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9.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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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0959--2000
进出口机用木工钻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wood power-working dril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2000-09-15发布2000-12-3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
SN/T0959-2000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编写的。
机用木工钻是我国传统出口商品。
近几年来,出口机用木工钻的品种越来越多。
目前除了木工麻花 钻、扁钻有原国家机械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外,其他如木工销孔钻、中心钻、空心钻、复合钻、台阶钻、方凿 钻等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出口检验过程中无统一的检验标准,本标准对进出口机用木工钻的抽 样、检验及结果的判定作了统一规定,以满足进出口检验的需要。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知孟、徐军、张建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机用木工钻检验规程SN/T0959-2000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wood power-working dril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机用木工钻的抽样、检验及结果的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用木工麻花钻、扁钻的进出口检验。
本标准也适用于机用木工销孔钻、中心钻、空心钻、复合钻、台阶钻、方凿钻等的进出口检验。
手工木工钻的进出口检验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30-1991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2828一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14897.4-1994木工刀具术语钻头 GB/T14897.5一1994木工刀具术语方凿钻 JB/T5737-1991木工机用麻花钻 JB/T5738--1991木工机用长麻花钻 JB/T5739一1991木工机用扁钻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检验批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起来的同一类型、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
3.2代表性规格 为实施检验而在一个包含数个规格的检验批中所抽取的代表该检验批质量的产品规格。
4抽样 4.1抽样条件 每次提交检验的产品须经厂检合格,包装完好。
4.2抽样方案 4.2.1代表性规格的确定 先按GB/T2828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Ⅱ从检验批总规格数中确定代表性规格数, 再确定代表性规格,所确定的代表性规格应均匀分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0-09-15批准2000-12-3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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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0959-2000
4.2.2抽取箱数的确定 按GB/T2828正常检查-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4分别从代表性规格的总箱数中确定抽取 箱数。
4.2.3样本的确定 按GB/T2828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从代表性规格的产品总数中确定。
不合格分类、检查水平与合格质量水平见表1。
表1不合格分类、检查水平与合格质量水平 不合格分类检查水平合格质量水平AQL B-1类 S-44.0 B-2类 S-11.5 C类 S-440 4.3抽样方法 在代表性规格产品中,随机抽取4.2.2确定的箱数,然后在抽取的各箱中按比例随机抽取样本。
4.4检查严格度执行GB/T2828的转移规则。
5检验 5.1检验为逐批交收检验。
5.2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见表2。
5.3检验结果的判定
计。
5.3.2代表性规格的判定 按表1判定。
当各类组均合格时,代表性规格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表2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1.规格、型号技术文件目测 2.工作部分直径技术文件通用量具
JB/T 5737、 技术文件JB/T5738、 3.位置公差JB/T 5739、
技术文件 B-1类4.切削刃表面粗糙度技术文件粗糙度比较样板
不应有裂纹、崩刃、烧伤、切削刃钝口、切 5.严重外观缺陷削刃显著凹凸及其他影响使用性能的外部目测 缺陷 6.标志技术文件目测
牢固,有防潮、防锈蚀措施及符合技术文目测 7.包装件要求 1.工作部分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