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ygienic safety management of pet boardingfacilities
中国兽医协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深圳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兽医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深圳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宠物服务行业协会、深圳市宠未来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胖茶宠物乐园有限公司、派胤科 技(深圳)有限公司、佛山大学、东莞市南城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顺萍、刘荣启、王桂兰、田健军、林润昌、李幸、颜颖、吉一田、韩智勇、林博文、郑立佳、黄晓婷、尧畅、廖丞俊、常丽烨、叶永峰、胡咏佳、王佑晴、张小谦、刘小红、李英、邓桦、邓奇精、柯艳坤、徐彬.
宠物寄养机构卫生安全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宠物寄养场所的卫生安全管理技术要求,包括场所布局、卫生管理、环境管理、动物健康管理、人员管理、应急管理、记录与追溯等.
生安全管理参照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宠物犬、猫寄养服务的机构或企业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其他宠物寄养机构的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GB/T45204宠物经营场所环境清洁与消毒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宠物寄养pet boarding
宠物主人将宠物委托给专门的机构或企业,由其给宠物提供科学照料、饲养管理及基本健康保障等有偿服务的一种行为.
3.2
寄养区boarding area
寄养机构内专门用于安置和日常照看寄养宠物的独立区域.
注:通常包含犬舍、猪舍等设施.
3.3
隔离区isolation area
寄养机构内专门用于隔离疑似患病宠物或出现行为间题宠物的专用区域.
3.4
护理区groomingarea
寄养机构内专门用于为宠物提供洗浴、基础清洁、关容等服务的独立区域.
3.5
T/CVMA391--2026
活动区activityarea
寄养机构内专门供寄养宠物进行户外运动、活动及行为舒缓的独立区域.
3.6
终末消毒terminaldisinfection
在寄养宠物离开后,或所在区域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对该宠物使用过的笼具、物品及周边环境进行的彻底消毒.
3. 7
从业人员staff
在宠物寄养服务机构内,从事与宠物寄养服务相关的管理、照料、清洁、接待、卫生消毒等工作的人员.
3.8
宠物应激petstress
宠物因生活环境改变(如:离开主人、接触陌生人、噪音等)而引起,表现为行为异常(如躲藏、攻击、拒食)或生理机能变化(如腹泻、免疫力下降)的一种反应状态.
4场所布局
4.1总体要求
4.1.1寄养场所内应合理分区布局,宜分设办公区、接待区、仓储区、寄养区、护理区、隔离区、废物暂存区、活动区.
4.1.2寄养场所地面与墙面应使用防滑、耐腐蚀材料,墙角圆弧处理.
4.1.3场所内应保持环境整洁,应保障自然通风或采取有效通风措施.
4.2办公区
4.2.1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具备通讯功能.4.2.2应保持整洁、有序,非相关人员不应随意进入.4.2.3应设有客户档案、健康记录等资料的专用存储设施,并具备防火、防潮功能.4.2.4宜设置视频监控中心,实现对寄养区、活动区等重点区域的实时可视化管理.
4.3接待区
4.3.1应独立设置,与寄养区域有明显物理分隔,避免交叉污染.4.3.2应配备接待台、客户休息座椅、资料填写台等设施.4.3.3应设置临时放置宠物的安全区域或设备,并配备消毒用品.4.3.4宜设置宠物身份识别与信息登记系统,支持电子化档案管理.
4.4.1应分类存放宠物食品、用品、清洁剂、消毒剂等物资,并设置明显标识.4.4.2应配备适宜宠物食品保藏温湿度监测与调控设备,具有防火、防潮设施,确保符合保存条件.4.4.3应定期清查库存,不应使用过期、变质或包装破损的食品与药品.4.4.4危险化学品(如消毒剂、药品)应单独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与安全数据表.
4.5寄养区
4.5.1应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宠物种类、特性、大小设置寄养舍或笼、运动场地和供宠物玩要嬉闹、舒缓情绪的设施设备,犬和猫寄养区域应通过物理方式实现有效分隔.4.5.2寄养舍或笼具应使用不锈钢或耐腐蚀等易清洗材料,并配备可靠的防宠物逃逸装置.4.5.3应配备通风、照明、温湿度调控等设备,配备饮水器具、食盆、牵引绳等用具.
4.6护理区
4.6.1基础护理要求
应配备专用的宠物基础清洁设施,并具备有效的排水和污物处理能力,能够及时清洁被污染的宠物体表(如沾染粪便、泥土等),维持宠物基本卫生.
4.6.2增值护理要求
如机构提供增值的宠物洗护、美容等服务,应设立独立的区域,并满足以下要求:a)布局合理,明确划分洗澡、烘干、美容操作等功能区域或流程线:b)配备必要的安全适用的洗护美容设备、工具及用品: c)采取防滑、防水措施,保持环境清洁、干燥.
4.7隔离区
4.7.1应使用独立的清洁工具与消毒设备,不应与寄养区混用.4.7.2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4.7.3宜配备视频监控设备,支持远程观察与记录.4.7.4犬、猫应分别设置隔离间.
4.8废物暂存区
4.8.1应设置密团式垃圾容器,并具备防渗漏、防蝇、防鼠功能.4.8.2应每日清理,并进行消毒处理.
4.9活动区
4.9.1宠物寄养机构如设置独立的活动区,应符合以下要求:
a)设置合理高度的安全围栏或隔离设施,结构牢固,防止宠物逃逸、打斗或外部干扰:b)实行宠物分批、错时活动制度,通免不同性格、体型宠物混放:c)定期检查围栏、地面等设施的安全性,及时修复破损或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