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7.120.99 H65 XB 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行业标准 XB/T 223-2009 氟 化 镧 Lanthanumfluoride 2009-12-04发布 2010-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XB/T223-2009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包头稀土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赣州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解萍、许涛、李瑞红、于雅樵、尹祖平、翁国庆、姚南红。
XB/T 223-2009 氟 化 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氟化镧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法制得的氟化镧,供制作金属镧等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2690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GB/T14635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稀土总量的测定 GB/T18115.1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镧中铈、错、钦、、铕、、钛、 、钦、饵、、億、和钇量的测定 3要求 3.1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需方如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表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产品 LaOs/ 杂质含量,不大于 合载 REO F REO 不小于 不小于 稀土杂质 非稀土杂质 不小于 (Ce+Pr+Nd+Sm+Y),O,/REO FeO,SiO CaOMgOAlO, C1- 012030 80 6°66 24 0.1 0.1 0.05 0.2 0.05 0.1 0.03 012025 80 99.5 24 0.5 0.1 0.1 0.1 0.1 0.03 012020 08 99.0 24 1.0 0.2 0.2 0.5 0.2 0.05 3.2外观 3.2.1产品为白色粉末。
3.2.2产品应洁净,无可见的夹杂物。
4试验方法 4.1产品中稀土氧化物总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4635的规定进行。
4.2产品中氟含量的分析方法按供方现行方法进行。
4.3产品中稀土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参照GB/T18115.1的规定进行。
4.4产品中非稀土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参照GB/T12690中的规定进行。
4.5数值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
4.6产品外观以目视检查。
XB/T 223-2009 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5.1.1产品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 品之日起二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 方共同取样。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检验。
5.4取样与制样 化学成分分析的仲裁取样方法按下述规定进行。
每件(袋)取样量不少于10g,将试样混匀后,用四 分法迅速缩分至试样所需数量,装人塑料袋(瓶)中并封口。
表2 件(袋)数 1~5 6~49 50~100 >100 件(袋)数的10%, 件(袋)数的平方根 取样件(袋)数 件(袋)数的100% 5 取整数 取正整数 5.5检验结果判定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 试验,如仍有一项结果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标志、包装 6.1.1每箱(桶、袋)外应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净重、毛重、出厂日期及“防潮”等标志 或字样。
6.1.2产品装人双层塑料袋或塑料瓶中,每袋(瓶)净重2kg、5kg、10kg。
再将袋(瓶)置于铁桶(木 箱,纸箱或塑料箱)内,每铁桶(木箱,纸箱或塑料箱)净重为10kg、20kg、50kg。
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 要求,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6.2运输、贮存 产品运输时严防淋雨吸潮,需存放干燥处,不得露天放置。
6.3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和牌号; c)批号; d)净含量和件数; e)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供方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