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296-2016
页岩气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shale ga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蜀南气矿、中国石化华东分公司、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理、万莹、张皓虔、曹海虹、伦增琅、王伟杰.
页岩气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页岩气产品的技术要求、分析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经过处理的页岩气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060.1天然气含硫化合物的测定第1部分:用碘量法测定硫化氢含量GB/T11060.2天然气含硫化合物的测定第2部分:用亚甲蓝法测定硫化氢含量GB/T11060.3天然气含硫化合物的测定第3部分:用乙酸铅反应速率双光路检测法测定硫
化氢含量
GB/T11060.4天然气含硫化合物的测定第4部分:用氧化微库仑法测定总硫含量
GB/T11060.8天然气含硫化合物的测定第8部分:用紫外荧光法测定总硫含量GB/T11062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GB/T13609天然气取样导则GB/T13610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 GB/T13611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17283天然气水露点的测定冷却镜面凝析湿度计法GB/T22634天然气水含量与水露点之间的换算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25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3产品分类和技术要求
3.1页岩气产品按高位发热量、硫化氢、总硫和二氧化碳含量分为一类、二类.3.2页岩气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页岩气产品技术指标
项目 一类 二类高位发热量*/(M/m²) 36 0 31.4总硫(以硫计)质量浓度/(mg/m²) 30 80硫化氢质量浓度²/(mg/m²) 6 20二氧化碳摩尔分数(y)/% 2.0 3 0
表1(续)
项目 一类 二类水露点/ 在交接点压力下,水露点应比输送条件下最低环境温度低5℃在输送条件下,当管道管顶埋地温度为0℃时,水露点应不高于一5℃. 本标准中气体体积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kPa,20℃.进人输气管道的页岩气,水露点的压力应是最高输送压力
4分析测试方法
4.1页岩气产品的取样应按GB/T13609执行.4.2页岩气产品的高位发热量计算应按GB/T11062执行,其所依据的页岩气组成的测定应按4.3页岩气产品中总硫含量的测定应按GB/T11060.4或GB/T11060.8执行,仲裁试验应按 GB/T13610执行-GB/T 11060.4执行.4.4页岩气产品中硫化氢含量的测定应按GB/T11060.1.GB/T11060.2或GB/T11060.3执行,仲裁方法应按GB/T11060.1执行.4.5页岩气产品中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应按GB/T13610执行. 4.6页岩气产品的水露点和水含量测定应按GB/T17283执行,对于在已知压力下的水露点,应按GB/T22634将其换算到其他压力下的水露点,仲裁方法应按GB/T17283执行.
5输送和使用
5.1作为城镇燃气的页岩气产品应考虑燃气的互换性,其分类和基本特性应符合GB/T13611.5.2在页岩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页岩气中应不存在液态烃.5.3页岩气中固体颗粒含量应不影响页岩气的输送和使用.5.4作为城镇燃气的页岩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燃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GB50028一2006中3.2.3的规定,城镇燃气加臭剂应符合GB50028-2006中3.2.4的规定.5.5页岩气产品在输送和使用的过程中,应执行GB50183、GB50251和GB50028-2006的有关规 定,还应遵守国家和当地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