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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333-2026
高压水射流式鱼体去鳞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初次鉴定 4.1基本要求4.2一致性检查4.3安全性评价4.4适用性评价 4.5可靠性评价4.6综合判定规则5产品变更 附录A(规范性) 产品规格表,附录B(规范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表附录C(规范性)用户调查表.
前言
本文件依据TZ1-202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日照鑫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渔客机械(山东)有限公司.
涛、张仰猛、徐子向、支洪刚、徐舜哲、朱路阳、王冬梅.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啸、侯献伟、王永建、韩兴昌、王明磊、王钦祥、张建军、贺晓东、尹
高压水射流式鱼体去鳞机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压水射流式鱼体去鳞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本文件适用于高压水射流式鱼体去鳞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GB16798食品机械安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高压水射流式鱼体去鳞机
通过高压泵产生的水射流去除鱼鳞的机械.
去鳞作业后残留鳞片数量不超过规定值的鱼体.
去鳞作业后,合格鱼体数量占全部去鳞鱼体数量的百分比.
3. 4损伤鱼体因去鳞作业导致表面有破损的鱼体.
去鳞作业后,损伤鱼体数量占全部去鳞鱼体数量的百分比.
4初次鉴定
4.1基本要求
4.1.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生产者公章:
b)产品及铭牌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c)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表(见附录B):d)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应包括购买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日期、 出厂编号等,提供的用户应为作业200h以上,数量为10户):e)与鱼体接触部件材质符合GB16798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