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 020 C07
团体标准 T/CHAS20-3-7-1-2023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
第3-7-1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重点药品管理 高警示药品 Pharmacy administration and Pharmacy practice in Healthcare institutions- Part 3-7-1: Pharmaceutical supply services--Key drugs management- High-alertmedications
2023-10-28发布2023-12-01实施
中国医院协会发布
T/CHAS 20-3-7-1-2023
目次
前言..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4关键要素. 5要素规范, 5.1组织与制度建设, 5.1.1 组织管理 5.1.2 制度建设.. 5.1.3 教育培训 5.2目录与警示标识制定 5.2.1目录制定.. 5.2.2警示信息与标识制定. 5.3用药管理. 5.3.1药品储存 5.3.2处方开具与审核 5.3.3药品调配 5.3.4临床给药 5.3.5用药监护 5.4质量控制与改进 5.4.1监督检查.. 5.4.2不良事件监测与处理 5.4.3质量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T/CHAS20-3-7-1-2023
前言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临床药学服务 --第3部分药学保障服务 --第4部分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第3部分:药学保障服务》包括以下部分: --第3-1部分:药学保障服务药品保障 -第3-2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门诊处方 --第3-3部分:药学保障服务临床用药 --第3-4部分:药学保障服务用药监护 --第3-5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 --第3-6部分:药学保障服务医疗机构制剂 -第3-7-1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重点药品管理高警示药品 --第3-7-2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重点药品管理易混淆药品 --第3-7-3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重点药品管理抢救车及病区基数药品 --第3-7-4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重点药品管理超说明书用药 --第3-7-5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重点药品管理兴奋剂药品 --第3-7-6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重点药品管理输液安全 --第3-7-7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重点药品管理疫苗管理 本标准是第3-7-1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重点药品管理高警示药品。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医院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 属北京积水潭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河北 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甄健存,卢晓阳,姜玲,吕迁洲,李晓宇,张志清,陈英,马葵芬。
III
T/CHAS20-3-7-1-2023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 第3-7-1部分:药学保障服务重点药品管理高警示药品
1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管理工作中的组织与制度建设、目录与警示标识制定、用药管理、 质量控制与改进各要素。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T/CHAS10-2-7-2018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第2-7部分:患者服务门诊处方
3术语与定义
T/CHAS10-2-7-201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警示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 一旦使用不当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会危及生命的药品。
[来源:T/CHAS 10-2-7-2018,3.5]
4关键要素 高警示药品管理关键要素见图1。
T/CHAS 20-3-7-1-2023
目录与警示 组织与制度建设标识制定用药管理质量控制与改进 组织管理目录制定药品储存监督检查 制度建设警示信息处方开具与审核不良事件监测与
与标识制定处理 教育培训药品调配质量持续改进
临床给药 用药监护
图1高警示药品管理关键要素
5要素规范
5.1组织与制度建设 5.1.1组织管理 5.1.1.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以下简称药事会(组))负责组织与指导高警 示药品目录及警示标识制定、用药各环节的风险管理、督查及教育培训。
5.1.1.2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由药学部门牵头,会同医务部门和护理部门负责...