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目录
1编制说明2评审所需设计文件3建筑专业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 125给水排水专业 216电气专业 247引用标准名录 28本指南用词说明 30
1编制说明
1.0.1为推进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高质量发展,明确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评审的内容和标准,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的编制依据为《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3/T3335一2022,按建筑、暖通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四个专业进行划分,后面章节所列【标准】均为此标准.
1.0.3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按【标准】3章内容要求确定室内环境参数,并按【标准】10章内容要求进行判定.
1.0.4评审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黑龙江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评审所需设计文件
2.0.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
设计说明(专篇)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要求,并按【标准】10.3.2条的要求给出判定结论.
2.0.2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性能化设计报告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按【标准】10.2节的方法编制性能化设计报告.
2.0.3围护结构防潮设计报告
围护结构内部冷凝应进行防潮验算,并按【标准】4.3.3条的要求给出防潮设计报告.
2.0.4围护结构热桥部位防结露检查报告
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应进行防结露检查,并按【标准】
10.3.1条的要求给出防结露检查报告.
2.0.5建筑能耗计算报告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按《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规定的方法计算建筑能效指标并形成报告.
2.0.6建筑碳排放计算报告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按《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2019规定的方法计算碳排放量并形成报告.
2.0.7可再生能源利用报告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的要求编写可再生能源利用报告.
2.0.8热(冷)负荷计算书和水力计算书
超低能耗建筑需进行室内热水供暖系统水力平衡计算,需提供水力计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