时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过磅数量的差小于或等于-, 即在合理损耗范围内,则交付数量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并按规定扣除合理损耗及含水;若 甲方收货时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过磅数量的差大于_,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 一致,则应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
3.8其他约定: 第四条对账、结算、付款及发票 4.1对账周期:双方约定每月二日为对账日.
4.2对账、结算 每个对账周期结束后双方应对上一对账周期中乙方货款进行对账并签署对账单,对账单 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对账单由双方加盖公章,或由本合同指定的对账结算人或授权的 代表签字确认.
对账单是双方结算后付款的凭证.
供货结束后,在_日内进行结算,结算单 须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如到期未结算的,以月度对账单或供货小票作为结算依据.
4.3付款 4.3.1本合同货款支付方式为:口电汇转账口支票口银行承兑汇票口商业承兑 口其他: 4.3.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货物验收合格,经双方结算后 日内,申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4
(2)分阶段付款: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作为预付款,本合同 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货物验收合格,经双方结算后_日内,甲方按照实际结算量向 乙方支付剩余货款.
(3)按月度付款:甲方每月日前支付上一月供货货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全部供应完毕且货物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结算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4)按对账周期付款:甲方于每个对账周期结束后的日支付上一对账周期供货货 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货物验收合格,经双方结算后日内,甲方 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5)按供货量付款:乙方的每批货物送达且货物验收合格,经双方结算后日内, 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货物验收合格,经过双 方结算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
(6)其他方式: 4.4发票条款 4.4.1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票种为: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口增值税普通发票口国税通用普 通机打发票.
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
4.4.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开具发票.
如遇国家税收法律政策变化影响税 率及开具发票行为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4.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 有权不予支付,直至乙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提供发票不合 规导致补交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不合规发票金额双倍 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货款中予以扣除.
4.4.4本合同各方确认收款和纳税信息如下,因提供本方信息错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甲方开票信息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乙方收款信息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双方义务 5.1甲方义务 5.1.1申方应当提前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 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5.1.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对账、结算并支付货款.
5.1.3甲方应根据生产需要,提前_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采购 计划,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在原材料供应紧张时,双方可协商确定供货量.
5.1.4甲方应对乙方做好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相关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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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5p.doc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设计合同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发包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制定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 定采用.
2、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提 供的选择性条款,约定补充内容的,应严谨、具体.
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和出售.
4、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发布止,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室内 装饰工程设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面积 项目造价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 1.2项目地址 1.3设计文件内容 1.
4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 双方约定的要求.
1.5设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费用结算 2:1设计取费标准
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 2.3设计费按以下进度支付 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的时段 所占设计费总额比例 支付金额 (%) (元) 合同签署之日 25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之日 35 乙方提交施工设计文件之日 35 乙方完成本项目施工技术配合 5 之日 第三条设计文件审定、变更 3,1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甲方应逐项审定,符合双方约 定要求的,甲方应签收确认.
3,2设计文件应遵守本合同约定,需变更设计要求的,甲 乙双方应协商一致.
3.2,1若甲方提出变更事项的,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双 方签发变更通知书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
乙方可依据变更程度决 定是否加收相关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2,2若乙方提出变更事项,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变更理 由,经甲方同意,并经双方签发变更通知书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委托 为申方项目负责 人.
甲方项目负责人应依据甲方的授权范围负责处理甲方事务.
甲方如变更项目负责人应提前3日书面告知乙方.
4.1.2负责办理项目报批报建手续.
4:1:3向乙方提供项目设计任务书.
4,1,4向乙方提供详尽的设计使用要求,提供项目基础 背景资料.
4.1.5为乙方测量项目现场提供便利,排除阻碍测量的 相关障碍.
4.1,6维护乙方的设计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 仅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中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 形式转让或复制于他用.
4,1:7按本合同第二条内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未按 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承担支付时段金额2%的逾期违 约金.
逾期超过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暂停工作.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委派 为乙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依据乙方授权范围负责办理乙方事务.
乙方如 变更项目负责人应提前3日书面告知甲方.
4.2,2依据甲方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设计内容应符合 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双方约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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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解协议书4p.docx
06工伤和解协议书
附件: 和解协议书 甲方(受害人): 身份号: 乙方(分包 位):丙方(包 位): *年_月_日_时,甲方在丙方工地 (地点)因 (概括事故原因)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甲方系乙方劳务工 人,现就甲方人身伤害(含工伤)一事,在丙方的居中调 解下,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 一、乙方在本之前已支付甲方 费用 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乙方在*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后期医疗费、 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各用(如有)共 元(大写:-).
