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424-2022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体原则 5工作程序 6第一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7第二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8第三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13 9报告编制14 10现场安全15 11资料管理.15 附录A(资料性)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编制大纲17 附录B(资料性)第二阶段调查报告编制大纲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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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东南大学、生态环境 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曲常胜、王栋、丁亮、聂溧、涂勇、王水、宋敏、叶茂、张亚平、孔令雅、王磊、 付益伟、曹璐、朱迟、蔡冰杰、王长明、张强、夏威夷、邱成浩、罗浩、柏立森、魏进、周燕、李俊、张满成、 周游、蒋乔峰。
DB32/T 4424-2022
复合污染工业地块调查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复合污染工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总体原则、工作程序、报告编制、现 场安全和资料管理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复合污染工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 HJ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HJ25.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25.4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25.6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68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 HJ1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3术语和定义
HJ6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复合污染工业地块binedcontaminatedindustrial land 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治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制革,以及农药、钢铁、危险废物 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具有土壤和地下水多介质污染可能的在产企业地块、尚未再开发利用的已关闭搬 迁企业遗留地块。
3.2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investigation on soil andgroundwater contamination 采用系统调查方法,确定土壤和地下水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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