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条件
编 号:SC-25-058日 期:2025年3月21日
局长授权颁发:
灭火任务载荷
本专用条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颁发.
1.生效日期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背景
AG600型飞机具备灭火功能:机身地板下方布置4个水箱,共可装载12000公斤水;根据执行灭火任务的需要,在投水时,起落架在收起位置、襟翼在17°位置,具有平飞投水、转弯投水、俯冲投水三种不同的投放方式;并且在执行灭火作业时处于特殊火场环境.现行《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4)未包含执行投水灭火任务所涉及的载荷等特殊情况相关的要求,根据《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5)第21.16条规定,需要制定相应的专用条件,以提供与适用的适航规章等效的安全水平.
3.适用范围
AG600型飞机.
4.专用条件
(a)总则必须按飞机设计目标与要求和灭火任务使用模式所确定的飞机构型(襟翼位置)、重量、高度、速度、投水方式及投水量表明符合本条飞行
载荷要求.
(b)设计襟翼速度V:如果在执行灭火任务时使用襟翼,则设计襟翼速度V必须不低于此襟翼构型下对应最大起飞重量的1.6Vs和投水后最大飞机重量的1.8Vsi中的大者,且Vr必须充分大于灭火任务所推荐的最大投水飞行速度VMX.
(c)设计灭火飞行速度VrV应充分大于所推荐的最大投水飞行速度VMx以应付上升气流、迎面突风、仪表误差和飞机机体的制造偏差,在缺乏更合理的分析时,Vr与VMx间应留有足够的速度余量,且Vrr不得超过本条(b)款所规定的VF.
(d)限制机动载荷系数除受到最大(静)升力系数的限制外,假定飞机经受对称机动并达到本条所规定的限制机动载荷系数.必须考虑相应于飞机拉起和定常转弯机动的合适的俯仰速度.
(i)正限制机动载荷系数n=2.5;
(ii)最小限制机动载荷系数n=0;
(ii)如果飞机具有的设计特征使其在飞行中不可能超过本款规定的机动载荷系数,则可采用小于本款规定的值.
(e)飞行机动包线
(机动情况
(i)机动平衡情况必须研究本条(e)款的V-n包线上的机动情况,假定飞机在俯仰角加速度为零的情况下处于平衡;
(ii)Vr时的升降舵最大偏转假定飞机在执行灭火任务时,突然移动
俯仰操纵器件来获得极大的抬头加速度,此时飞机飞行速度按VF考虑.在确定尾翼载荷时,必须考虑飞机的响应.在重心处的法向加速度超过正限制机动载荷系数或引起的尾翼法向载荷达到最大值(两者中取先到者)以后的飞机载荷不必加以考虑.
(ii)Vr到Vr间的校验机动必须对飞机执行灭火任务过程中,达到本条(d)款所规定的正限制载荷系数的抬头校验俯仰机动分析.作为另一种情况,还必须分析达到0限制载荷系数的低头校验俯仰机动.在确定飞机载荷时,必须使用本款(1)、(2)、(3)和(4)各项中规定的驾驶舱俯仰操纵器件的运动:
(1)假定飞机在V和V之间的任一速度下作定常平飞,驾驶舱俯仰操纵器件按下列公式的规定移动:
(t)=6sin(cx)对于0≤t≤1mx
其中:
6是驾驶舱俯仰操纵器件在初始方向的最大可用位移,其受操纵系统止动器、操纵面止动器或者由CCAR25.397(b)规定的驾驶员作用力的限制;
dt)是驾驶舱俯仰操纵器件的位移对时间的函数.在初始方向,d(t)被限制为8.在反方向,8((t)可截止于驾驶舱俯仰操纵器件的最大可用位移,其受操纵系统止动器、操纵面止动器或者由CCAR25.397(b)规定的驾驶员作用力的限制;
mx=3π/20;
是操纵器件偏转的圆频率(弧度/秒),取等于飞机短周期刚体模态的无阻尼自然频率,适用时计及主动操纵系统的影响;但不得小于:
πV/2Vm(弧度/秒)
其中:
V是飞机进入机动时的速度;
V是由本条(c)款规定的设计机动速度;
(2)对于抬头俯仰机动,驾驶舱俯仰操纵器件的整个位移历程的幅度可按比例缩减到恰好确保不超过本条(d)款所规定的正限制载荷系数所需的程度.对于低头俯仰机动,驾驶舱操纵器件的整个位移历程的幅度可按比例缩减到恰好确保重心处的法向加速度不低于0g所需的程度;
(3)此外,对于飞机对规定的驾驶舱俯仰操纵器件运动的响应不能达到所述限制载荷系数的情况,必须使用下列驾驶舱俯仰操纵器件的运动:
突然移动俯仰操纵器件来获得极大的抬头加速度,此时飞机飞行速度按V考虑.在确定尾翼载荷时,必须考虑飞机的响应.在重心处的法向加速度超过正限制机动载荷系数或引起的尾翼法向载荷达到最大值(两者中取先到者)以后的飞机载荷不必加以考虑.
其中:
At是在初始方向能达到规定的过载系数所需的最短时间间隔,但是△t不必超过5秒,见下图:
校验机动的驾驶舱操纵曲线
(4)对于驾驶舱俯仰操纵器件运动可能受系统输入影响的情况(例如:受到既可在高载荷系数下又可在lg下工作的推杆器的影响),测必须计入这类系统的影响.
(5)无须考虑下列时间之后发生的飞机载荷:
(A)对于抬头俯仰机动,重心处的法向加速度开始低于0g的时间;
(B)对于低头俯仰机动,重心处的法向加速度开始超出本条(d)规定的正限制载荷系数的时间;
(C) lmax
(iv)滚转机动必须把飞机在执行灭火任务过程中的下列各种情况、速度和滚转操纵器件的运动(可能受驾驶员作用力限制的运动除外),同数值为零及等于设计中所用正机动载荷系数的三分之二的飞机载荷系数组合起来考虑.在确定所要求的操纵面偏转时,必须按CCAR25.301(b)款考虑机翼的扭转柔度.
(1)必须研究相应于各种定常滚转速度的情况.此外,对于机身外面有发动机或其它集中质量的飞机,还必须研究相应于最大角加速度的情况.对于角加速度情况,在对机动的时间历程缺少合理的研究时,可以假定滚转速度为零.
(2)速度Vr时,假设驾驶舱滚转操纵器件突然移动并达到最大限制时,保持滚转操纵器件位置直至飞机达到稳定的滚转速率,然后使滚转操纵器件突然回到中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