三、在乙方支付第二项费用后,甲方与乙方、甲方与 丙方之间再无其他争议,申方承诺不再追究乙方、丙方及 其上级单位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和工伤赔 偿责 任).
四、甲方明确了解并熟知《民法典》、《工伤保险条 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定,确上述金合理公平,并自愿接受和 解
五、在乙方支付赔偿费用前,甲丙双方须配合乙方办 理本协议的司法确认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二 份,自三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约日 期:签约 地点: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姓名: 开行: 银行卡号: 乙方及丙方可直接将款项打入该银行账号.
甲方确认上 述信息无误,如有错误,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此和解协议签订的前提条件是受害人具备相应的民事 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则应当由 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约; 2如受害人死亡,签约主体应当为其第一顺位的继 承人或者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委托其中一位继承人签约,并将
授权委托书和本协议一并存档; 3如分期支付费用的,需要明确分段支付的时间及相 应金额; 4如分包单位为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或者我司需要 承担支付任的,本内容需要另外作相整.
建材买卖合同.docx
合同编号: 建材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 愿、公开、信用的基上就建材事宜达成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元/ 建材名称 产地 品牌 规格型号 材质 批次 数量 价格 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分(小写):¥ 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 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条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 1
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 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 支付退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 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 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退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 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 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说明 为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 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 局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 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共计9条,具体条款包括: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委托人代表与咨询项目 总负责人、签约合同价、服务期限、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含义、合同订立和生效,明 确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13条,具体条款包括:第1条一般,第2条委托人,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found,咨询第4条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第5条进度计 划、延误和暂停,Error:Reference source notfound,第7条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第8条知识产权,第9条保险,第10条不可抗力,第11条违约责任,第12条 合同解除,第13条争议解决.
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咨 询服务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合同当事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项工程咨询服务的通 常做法.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提供 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规定.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共计13条,具体条款包括:第1条一般,第2条委托人,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咨询第4条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第5条进度计 划、延误和暂停,Error:Reference source notfound,第7条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2
第8条知识产权,第9条保险,第10条不可抗力,第11条违约责任,第12条 合同解除,第13条争议解决.
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谈判、协 商,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
编写专用合同条款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对于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线的内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 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则填写“无”或划“/”.
3.对于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列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工程项 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增加专用合同条款 内容.
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三、《示范文本》的性质 《示范文本》为推荐性使用.
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参照《示范 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目 1.1定义和解释. 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3法律法规.. 5 1.4标准规范. 5 1.5联络. 5 1.6保密. 6 1.7发布.. 6 1.8从业规范. 6 1.9利益冲突.. 1.10合同变更或修改. 6 2.1委托人一般义务.. 2.2委托人决定. 2.3委托人代表. 2.4委托人员.. 8 3.1受托人一般义务. 8 3.2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3.3咨询人员.. 6 3.4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 6 3.5联合体. 10 4.1咨询服务依据. 10 4.2咨询服务成果要求. 11 4.3咨询服务成果交付. 11
4.4咨询服务成果审查. 11 4.5管理和配合服务. 12 5.1服务开始和完成. 13 5.2服务进度计划.. 13 5.3服务进度延误. 14 5.4服务暂停. 15 6.1服务费用.. 15 6.2支付程序和方式.. 16 6.3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17 6.4结算和审核.. .17 7.1变更情形.. 17 7.2变更程序.. 18 7.3价格调整和变更影响. 18 8.1知识产权归属和许可. 19 8.2知识产权保证. 20 8.3知识产权许可的撤销. .20 9.1受托人保险... 9.2保险的其他约定. 20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21 10.3不可抗力的后果. 21 11.1委托人违约.. 21 11.2受托人违约. . 22 11.3责任期限.. .23 11.4责任限制. 23
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38p.docx
02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THIRP ENGINEERING SUREAUGROUP CO.LTP 合同编号: 项目 技术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中建 委托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 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签订时间: 年_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受托人:XXX有限公司(“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 规定就 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 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 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技术服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 专项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量:暂定xXXX吨_,最终结算依据的工程量以双方最终结算文件记载确 认为准.
二、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三、技术服务周期: 开始时间:202X年X月X日 结束时间:202X年X月X日 具体技术服务周期以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并结合委托方要求为准.
四、合同价格和签约合同价 暂定含税单价为元,大写: ,税率为.
含税价格为_ 元,大写: .
