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一2013)、《仿古建筑工 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一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 -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一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 计算规范》(GB50858一2013)、《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一2013)、《构 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一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1一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一2013)(以下统称“国 家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令第43号)等法规规章规定,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 监管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和形成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 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计量规范细则”)。
本计量规范细则是在国家计算规范的基础上,首先是总结了执行《《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08细则”) 以来的经验,针对08细则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区实际计价和计量情况进行了调整;其 次是把2013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和广西新的《招标文件示范本》中的一
整。
由于本计量规范细则编制时间比较仓促,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 善计量规范细则,请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便及时研究解决。
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桂建标〔2013]42号
关于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50862一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我区建设工程工程 量计算规则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的有关规定,结合我 区实际,我厅制定的《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 -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计量规范细则”) 已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布施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及工程量清
单编制,应执行本计量规范细则。
二、本计量规范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细则》同时停止执行。
凡2014年1月1日起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 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计量规范细则执行。
2014年1月1 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已 签订合同执行。
三、本计量规范细则中:第1.0.3、4.2.1、4.2.2、4.2.3、4.2.4、 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四、本计量规范细则与我区现行各专业定额配套执行。
五、本计量规范细则由发布机关负责管理,具体的解释、补 充、修改等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各单 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反 映。
广西独族潮治乡建设厅 2013年1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厅标准定额处,办存。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3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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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总则(1) 2术语(2) 3工程计量(7) 3.1一般规定(7) 3.2建设工程各专业划分(8) 4工程量清单编制(11) 4.1编制依据.(11) 4.2分部分项工程(11) 4.3措施项目(13) 4.4建设工程各专业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定(17) 5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清单项目计量单位取定(20) 6各专业补充工程量清单及计算规则(27) 6.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27) 6.2仿古建筑工程.(55) 6.3通用安装工程(61) 6.4市政工程(66) 6.5园林绿化工程(69) 6.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72)
1总则
1.0.1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量清 单编制方法,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一2013)、《仿 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一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一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