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DW73247.1-2026代替Q/GDW13247.1-2018
Purchasing standard of 35 kV power cable accessories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 IⅡI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4总则.5技术要求 26试验7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管8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技术服务 编制说明
前言
本文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Q/GDW73247《35kV电力电缆附件采购标准》的第1部分.Q/GDW7324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一第2部分:专用技术规范.
本文件代替Q/GDW13247.1-2018《35kV电力电续附件采购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与Q/GDW13247.1-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碳足迹管理要求(见4.1.4):
--增加了制造数智化要求(见4.1.5):
一-增加了回收利用的绿色属性条款(见5.3.1、5.3.2):
-增加了其他绿色属性条款(见5.4.1~5.4.5):
一一增加了终端的外绝缘爬距高海拔修正的区域差异属性条款(见5.2.9):
-增加了电缆附件的耐低温性能特殊要求的区域差异属性条款(见5.2.10).
本文件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发布.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苗付贵、王何舟、门阳、张圣甫、马年骏、姜淳纯、鞠萍、舒小雨、王昱力、
畅爱文、邓显波、吴芳建、许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9月首次发布:
2018年12月第一次修订:
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35kV电力电缆附件采购标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35kV电力电缆附件采购的总则,技术要求,试验,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技术服务等.
本文件适用于35kV电力电缆附件采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048.8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第8部分:交流电压试验
GB/T3048.12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第12部分:局部放电试验
附件第4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电力电缆附件试验要求
DL/T5756额定电压35kV(Um=40.5kV)及以下冷缩式电缆附件安装规程T/CEC118额定电压35kV(Um=40.5kV)及以下冷缩电缆附件技术规范 T/CEC119额定电压35kV(Um=40.5kV)及以下热缩电缆附件技术规范T/CEC120额定电压35kV(U=40.5kV)及以下预制电缆附件技术规范Q/GDW73247.235kV电力电缆附件采购标准第2部分:专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提出招标项目并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本文件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购买本文件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Q/GDW73247.1-2026
4总则
4.1一般规定
4.1.2投标人或供货商应设计、制造和销售过电缆附件的产品,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对于投标电缆附件,近3年至少有2000套的35kV电缆附件产品运行业绩.
4.1.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包括本文件和Q/GDW73247.2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35kV电力电缆附件应符合本文件和Q/GDW73247.2中规定的要求.投标人可推荐符合本文件和Q/GDW73247.2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且应说明与本文件和Q/GDW73247.2存在的技术偏差,并提供类似定型产品完整的技术条件和一切证明其替换合理性的说明.
4.1.4投标人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参照ISO14067、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与报告指南等有关文件,开展投标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材料及组部件采购、生产制造、试验检测、包装运输等过程的碳排放核算,推动绿色生产、绿色制造.
4.1.5投标人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或标准建设数字化工厂、智能工厂,在产品设计、原材料及组部件采购、生产制造、试验检测、包装运输等过程中采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
4.1.6本文件和Q/GDW73247.2提出了对35kV电力电绕附件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1.7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文件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表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4.1.8本文件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文件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4.1.9本文件中涉及的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4.1.10本文件中的规定如与Q/GDW73247.2中有矛盾时,以Q/GDW73247.2为准.
4.1.11本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 和规定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文件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文件和本文件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按要求较高的指标执行.
4.2进度要求
4.2.1卖方在提供的电缆附件数量较大,或买方认为重要的线路时,应在合同签订后不超过两周的时间 内尽快向买方提交一份详细的生产进度表.这份生产进度表应以图表形式说明设计、试验、材料采购、制造、工厂检验、抽样检验、包装及运输,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足够详细的全部细节.
4.2.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内交货时间要求.投标人对于因某种特殊原因造成的交货时间延误情况,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采取补教措施的应急预案.
4.3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4.3.1技术资科和图纸的要求
4.3.1.1如有必要,工作开始之前,类方应提供6份图纸、设计资料和文件经买方批准.对于买方为满足规范的要求直接作出的修改,卖方应重新提供修改的文件.
4.3.1.2卖方应在生产前1个月(特殊情况除外)将生产计划通知买方,如果卖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 的情况下着手进行工作,卖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文件的批准应不会降低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