合同总价以后期结算为准,暂估总价为一元,大 写: ,税率为一.
如涉及国家法规政策调整税率的,双方协商解决.
五、委托人代表与受托人项目负责人
委托人代表: ,联系方式: 受托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委托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委托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所 需辅助材料,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受托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 执正本 份、副本份,受托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委托实施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p.docx
合同编号: 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委托实施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2023-7-13发布 2023-7-13施行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同编号: 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委托实施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 目录 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委托实施服务合同.. .3 (示范文本) .3 (试行) .3 第一章项目基本状况. 4 第二章委托服务范围. .4 第三章服务期限及联系人 .5 第四章具体实施单位.. .5 第五章委托服务费用.. 6 第六章双方责任与义务. .8 第七章保修责任及维保条款 .9 第八章违约责任.. .10 第九章其他事项. .13 附件一.. 14 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14 授权委托书(参考范本) 14 附件二 16 相关技术指标.. 16
说明 1.本示范文本供加装电梯申请人与加装电梯项目的实施主体签订委托实施服务合 同时参考使用.
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单台加装电梯项目委托实施服务.
加装电梯申请人 应当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另行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范本可参 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2.甲方签约人员为业主代表的,需附其他业主授权委托书(范本参见附件一); 乙方宜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特种设备生产安装资质或建筑工程(含钢结构工 程)施工资质的专业单位 3.本示范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 容,供双方自行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 4.本示范文本内容变更或自行约定的内容实质性改变示范文本内容的,双方不得 以示范文本名义签订.
5.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 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 原件.
6.本示范文本由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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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术语解释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 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 不作调整.
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是指甲方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保证乙方承担质量缺 陷责任的期限.
3.保修期.
保修期是指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的 期限,该期限自缺陷责任期起算之日起计算.
4.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合同约定乙方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 缺陷修复义务的担保.
5.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且不能提前预备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6.天.
“天”是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
合同中按天计算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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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合同示范文本9p.doc
合同编号: 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合同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鉴定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 同制定,供委托单位与鉴定单位签订房屋安全鉴定合同时使用.
1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房屋安全鉴定,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对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进行检查、检测与验算,综合分析判断, 并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选择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 商确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 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均 有法律约束力.
河南省房屋安全鉴定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委托方): 2
乙方(鉴定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双方就本鉴定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 第一条房屋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 5.其他: 第二条委托内容 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 行如下工作: 对建筑物进行口安全性鉴定口抗震鉴定口安全性 鉴定和抗震鉴定,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 于): 1.详细调查与检测 口场地和地基基础 口主体结构 口砌体结构 口混凝土结构 口钢结构 木结构 口其他 2.房屋安全性鉴定 口房屋结构承载力验算 口房屋安全性鉴定评级 口构件层次口子系统层次口鉴定系统层次 3.房屋抗震鉴定 口场地与地基基础 口主体结构抗震能力验算 主体结构抗震措施鉴定 本鉴定项目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见附件一 第三条鉴定标准和依据 本鉴定工作应当执行的标准、规范、依据为: 1.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及施工相关资料等.
2.规范、标准 本鉴定项目所涉及的规范标准具体情况见附件 第四条鉴定费用及支付 3
(一)鉴定费用 口 按间计费: 元 间,共 间: 合计人民币 (大写) 元 按建筑面积计费 元 /平方米,共 合计人民币 (大写) 元 □ 其他计费方式: 二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 户 名 账号 现金方式支付: □ 其他支付方式 乙方收到款项后应开具票据.
( 三 支付时间 □ 次总付:支付时间 分期支付: 第五条履行方式及期限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开 展现场检查检测工作, 于现场检查检测工作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完成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 并提交书面安全鉴定报告 第六条双方权力义务 (一)甲方 1.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交工程设计及施工 等相关技术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 性、完整性负责: 2.为乙方尽可能提供工作方便,为乙方提供现 场检测时所需要的水、电和场地等配合工作: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鉴定费用: 4.按照本合同约定,享有鉴定成果报告: 5.甲方如对安全鉴定报告结论有异议,可在收 到报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 异议,由乙方组织复查并于 个工作日内 4
向 甲 方 予 以书面答复 定中掌握的有关国家秘密、 商业秘 义务 款 及鉴定方案,为工程 提供准确 科 3.按照有关规范 规程 标准以及本合同的要 求进行鉴定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文 明施工的规定,确保鉴定工作安全进行: 4.完成数据计算分析、资料整理及成果报告编 写等工作: 5.对提交鉴定报告结果的准确性、合规性负责: 6.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鉴定费用: 7.乙方房屋鉴定工作的程序、方法和鉴定报告 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 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因弄虚作假、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 鉴定报告的鉴定结论与建筑物实际情况不符,造成 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应退还鉴定费用,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鉴定 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金额, _%的 违约金.
