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602-2026代替GB/T16602-2008
晴纶短纤维和丝束
Acrylic staple fibre and tow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6602-2008(晴纶短纤维和丝束》,与GB/T16602-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名义线密度的范围,增加了“不适用于有特殊功能或用途的非常规睛纶短纤维和丝束”(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b)删除了生产批、检验批、批样品的术语和定义(见2008年版的第3章);c)删除了按单纤维名义线密度的分类(见2008年版的4.1.2): d)更改了产品代号的顺序(见4.2 2008年版的4.2):e)更改了断裂强度中心值、倍长纤维含量、卷曲数中心值、点含量的名义线密度分档范围(见5.2.2008年版的5.2、5.3):f)增加了卷曲率的要求(见5.3):h)更改了线密度偏差率的试验方法(见6.1.2008年版的6.2): g)更改了二氧化钛含量、含油率、回潮率的要求(见5.4、5.5、5.6,2008年版的5.4);i)更改了上色率的试验方法(见6.6,2008年版的6.7);j)更改了二氧化钛含量的试验方法(见6.7.2008年版的6.10);k)更改了含油率的试验方法(见6.8,2008年版的6.8):1)更改了检测规则(见第7章,2008年版的第7章、第8章); m)删除了上色率的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附录A);n)删除了二氧化钛含量方法A显色法的内容(见2008年版的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化学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杭州湾晴纶有限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上海纺科院江版纺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国创先进纺织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综合科技服务中心.
何艳芬、林婷、张蓓.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旭峰、林思苹、杜球、常乐、余佳、吕佳滨、钟俊俊、李红杰、张梦婷、兰红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GB/T16602-1996,2008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腈纶短纤维和丝束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晴纶短纤维和丝束产品的术语和定义,给出了产品分类,规定了产品标识、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0.67dtex~16.67dtex,半消光、有光的腾纶短纤维和丝束.
本文件不适用于有特殊功能或用途的非常规睛纶短纤维和丝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146(部分)纺织品化学纤维GB/T6503化学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GB/T6504化学纤维含油率试验方法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4334化学纤维短纤维取样方法GB/T14335化学纤维短纤维线密度试验方法GB/T14336化学纤维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GB/T14338化学纤维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GB/T14339化学纤维短纤维点试验方法GB/T37632化学纤维二氧化钛含量试验方法FZ/T50024晴纶上色率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4146(部分)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分类与标识
4.1产品分类
4.1.1按生产工艺分类
按生产工艺分为三类,生产工艺与对应代号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