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25]636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城市地下综合体设计标准》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城 市地下综合体设计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 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166-2025,白2026年7月 1日起实施。
原《城市地下综合体设计规范》(DG/TJ08-2166- 201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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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 标定(2019]752号文)的要求,为规范本市城市地下综合体设计, 规范编制组结合城市地下综合体工程实践,参考相关国家和行业 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1章。
其体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 规定:4.总体设计:5.出入口设计:6.通行空间设计:7.主体功 能设计:8.辅助功能设计:9.建筑设备与室内环境;10.防灾; 11.人防。
本标准主要修订内容有: 1.增加与补充相关条文 第2章术语中,精炼并统一关键术语定义,如“城市地下综 并支,号 新术语及其技术标准。
第3章基本规定中,增加按“用地权属” 的分类方式,明确“市政用地开发型、地块开发型、整体开发 型”:在总体设计章节中,相应增加“整体开发型城市地下综合 体”的规划设计、流线组织、设施统筹等系统性要求。
第5章出 入口设计中,细化人行出人口的集散场地、车行出入口类型(地 下车库联络道出人口、基地出人口、机动车库出人口)及各自设 置要求。
第6章通行空间设计中、调整补充门厅、集散大厅、过 ,与
体功能设计中,细化公共汽车站(中途站、首末站)、出租汽车 站点(小型、大型)的功能分区与设计要求。
第9章建筑设备中, 增加照明过渡照明的车速与亮度计算依据、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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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新国家标准引用、通风系统按污染物浓度自动控制、电缆耐 火性能等技术要求。
2.删除与合并相关条文 删除第2章术语中“地下商业设施”词条。
删除第3章原 按“形态”(单体式、多体连通式)的分类方式。
合并原“集散 大厅”与“过厅、中庭”为“们厅、集散大厅、过厅”同一小 节,整合共性设计要求。
合并或删减部分重复引用的规范条文, 如在“基本规定”中明确无障碍设计要求,避免在各章节反复 引用。
3.对原标准中部分表述、技术参数进行调整,与现行其他标 准统一。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经 验,积累资料,将意见和建议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 理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大活路100号,邮编:200003,E-mail: shjsbzgl@)、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 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E-mail: wangwei3@),或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 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E-mail:shgcbz@),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空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艺王曦张喆王维迟恒 倪丹范益群谭奇峰王寿生王晟 李林杜希敏郭莉石磊陆敏 施孝增曾蕴蕾赵先顺卢亚宁魏炜 李建光黄珊达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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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审查人:邱维范文莉李南冯大权张智慧 康筱乐王宝泉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3.1分类 3.2设计工作年限 3.3规划要求 3.4相关规定5 4总体设计6 4.1一般规定 4.2总体布局6 4.3内外交通组织 4.4竖向设计-7 4.5绿化g- 4.6整体开发型城市地下综合体9 4.7其他 5出入口设计10 5.1一般规定.-10 5.2人行出人口10 5.3车行出人口10 5.4下沉式广场.12 6通行空间设计13 6.1一般规定13 6.2公共人行通道.-13 6.3门厅、集散大厅和过厅14 6.4楼梯、电梯和自动扶梯--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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