(五)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鉴定 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鉴定费用 %的 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由 仲裁委员会仲 裁.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一)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各执 份, 5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合同(示范文本) 48p.docx
浙江省合同示范文本 HT33/SF021-2024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合同 2024-08-19发布 2024-09-01施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说明 1.为进一步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管理,促进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发展要求 制定《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合同(示范文本)》HT33/SF021-2024, [以下简称本合同(示范文本)].
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发布.
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解释,但不负责对已订立 的合同内容进行解释.
4.本合同(示范文本)所指的家庭居室全屋定制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家具(柜)定 制、门窗定制、墙地面装饰定制、吊顶集成定制、软装配饰和装饰品定制等.
5.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合同》和《浙江省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合同全屋定制内容表》《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 制合同工程报价清单》《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合同开工前现场记录表》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合同工程项目变更单》《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 修全屋定制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合同工程结算 (决算)单》《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合同工程保修单》《浙江省家庭居 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合同业主满意度测评表》8个附件组成.
6.本合同(示范文本)供所服务的家庭居室位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合同当事人 参照使用.
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双方或三方合同(示范文本)订 立合同.
7.签订本合同(示范文本)前,建议提前3天,向消费者提供拟签合同文本及合 同附件一至附件二,确保消费者能详细阅读了解合同条款.
8.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后履 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条款进行解释.
9.经营者若在本合同(示范文本)中自行拟订或修改格式条款,则不得使用本合 同(示范文本)的样式,不得以本合同(示范文本)名义与消费者签订合同.
10.依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三章第八条有关规定,经营者在住宅 装修装饰合同中采用格式条款的,经营者应当在开始使用该格式条款之日起三十日 1
内,将合同样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 网办理oauth.zjzwfw.gov.cn/logi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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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同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合同 合同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JGJ/T304、《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T1132、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T/ZBDIA0002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行 业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就家庭 居室装饰装修全屋定制工程(以下简称全屋定制工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一)甲方保证委托乙方进行家庭居室全屋定制的住宅系合法或有合法使用 权,如是共有房屋,还应取得共有人的同意.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全屋定制, 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工程地址: 市 区(县) 路(小区) 幢 号 (单元) 楼 室.
(三)住宅户型: 室 厅 卫 厨 _阳台.
建筑面积: 平方米(m²),套内面积: 平方米(m²).
(四)全屋定制工程内容:定制工程内容应正确、扼要说明主要工序.
见附件一
《全屋定制内容表》.
(五)工程承包与计价方式:采用设计、生产、安装一站式服务承包方式,经双 方协商并达成一致,确定本工程计价采用以下第_种方式进行: 1.基于单价的计价方式,即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 算.
2.采取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即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一次性包干,除非另有 约定,不因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调整总价.
上述承包方式包含全屋定制产品的供应、加工、施工安装以及必要的辅助工作.
(六)双方约定并按工程设计图纸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见附件二《工程报价清 单》.
(七)合同含税总价款包括材料费、定制加工费、安装施工费、运输费用及税 费,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整.
合同总价款是申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全屋定制价格确认后的金额.
峻工结算总价 的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时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
经双方约定增项后的结算总 价不应超出原合同价的10%( ).
按实结算单个项目的结算 价应与预算项目价保持一致:与同类项目设计有差异的项目,结算价不应超过该类项 目预算价的10%( ).
乙方应在合同报价中列出详细的应收 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甲方确认变更施工内容与材料,该部分的变更价应当按实计 (八)项目开工日期年 日,峻工日期 日,总工期天(本合同中如无特别说明,日期均指自然日).
乙方应严 格按照约定的工期进行,确保项目按时峻工.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的 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可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2
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测绘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版)9p.doc
合同编号: 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测绘 技术 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22版) 项目名称: 委托方: 承揽方: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
二.
年十二月
合同说明 阅读本 合 的 设项目建 由建设单 位委 按照国家和省 3.本 合 后留有空白行,供 双方自 约 4.本合同中 码是指由发展改革主 管部门赋予的 建 设项目代码 5.测绘服务费应当按分项测绘内容方式计价: 合同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下的可按综合测绘 内容包干方式计价.
6.本合同格式条款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解释.
