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 020CCS C05
T/CHATA 061-2026
HIV感染者/AIDS患者
Specification for preventive treatment of latent tuberculosisinfectionin people living with HIV/AIDS
中国防痨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预防性治疗的目标人群5预防性治疗前评估:6预防性治疗方案7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处置8停药指征.9预防性治疗管理附录A(资料性)常见预防性治疗药物与抗病毒药物之间相互作用附录B(规范性)预防性治疗记录卡,附录C(规范性)预防性治疗登记本.附录D(规范性)预防性治疗对象拒绝治疗者健康管理登记本附录E(规范性)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对象分类管理表参考文献... TI
前言
本文件依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防痨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防痨协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第二医院、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河南省传染病医院、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传染病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巧、何云、沈鑫、成诗明、赵雁林、周林、李东民、杨涤、成君、林致、竺丽梅、陈彬、曾谊、鲍方进、张国龙、胡屹、李洪智、许琳、李侠、王新旗、胡志亮、李锦成、许祝平、薛浩、赵方、卢鹏.
本团体标准为首次发布.
HIV感染者/AIDS患者结核潜伏感染预防性治疗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HIV感染者/AIDS患者结核潜伏感染预防性治疗对象、预防性治疗前评估、预防性治疗禁忌证、预防性治疗方案、不良反应处置、预防性治疗管理及预防性治疗的评价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治机构医务人员在HIV感染者/AIDS患者中开展结核潜伏感染预防性治疗及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196-2017结核病分类
WS288-2017肺结核诊断
T/CHATA021-2022抗结核药物导致不同级别肝损伤的药物治疗指南
T/CHATA028-2022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人群预防性治疗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结核潜伏感染Latent tuberculosis infection
按照WS196-2017和WS288-2017,指机体内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但没有发生临床结核病,没有临床细菌学或者影像学方面活动结核的证据.
3.2
结核潜伏感染预防性治疗Tuberculosispreventivetreatment
对结核潜伏感染高危人群采取抗结核化学药物或免疫制剂等预防性措施,降低高危人群发生活动性结核病的风险.
4预防性治疗的目标人群
≤5岁有结核密切接触史的HIV感染者/AIDS患者,不需要开展潜伏感染筛查,无论其免疫状态如何都建议开展结核病预防性治疗:≤5岁无结核密切接触史的HIV感染者/AIDS患者先开展结核潜伏感染筛查,潜伏感染检测结果阳性者在排除活动性结核病后,无论其免疫状态如何都建议开展结核病预防性治疗.
>5岁的青少年和成人HIV感染者/AIDS患者先开展结核潜伏感染筛查,潜伏感染检测结果阳性者在排除活动性结核病后建议开展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对于>5岁严重免疫抑制的HIV感染者/AIDS患者(CD4淋巴细胞计数<200/uL),如果基线结核潜伏感染检测阴性,应在启动抗病毒治疗后,在免疫功能得到重建(CD4淋巴细胞计数≥200/uL)后再次开展结核潜伏感染检测,结果阳性者在排除活动性结核病可能后应进行结核病预防性治疗. 5预防性治疗前评估 5.1排除活动性结核病 通过询问患者是否有疑似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的可疑症状,了解其是否有肺结核患者密切接史.对治疗 0-190IVH5/对象进行全面体格检查、胸部影像学检查和相关实验室检查,必要时进行进一步检查,以排除全身任何部位的活动性结核病变. 5.2预防性治疗禁忌证 5.2.1肝功能异常者: 5.2.2对所应用药物过者,或身体正处于变态反应期患者:5.2.3癫痫患者、精神病患者或正在接受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者,不得使用含异烟腊的预防性治疗方案:5.2.4血液系统疾病患者,或血小板<50×10/L者,或白细胞<3000×10°/L者:5.2.5有周围神经炎者不得使用含异烟腊的结核病预防性治疗方案:5.2.6既往3~5年内接受过抗结核治疗或结核病预防性治疗:5.2.7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需由医生充分考虑后决定是否进行预防性治疗:5.2.8其他经医生判断不适宜接受结核病预防性治疗的情况. 6预防性治疗方案 6.1化学治疗方案 6.1.2异烟腊和利福平联合治疗方案,每日口服1次,疗程为3个月: 6.1.3异烟腊和利福喷丁联合间歇治疗方案,每周口服2次,疗程为3个月,适用于5岁以上的人群: 6.1.4单用利福平治疗方案,每日口服1次,疗程为4个月: 6.1.5如果服药对象是利福平耐药/耐多药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需要根据指示病例药敏结果制定个性化的预防性治疗方案. 对排除了活动性结核病、无治疗禁忌证且签署知情同意书的HIV感染者/AIDS患者,开展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具体结核病预防性治疗方案与用药剂量按照T/CHATA028-2022. 对于化学预防性治疗有禁忌症的HIV感染者/AIDS患者,临床医生可以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开展免疫预防性治疗. 6.2方案选择原则 6.2.1在实施结核病预防性治疗时,需综合考虑药物的可获得性和安全性,同时考虑药物间相互作用和患者服药依从性等因素,以选择适当的结核病预防性治疗方案和抗病毒治疗方案,常见结核病预防性治疗药物与抗病毒药物之间相互作用见附录A: 6.2.2异烟腊和利福喷丁联合间歇治疗方案建议5周岁及以上人群使用: 6.2.3HIV感染者/AIDS患者若采用以依非韦伦为基础的抗病毒治疗方案,仍可选择使用上述四种结核病预防性治疗方案.虽然利福平会引起依非韦伦血药浓度约20%的下降,但这种程度的降低通常不会对临床抗病毒活性产生显著影响: 6.2.4HIV感染者/AIDS患者采用使用其他抗病毒核心药物方案和(或)丙酚替诺福书建议使用单用异烟方案,避免因药物互相作用导致抗病毒药物血药浓度过低或不良反应的叠加. 7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处置 7.1药物常见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