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
重点骨干模具企业条件与评定办法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on method of Key die &mold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本标准由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褚克辛秦珂常世平张嘉敏黄绍浒陈迎志周芝福李建军赵震葛京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为推动模具行业发展,树立企业典范,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自2006年起着手开展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的评定工作.为此,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制定了《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评审细则》,并于2007年1月授予第一批50家企业“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称号.随后,制定了《“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评定细化标准》,经过不断的改进和规范,推出了《“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评定授牌工作实施细则(2016版)》,并作为评定依据.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的评定已成为模具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的行业评价工作.截至2018年,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分八批授予213家企业“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称号,这些企业在推动中国成为世界模具制造强国和出口大国的进程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更好发挥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评定工作在推动模具行业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并有效规范对申报企业的评审核定工作,特制定本团体标准.
重点骨干模具企业条件与评定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点骨干模具企业的申报条件和评定办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会员申报和评定重点骨干模具企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845-2017模具术语
3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重点骨干模具企业Key enterprises of die&mold manufacturing
经营规模、装备水平、人员素质、创新能力、数字化技术应用、管理水平和其他方面(如环保/安全)突出的模具制造企业.
3.2模具类别Die&moldclassification
根据GB/T8845-2017,根据成形工艺、成形材料和模具用户产业确定的不同模具产品.
4企业条件
4.1生产销售规模
4.1.1企业的模具销售收入或产值不低于6000万元,其中:汽车覆盖件模具不低于1.2亿元:大型塑料模具不低于1亿元:轮胎模具不低于8000万元.
4.1.2生产经营特殊模具产品(含模具标准件)的企业,模具产品销售收入或产值低于6000万元,但其综合能力在同类企业中位居前列.
4.2制造设备能力
4.2.1加工设备总原值中数控设备占80%以上.
4.2.2拥有高速铣床(主轴转速10000转以上).
4.2.3拥有五轴数控机床.
4.2.4拥有三坐标测量机等精密测量设备.
4.3技术开发能力及机构
4.3.1技术人员数量占职工总数20%以上.
4.3.2建有国家级技术研究中心或省级技术研究中心.
4.3.3设有技术中心、研究院所等研发机构或博士后工作站.
4.3.4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4.4模具产品技术含量
4.4.1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生产高效、复合、长寿命、智能化模具.
4.4.2获国家级奖.
4.4.3获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4.4.4获模具行业精模奖.
4.5企业管理水平
4.5.1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5.2通过ISO14000环保认证.
4.5.3应用ERP/MES等信息化管理技术和电子商务.
4.6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应用
4.6.1在产品设计、制造等环节,全面应用CAD、CAM、CAE、CAPP、PDM等数字化软件.
4.6.2信息技术贯穿于产品设计、制造、管理和服务的全生命周期.
4.7其他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