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测绘技术服务合同 承揽方向委托方提供综合测绘中介服务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 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 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与合同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就综合测绘中介服务相关内容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综合测绘技术服务 合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 定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承揽方(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测绘资质证书号 法 定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第二条 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块名称) ( 二)建设项目代码: ( 三)建设项目所在地址(地块四至): (四)测绘工作量: 第三条 测绘服务内容 本项目实施下列测绘技术服务(勾选):
1.规划测量 1 2.绿地测量 】 3.消防 测量 4.人防测量 】 5.地下 管线测量 6.建设用地 复核测 量 7.不动产测量 第四条执行技术标准 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 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7.《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 定》GB/T17986.1 8.《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 式》GB/T17986.2 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 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 11.《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 1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1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I/T61 14.《城市测量规范》CJI/T8 1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T73 1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 术规范》CH/T2009 17.《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 18.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 范》DB33/T552 19.《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DB33/T1067 20.《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 和配建标准》DB33/1021 21.《管线测绘技术规程》CH/T6002 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 量技术规程DB33/T1152 2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 量技术补充规定》(浙自然资发【2019〕4号) 第五条测绘收费 2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测绘 服务费(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一)按分项测绘内容方式计价,其中 1.规划测量(含峻工地形图测绘、平面位置 测验、高度测验 ) (1)1:500比例尺规划峻工地形图测绘 单价: 元/平1 方米 工作量 平方米,小计 : 元 (2)平面位置测验 单价: 元/边 工作量: 边,小计: (3)高度测验 单价: 元/幢 工作量 幢 ,小计: 元 2.绿地测量 单价: 元/平方米 工作量 平方米,小计 元 3.消防测量 单价: 元/平 方米 工作量 平方米,小计: 元 4.人防测量 单价: 元/平方米 工作量 平方米,小计: 元 5.地下管线测量 单价: 元/干 米 工作量 : 干米,小计 : 元 6.建设用地复核测量 面积或界址点,选 择一种方式计价 ( 1) 按用地面积计价, 单 价 元 /平方米, 工作量 平方米,小计: ( 2) 按界址点数量计价, 单价 元/个 工作量 个 小计 元 7.不动产测量 单价: 元/平方米 工作量 平方米,小计: 元; 合计 元 人民 币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综合测绘服务费按照测绘成果验收合格后 3
海南省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p.docx
海南省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海南省室内装饰协会
使用说明 1、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是一项涉及民生工程,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 期长的居民消费支出,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合同示范 文本.
2、本合同文本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海南省 室内装饰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共同制定, 适用于除全装修住宅以外的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供合同签订当事人参照使 用.
3、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 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 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
市场监管部门不负责对当事人 订立的合同内容进行解释.
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相关业务可向行业协会或向 有关单位咨询.
4、本合同填写时,文本中下划线空格部分(含附件)不得留空,如某项 第1页共30页
条文中的空格不约定,应当在空格处填写“不采用”或“/"删除.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所指“日”均为“自然日”.
6、本示范合同文本请在官方门户网站下载,下载地址为:@ 口;o.hn315.net.cn(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资料下载”窗口; ③.0898zsw.cn(海南省室内装饰协会)“表格下载”窗口.
7、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害请向有关部门或拨打12345.
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电话: 第2页共30页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_市_区(县)路(小区)_幢(单元)楼 室 1.3工程户型:_房_厅_厨_卫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 施工面积平方米.
(工程项目详见《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附件 -)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施工方式.
第3页共30页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5工程期限:个自然日,开工日期_年_月二日;峻工日期年二 月二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次日起计算).
1.6工程价款(人民币):元,大写 (详见《家庭室内装 饰装修工程报价单》附件一).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工程监理公司另行 签订《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及监理工 程师的职责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应配合监理 公司的工作.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提供: (1)申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份,申方执_份,乙方执 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份,甲方执_份, 乙方执_份.
设计费用二元,大写一,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第4页共30页
海南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示范文本)10p.docx
海南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 (示范文本)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就 工程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购销事项协商达 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第二条货品级别、规格、型号及数量、价格等 级别 规格(毫 类型 单价 金额(含 (强度A、容 米) (I/II 数量 (元/ 税) (长*宽* 型) (MP) (人民 备注 重B) 高) ) 币:元) 合计金额(人民币写: 1、I型适用于薄灰缝砌筑,亦可根据砌筑平整度采用墙面薄抹灰 或直接刮腻子,可节省砂浆和人工并可使墙体质量得以提高:ⅡI型适 用于厚灰缝砌筑.
2、上表中所列数量为暂估工程用量,实际用量以甲方现场验收签 字确认的发货单或签收单载明的数量为准.
3、合同履行期间,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需要对合同约定价格予以调 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确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确 定的,合同履行价格仍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第三条产品标准与质量要求 乙方交付的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 块》GB/T11968-2020要求.
第四条供货期间(送/提货期间) 供货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 送货批次及时间以申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提)货方式及时间:在供货期间内,甲方应提前72小时向 乙方提交书面供货通知单,供货通知单应注明所需货品数量、规格、 时间及交(提)货方式等内容.
2.交货地点: :本合同约定 的交货地点,需符合车辆通达及叉车卸货条件,否则乙方有权根据实 际情况在距离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最近的合适地点卸货,并视为乙 方已将货物运输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变更交货地点, 因此产生的二次运输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4.甲方指定验收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甲方指定验收人不在现场时,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委托在场的甲方其 他人在接货现场代收货物代签交货验收单,也视为甲方收到货物,但
事先须甲方指定验收人短信或告知乙方代表,事后3日内再在交 货验收单上补加签字,无论是否补签均视为交货验收单有效.
5、货品现场卸车及托盘回收装车由方负责.
6货品卸货、保管及验收约定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卸货使用叉车或其他安全合理的方式, 申方项目场地须符合车辆运转及卸货条件.
(2)配送货品的托盘为乙方回收的财产,托盘在工地期间由甲方 负责保管,甲方应将托盘堆码整齐并摆放在叉车能到达的地方.
如因 甲方保管失职,导致托盘丢失或损坏的,则按未质托盘每块人民币 元、铁质托盘每块人民币元的标准向乙方赔偿.
乙方供货期间留 在甲方工地用托盘不得超过-块,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3)乙方配送的货品及甲方退回的托盘,双方人员须在交货当天 现场在交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供货数量及质量验收 1、乙方交付的货品应当符合约定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乙方 提供的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2、乙方交货时,须随货提供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3、在运输途中及卸货过程中的产品合理破损率在_%以内不予 扣减数量,超出部分予以扣减.
4、乙方货品正常送达时,甲方须当场验收,如发现问题则需当场 向乙方提出异议,双方妥善协商解决,而不得单方面擅自扣减货品数 量.
甲方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需扣减数量,须在 天内取证并书面 告知乙方,如超过限期,则视为乙方送达的货品数量和质量均符合合 同约定.
5、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按合同约定的产品级别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产品检测.
如乙方对检测 结果有异议,可对留样进行复检.
经检测货品的质量确实存在问题的, 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或相关法规予以解决; 经检测货品的质量合格的,检测费用及对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 承担.
6、甲方在货品验收后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货品瑕症的问题由甲 方自行负责.
7、甲方如需对乙方送达工地的货品进行检测,须告知乙方,并在 乙方知情、留样(样品证据确凿)、合乎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进行.
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检测结果,该检测结果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 力,同时乙方还有权对甲方给乙方造成的负面影响追究法律责任的权 利.
第七条货款结算 1、货品对账 供货期间内,以月为单位按自然月或(上月日至当月日) 为一个结算期,甲乙双方约定于每月日前完成上一期的货品及托 盘对账确认工作,并以此作为货款结算依据,若未确认对账单的,则 以交货验收单上的数量做为结算依据.
乙方根据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 金额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给甲方.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第条方式确认对账单有效: (1)双方以盖合同单位财务章有效: (2)乙方盖合同单位财务章,甲方指定验收人或特别指定的(姓 名: 、电话: )签名有效.
海南省装配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3年版)150p.doc
海南省装配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2023年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说明 为指导装配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建 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结合海南省装配式项目工 程总承包模式的实际应用情况,制定了《海南省装配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2023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本《示范文本》提出的装配式项 自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在传统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基础上增加装配式的有关内容,以 实现设计、生产、装配施工的高度融合.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 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 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 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 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 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 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 条勘察与设计,第6条材料、装配式部品部件、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 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 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
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 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海南省装配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和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 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 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 同条件.
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 2.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 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 定,则填写“无”或划“/"; 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 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 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
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适用于海南省装配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承发包活动.
三、《示范文本》的性质 《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 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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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1词语定义和解释. 1.2语言文字.. 12 1.3法律..... 12 1.4标准和规范... 12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3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3 1.7联络.... 14 1.8严禁贿略.. 15 1.9化石、文物... 15 1.10知识产权... 15 1.11保密.. 16 1.12《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 16 1.13责任限制.. 17 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17 2.1遵守法律. 17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17 2.3提供基础资料. 18 2.4办理许可和批准. 18 2.5支付合同价款. 19 2.6现场管理配合. 19 2.7其他义务. 19 3.1发包人代表.. 19 3.2发包人人员, 20 3.3 工程师. 21 3.4任命和授权. 21
3.5指示. 22 3.6商定或确定.. 22 3.7会议. 23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23 4.2履约担保. 24 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5 4.4承包人人员. 26 4.5分包 27 4.6联合体.. 29 4.7承包人现场查勘. 29 4.8不可预见的困难. 30 4.9工程质量管理.. 30 5.1勘察... 31 5.2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设计方案. 32 5.3设计义务.. 32 5.4承包人文件审查... 33 5.5培训.... .35 5.6峻工文件... .35 5.7操作和维修手册... .36 5.8承包人文件错误.. 36 6.1实施方法.. 37 承包人应按以下方法进行材料的加工,工程设备的采购,装配式部 品部件的生产、制造和安装,以及工程的其他实施作业:......37 6.2材料、装配式部品部件和工程设备. 37 6.3承包人提供的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 39 6.4样品.. 41
海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16p.doc
海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目的、背景、交易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 自愿、诚信和互利原则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 计划需求预拌混凝土方量: m? 计划供应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且 第二条预拌混凝土规格、单价、数量及价格 (单位:人民币元/立方米,价格均为含税价) 编 标 单价 (元/ 数量 运费 综合单价 号 号 (m) (元/m) (元/㎡) 备注 m) 1 C10 2 C15 3 C20 4 C25 5 C30 6 C35 表内单 7 C40 价不包 括泵送 8 C45 费、外加 6 C50 剂和其 他特殊 10 C55 要求费 11 C60 用.
12 C70 暂定合计金额 (大写) 注:有关泵送费、膨胀剂、抗渗剂、防冻剂、掺纤维材料费用,以及其 他外加剂、特殊要求等费用,详见附件一《泵送、外加剂、特殊要求价格
表》.
第三条预拌混凝土质量与验收条款 3.1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及质量标准与验收规则,应符合GB /T14902等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混凝土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
3.2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国家标 准要求,制作出厂检验试块,制作出厂检验报告,并根据甲方要求将出厂 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
3.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供应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
3.4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
标明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名称 及浇筑部位、发车时间、本车预拌混凝土方量等,由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司 机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或委托人在初步验收时检验.
3.5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进行交货验收,按照国家标准 与合同要求确认预拌混凝土品种、类别、数量、质量指标等内容.
初步验 收合格的,应在乙方发货单上签字或盖章,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3.6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以随车《发货单》为凭证,经甲方签收 人员清点签认,作为混凝土实际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
甲方若对单车交货 数量有异议,可按《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规定的计算方法随 机抽查核定(即应由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除运输车实际装载量求得,密 度值由乙方提供或由双方在搅拌楼的出料口实测,以实测值为准.
每次验 收车数以不少于3车为一个单位,其平均误差值在-2%以内不做违约论 处),如果超过允许的偏差则该批次供应的混凝土数量按实测的平均值计 算.
3.7预拌混凝土的强度验收以交货验收现场取样制作的试块为依据.
甲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用于交货验收 的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制样、留样,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性能检验.
检验取样方式为三方【甲方、乙方、建设单位(监理)方】共同在乙方混凝 土搅拌运输车的出料口抽取、制作检验试件.
3.8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预拌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应及 时书面通知乙方,各方及时协商解决;对预拌混凝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存 在争议的,可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责任鉴定,双方根据 鉴定结果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 决方法处理.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4.1甲方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为双方进行预拌混凝土结算 的依据.
4.2甲、乙双方约定对账、结算期限: 4.2.1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的 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10天内核实乙方月度已供应 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本合同最后一批预拌混凝土供应完毕后,甲方在乙 E
方提交结算资料后10天内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供应量.
4.2.2甲方如对乙方结算资料有异议,甲方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乙 方,乙方应为结算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不参 加结算,按甲方结算结果为准,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款支付的依据.
4.2.3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进行结算,也 未书面通知乙方存在异议,自本合同4.2.1条约定月结算期限结束之日 起,乙方结算资料中开列的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预拌混 凝土货款支付的依据.
4.2.4甲、乙双方每个结算周期对当月发生的供货数量、质量争议问 题,应及时协商,并由双方书面确认处理结果.
4.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签收发货单的名单或印鉴样本.
4.3.1甲方指定以下人员作为现场负责收货人和结算对账人: 序号 姓名 职务/岗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1 2 3 4 4.4付款时间约定: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非因乙方的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 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结清 所欠款项.
4.5付款方式:本合同双方约定采用下列付款方式: 4.6甲、乙双方往来收款账户: 4.6.1甲方账户名称: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银行账号: 4.6.2乙方账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账号: 4.7双方关于预拌混凝土结算的其他约定: 4.7.1甲乙双方对结算数量、价格有异议的,应当在10日内提出,并 具体说明,否则视为未提出异议.
4.7.2发票不作为收款依据:现金付款必须由乙方出具盖章的现金 收据.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_2天向乙方
递交书面供货通知,在通知中注明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时间和 浇筑部位,以及其它技术要求.
5.2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活动中,应在正式供货前_24小时书 面通知乙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 决.
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_2小时明确通知乙方 该批次需要浇筑的剩余混凝土立方量.
现场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道路畅通、场地平整).
5.4甲方应指定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 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泵管,保证预拌混凝 土顺利浇筑.
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5.5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严禁现场加水,确保预拌混凝土质 量.
5.6甲方保证搅拌车到达施工现场后在60分钟内完成浇筑,如因甲 方原因导致搅拌车及泵车在施工现场等待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质量问 题或无法使用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5.7乙方供应至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按《预拌混凝土作业 指导书》(见附件二)及国家相关混凝土施工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时组织 浇筑施工和养护.
因甲方浇筑和养护原因所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造成 预拌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过大无法浇筑、以及失效报废,由甲方承担责任.
5.8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不按合同约定 支付货款超过30日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停止供货并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9甲方需提供专用洗车场地,并委托专人对乙方进出施工现场的 车辆进行冲洗,并达到环保要求.
5.10甲方应在交货检验试块做出试验结果后10天内,将试验结果 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预拌混凝土.
6.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合同签订时执行的GB/T 14902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向甲方 提供相关资料.
双方对预拌混凝土技术标准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协商.
6.3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拌混凝土作业指导书》,提示甲方严格按国 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浇筑施工与养护.
6.4乙方应根据甲方按本合同所提交的计划要求昼夜随时发货(限 行时间段和夜间施工扰民或其他禁止施工情况除外),保证施工进度和工 程连续浇筑需要.
因乙方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而造成甲方窝工 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5乙方应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因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不符合 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应按约定(计划)组织运输工具将混凝土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2版).pdf
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 (2022版)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
前言 本导则是根据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针对2018 版导则的修订.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全面收集了国家、省、市 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以及潍坊市的相关法定 规划成果,认真总结对标上海、深圳、济南、青岛等地实践经 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调研,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导则共分7章.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建设用地规划管 理、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交通设施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规 划管理、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管理和附则.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调整居住用地控制指标,优化 了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的设置规定.
2.细化了建筑间距控制、 建筑退让、建筑高度与城市景观等要求:调整了配建停车位控 制指标:完善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内容.
3.与现行相 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标准进行对接与协调:优化了术 语解释、附图:更新了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名录.
本导则由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管理和对条文的 解释,由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建筑大学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随时
给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潍坊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张军民程亮孔令利李磊 孙涛潘琳高红梅杨先连 李侃刘延鹏李光磊 任秋蔚 齐慧峰 曹鸿雁 林伟鹏 李春蕾 魏晨刘乾忠 马赛赛徐建生 丁萍萍侯慧 主要审查人:刘建成温少波崔玉波王列生 张子玉王洪翔袁军薛涛 李熙胜付宁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2 第二节建设用地控制 3 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9 第一节 建筑间距 9 第二节 日照标准控制与日照分析 14 第三节 建筑退让 16 第四节 建筑高度与城市景观 23 第五节 停车设施 27 第六节 绿地- 36 第七节 居住区配套设施 .40 第四章交通设施规划管理 46 第五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管理 e.. 第一节给水及排水工程 53 第二节 能源工程 55 第三节 管线综合 .56 第四节 环境卫生工程 60 第五节 城市防灾设施 62 第六章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管理 65 第一节农村社区建设用地管理 65 第二节农村社区建设工程管理 72 第七章附则 附. 75 一、术语解释 75 二、计算规则 77 三、附图 80 四、附表 88 五、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名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 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 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确 定的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开发区)人 民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 作.
第四条【适用原则】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除 执行本导则规定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等 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城乡规划管理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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